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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春秋200903-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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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弊端:一是“政社合一”,既不利于党的领导,又不利于生产发展;二是权力过分集中,易导致利用职权、按照行政命令和长官意志进行瞎指挥;三是党政领导代替社委会领导,妨碍生产的发展。并针对弊端建议改革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乡社分离。如此尖锐地指出人民公社体制的弊端,鲜明地提出改革人民公社体制,万里是全国省、部级以上干部中的第一人。 
  五是在肯定包产到户姓“社”不姓“资”方面走在全国最前列。1979年底至1980年初,中共安徽省军区第六次代表大会和安徽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安徽全省农业会议相继召开。万里在这些会议上专门阐述了“包产到户是一种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的道理。给包产到户上了“社会主义”户口,安徽省委是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的第一家。 
  六是在预言包产、包干到户将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覆盖全国农村方面走在全国最前列。1978年10月,万里在与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新华社记者张广友交谈时预言说:“包产到户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将会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并针对包产到户违背中央文件规定这个问题说:“一切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切不可把中央文件和上级指示当作教条,不问实际情况如何,照搬照套,或者硬往下灌。”1980年1月9日,万里在接见农业经济管理学学者杨勋时说:“凤阳搞包干到户,将来要传播到全中国、统一全中国。”预言包产、包干到户将成为历史潮流,覆盖全国农村,万里是全国省、部级以上干部中的第一人。 
  1980年2月万里担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后,在邓小平、陈云、胡耀邦的支持下,排除怀疑和非议,历经艰难和曲折,把包产、包干到户推向了全国。1982年1月的关于农业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包产、包干到户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1月的关于农业的中央“一号文件”,称包产、包干到户等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自此,包产、包干到户在党的文件中取得了合法地位。两个关于农业的中央“一号文件”下达后,农民边干边选择,干部边看边后退,到1983年时,包产、包干到户已经覆盖了全国农户的95%。这时,理论、学术界经过反复调查、讨论、研究,将包产、包干到户概括为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在历史的进程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就是人民公社体制消亡的过程。尽管两个关于农业的中央“一号文件”没有公开否定人民公社,但实际生活是一步步否定了人民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通知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权,农村设立自治性质的村民委员会。到1985年,全国有6。1766万个乡镇人民政府取代了人民公社,92。6439万个村民委员会取代了生产大队和生产队,长达27年的人民公社完全退出了中国农村社会舞台。1992年10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万里,提议修改宪法中的六个问题。其中之一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要在宪法中作出规定。现行宪法还有‘人民公社’的提法,应当删去。”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并公布实施。从这时起,包产、包干到户,也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得了法律地位。万里把人民公社最终送进了历史博物馆。 
  万里在主管全国农村工作中,还主持了从1982年起连续五个关于农业的中央“一号文件”。人们评价说,这五个关于农业的中央“一号文件”,绘制了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整幅蓝图。 
  1978年时,全国粮食作物总产量是30477万吨。到1984年时,全国粮食作物总产量一跃达到40731万吨,人均占有800斤,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使困扰中央决策层几十年的最大难题——吃饭问题,得到了解决。 
   
  倡导、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推动农产品统派购制度改革和购销价格“双轨制”改革,主张走市场经济之路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迅速解决了长期未能解决的温饱问题,但如果只从这一方面来评价其意义,那是远远不够的。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突破了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僵化模式,向商品市场经济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改革初期,一般只讲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忌讳讲商品经济。有的人因提商品经济而挨过批,更何谈市场经济呢?!尽管邓小平早在1979年就提出过“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在1980年5月肯定包产到户的同时肯定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并在后来又多次提出要搞商品、市场经济,但在一段时间内,全党并没有取得共识。 
  万里曾指出,我国的改革,实际上一开始就是市场取向的。万里从最初安徽的农村改革中敏锐地觉察到,包产、包干到户,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上是使农民变成了相对独立的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将使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大大提高。这个判断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农民通过承包,使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成了土地的主人,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可以不由上级而由自己决定;劳动时间和剩余产品,可以不由集体而由自己支配;专长之发挥,身份之改变,经营项目之选择,可以不受限制而由自己决定。这就为劳动力资源更有效的利用,为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优化组合,为农村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合理调整,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正因如此,万里成为中国最早提出实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 
  1980年7月,万里在总结过去30年农业的经验教训时,讲到“我们中国没有经过商品经济阶段,缺乏现代化经济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知识”:指出“在过渡阶段,商品经济得不到发展,就必然影响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981年10月,他在准备第一个关于农业的中央“一号文件”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我们的目标是发展商品经济”,现行体制特别是流通体制存在许多问题,“影响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改革不行”。1982年11月,他在同《人民日报》负责人和新华社记者的谈话中,进一步指出:“当前的中心问题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如何发展商品经济。”并说,“有些人在批商品经济,实践证明不要商品经济不行”,“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不可逾越的阶段”。万里强调,中国农村要实现两个转化:“一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二是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万里不但力主,而且竭力推动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前半期,中国农村的商品经济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迅速地发展起来。 
  1983年,在清除精神污染的大背景下,商品经济被当成了精神污染而受到批判。但由于改革开放实践中特别是农村改革实践中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理论界的努力,特别是由于邓小平包括万里等中央领导人的推动,终于在1984年10月举行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上实现了重大突破。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确定“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并指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邓小平称“这个决定,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认为文件“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不可能通过,会被看作‘异端’。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 
  通过上述可以看出,万里具体指导农村改革的思想和农村改革中商品经济发展的实践,为1984年中央确立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为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理论,奠定了一个方面的基础。 
  实行粮食、油料、棉花统购统销,即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这个制度,起因于1953年国家实现大规模工业化建设造成粮食等供不应求。历史地看实行统购统销制度,在农产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它既保证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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