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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中国意识论者,都应该好好虚心捧读这本书。只要读过《台湾连翘》,中国意识论者就不会那么放胆把主观意愿强加于吴老身上了。有一种说法据说是这样的:“吴老的作品是由台湾地方意识进入中国民族意识的文学。”然而,吴老在他生命中的最后作品里,却给这种说法一个相反的答复。
事实上,从《无花果》那本书,就可理解吴老很早便已具备强烈的台湾意识。在一个言论自由受到囚禁的时代,他必须使用曲笔的手法、隐晦的技巧来表达他的台湾意识。在思想的表达上,《台湾连翘》较之《无花果》还要鲜明显著。这本书问世之后,吴老的文学思想与政治思想终于得到结论,而他的创作至此也才告完整出现。
……他的思想,领导了我们的时代,也超越了我们的时代。《台湾连翘》的诞生为我们预告:台湾人的时代终要到来。吴浊流:《台湾连翘》,(台北)草根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00年9月初版第5刷,第261、262页。
陈芳明以笔名“陈嘉农”发表的《为吴浊流〈台湾连翘〉出版而写》一文中,如此抒情地结论:
他(吴浊流)深知,他一度眷恋过的原乡,很早就已消失在时光的长流。他依恋的书香,他拥抱的汉诗,他崇尚的礼仪,确实存在过——存在于遥远的、文字记载里的古国。他的憧憬,其实是一种神游。一旦梦醒时,他只有喟叹自己是历史的孤儿。……
……在六十年代一度流浪且迷失于西方文学世界的青年,突然回过头来对吴老进行缺席裁判。他们使用着比孤儿心情还孤绝的语言,指控吴老对中国的误解。在那些貌似冷静客观的审判书中,他们选举一些磅礴的、梦寐的文字来镂刻空想的中国。循着他们的语气,仿佛一个骄傲的中国已巍然塑造成形。从而,他们以这份骄傲为标准,来论断吴老作品的得失。他们宁可从吴老的作品中选取一字一句,来证明吴老文学具有“中国性格”。他们竟疏懒得不愿去翻阅他的全部作品,来肯定吴老的台湾意识。他们善于借用吴老的文字,来为他们自身的政治立场辩护,就偏偏不肯站在吴老的时代来理解吴老的心情。陈嘉农:《为吴浊流〈台湾连翘〉出版而写》,吴浊流:《台湾连翘》,(台北)草根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00年9月初版第5刷,第10—12页。
以上所引的关于《无花果》和《台湾连翘》的论述,归纳起来有这么几个要点:一,这两部作品说明了吴浊流是一个“台湾主义”或“台湾意识”的倡导者和鼓吹者;二,“台湾意识”是与“中国意识”无关的意识;三,《台湾连翘》的问世使吴浊流的政治思想和文学思想终于得到结论;四,吴浊流的“台湾意识”是“用曲笔的手法、隐晦的技巧”来表现的,要“站在吴老的时代来理解”吴浊流的这种“心情”。总之,与那种认为自写《亚细亚的孤儿》起吴浊流就已具有所谓“台湾意识”,这一意识在战后的作品中即变为清晰和强化的观点有所区别,在彭瑞金和陈芳明两位看来,吴浊流的民族认同,如果此前还是指向中国的,那么在《无花果》里,已经明确为“强烈的台湾意识”了。而《台湾连翘》比《无花果》在“台湾意识”的表达上,“还要鲜明显著”。
《无花果》与《台湾连翘》究竟是吴浊流的中国民族认同的自我颠覆,还是具有与某些“台湾主义者”或“台湾意识”鼓吹者的解释相反的内涵?我们先来考察彭瑞金所引用的《无花果》中的有关段落文字。第一个段落出自第一章《听祖父述说抗日故事》:
日本强盗式地接收了台湾。但是,台湾是台湾人所开拓的,并没有借用清朝的力量。……这些台湾人,用自己人的力量开拓了台湾。因此,台湾人并没有把清朝当做祖国看待。因而,不服清朝的统治,掀起多次的叛乱反抗清朝,被清朝认为是难于统治的蛮夷。但是台湾人的脑子里,有自己的国家。那就是明朝——汉族之国,这就是台湾人的祖国。清朝同意割台湾与日本,台湾人是不接受的。台湾人认为,用自己的力量开拓的台湾,清朝竟擅自割让给日本,是什么道理?《无花果》,(台北)草根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01年10月初版第7刷,第3页。
彭瑞金从这段叙述中得出结论:“这等于明确地告诉擎着‘民族主义’的幻想家,台湾人的民族意识即是汉族意识,是血统上的,是意识区分上的,已不实际存有,更不是地域的。”在评价彭氏这一断语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弄清两个问题:一是书中这段话的内涵,二是其观点是否正确。《无花果》这段话的上文这样写道:“台湾在甲午战争时,由于清朝战败,做为赔偿,割让给日本,那时,毫不考虑台湾人意志,擅自把台湾给了日本。”阅读这一段及其上下文,不难明白,作品的主人公对清朝割让台湾是极为愤怒的,因此他认为清朝无权将台湾割让给日本。台湾人不把清朝当做祖国,因为台湾是台湾人所开拓的,并没有借助清朝的力量,而且清朝不是汉族政权;明朝才是台湾人的祖国,因为它是汉族政权。这些叙述说明了主人公所理解的民族意识是一种汉族意识,但这种民族意识并不能被证明为彭氏所谓的“已不实际存有”,更不能证明主人公的民族认同不是指向中国。主人公只是认为,清朝不是汉族政权,不能代表中国。换言之,台湾人的民族意识是真实的存在,但台湾人不承认清朝政权代表中国。在确定了这段话的内涵后,我们不能不指出,《无花果》主人公的这一观点是对中国代表权的误解。1644年3月19日,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攻入北京,崇祯帝朱由检绝望吊死于煤山(今北京景山),统治中国长达二百七十多年的明朝终于覆灭。同年4月30日,李自成退出北京。随着全国局势的稳定,入关的满清政权确立了对中国的统治,继承了明朝的中国代表权。清朝虽然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但并不能据此而否认它在法理上代表中国。历史上的中国皇朝,并非都是汉族人建立的,但并不能因此就否认它们是中国政权。也许,一些前朝遗民不承认它们,但这并不能影响既定事实。清朝之对于台湾亦是如此。
而且,类似“台湾是台湾人所开拓的,并没有借用清朝的力量”这样的说法并没有完全反映出历史的真实。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统一台湾后,即采取种种措施发展台湾经济。据台湾学者戚嘉林《台湾真历史》一书记载:清朝派出福建水师提督总兵官加太子少保施琅统一台湾后,“首任知府蒋毓英(锦州人)与各县知县乃大力招集流亡开垦。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全台三县招集流亡三千五百余人(时全台汉人约共三万余人)。二十九年(1690年)抵任的诸罗县知县张尹亦继续招民垦辟,多方抚绥,流民归者如市。”“清初统一台湾后,将明郑时期的官佃田园及文武官田一律改为民田,其赋额如依原先部臣苏拜等所议数目,则与明郑所报之额相近,但施琅认为明郑当日自称一国,自为一国用度,因其人地取其饷赋,未免加重,今其人民既归天朝,均属赤子,故乞康熙以格外之泽,减以应需之赋。康熙可其奏,乃减旧有额赋十分之四,故清初台地赋税仅为明郑官方直接向农民征税官田税率的一半。”“清廷一面大幅降低明郑田赋,一面积极招垦,大批对岸闽粤人民前往台湾开垦,从而加速台湾的农业开发。十年间,不但恢复许多原已荒芜的田园,并新增田园百分之四十三点四。”“台湾的历史,除进入由闽广汉移民为主的农业开发时代,其对外贸易也从国际时代转入祖国沿海贸易圈的时代。”戚嘉林:《台湾真历史》,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1年1月初版,第36、37、40页。大陆学者陈孔立编著的《简明台湾史》亦载:“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在台湾的汉人人口约为七万人,从1685年至1811年,台湾人口大约增加一百八十万,这是由于大量移民的缘故。人口增加为台湾社会提供了大批劳动者,也为台湾的开发提供了最重要的生产力。”“从康熙二十四年至四十九年(1685—1710年),报垦升科的田园面积共一万一千六百六十余甲,而从康熙五十年至雍正十三年(1711—1735年)增垦升科田园达两万两千七百五十五甲。后二十多年约为前二十多年的一倍。当时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