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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没有伦理道学这层后天的道德审视关系,在人的主体内部,“性”与“羞耻心”从来就是孪生的。即使圣奥古斯丁是个天大的伪君子,但他有一句话却没错:“无论性欲在何处起作用,它本身就感到羞耻。”“羞耻心”,这正是造物主在亚当夏娃体内种下的最有力的精神疫苗,或者说“理性牛痘”。即使再万恶不赦的人,也没有荒唐到在大街上随便淫乱的地步,人毕竟不同于一般动物——这就有救了。另外,还有真正的“上帝”——大自然的生物秩序在起作用,那些天然的威慑力量和杀手,比如性病、爱滋病等,不都像“达摩克利斯剑”那样“逢时”地一次次亮鞘开刃吗?六十年代风靡美国的“性解放”没撑多久即偃旗息鼓,不就是骇于这种自然法吗?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自然界有一个能量守恒原则,或许人类的性能量也有这样一个制衡机制。过分的纵欲亦是对生命力的一种破坏,其后果是意志的沮丧、信仰的怀疑、机能的枯萎和文明的衰落。
(四)
或许仍有人会问:不是曾有过像古希腊和《诗经》时期那样尚不算“坏”的“性沸腾”期吗?但别忘了:那已是童年的故事!那时候,人为生命选择的“归属”不是和自己一样的同类,而是主宰生命的宇宙、自然神或它们在人间的符号化身(比如图腾像或寺院祭司们。古巴比伦、印度和罗马都有让少女把贞操献给神的“圣妓”风俗),也正是这种对神的敬畏和膜拜才导致了人对同类的懈怠和漠然,导致了人世性行为的随意与混乱。而随着文明的递进,人文理性的发育,人们越来越强烈地要求为自己选择“人间的归属”,渴望“一对一”的真实付出和占有——婚姻自在的生活意义开始逐渐取代神话色彩的归属概念,而生活的幸福感也越来越多地和“惟一性”、“排他性”、“忠诚感”、“安全感”等心理因素维系一起……人类性史也和生物史一样,经历了一场从“野生”到“家饲”、从“旷野”到“室内”的演化。历史和时间毕竟是单向的、一维的,人类无法也没必要重返“童年”时代,其道理,就像一个长大了的人无法再学婴儿那样不穿裤子。
文明皆“后天”。价值、道义、伦理、法律……无不是后天建立的某种秩序。这种“后天”的合理性一点也不比“先天”更逊色,你尽可怀疑它的内容和细节,并试图重新编纂和修订,但最终你仍会肯定和拥护这种“后天”的必要性和巨大价值。此乃一种社会生活的契约,一种游戏规则——只要这世上尚有第二个人在,只要有“他”,游戏就存在,而契约和规则就是必要的。因为秩序是必要的——没有秩序就没有和谐。
另外,还有比性欲更饱满的东西:情欲!一种基于爱而生的更诱人更容易通行和被认同的东西。性欲的本质是一种“占领”,其快感也主要是由“深入地占领”这一意念中产生的,它可以丝毫不顾及对方的利益。而情欲则不同,它是由一种叫“爱”的虚线来牵引的,即“因情而欲”,“占领”仅仅是它的一项要求,而它还有别的要求,比如让对方快乐、让对方因自己的介入而感到幸福和满足,它不会故意做对方所厌恶的事——一旦对方反对,它立即会主动终止、改辙。
而爱情,则纯粹是一种精神感受了。它的基因和诱子是“性”,但其表现形式和内涵却超越了单纯的“性”,它甚至可以完全放弃“占领”——并不是说它反对“占领”,而是说它可以接受“不占领”,在“不占领”情势下,亦可以保全爱,延续和发展爱。罗曼·罗兰说:“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埋葬爱人的坟墓!”也就是说,即使你永远得不到她,你也没有真正离她而去,甚至会离她更近。
事实上,性欲、情欲和纯粹的爱情,正是这“三位一体”组成了人类对异性所有的态度。称之为生命中最基本的“资源”和“能量库”亦不过分。
(五)
墨西哥诗人帕斯,年届八十岁时推出了一部著作:《双重火焰:情爱与性爱》。他把性爱看作炽热的红色火焰,将情爱喻作炉火纯青的蓝色火焰。虽承认二者都根植于原始的生命之火——性,但他认为性爱不同于原始之欲,人类性爱基本上是一种想像活动,就像诗歌把日常语言变成韵律和隐喻一样,“性爱是肉体之诗”,是人为克服疏离感而与“他者”融合的欲望。
更重要的是,帕斯认为,只有当性爱被提升到情爱时,只有欲望被注入了爱的元素,只有男女在彼此肉体中找到灵魂时,生命的短暂才能得到永恒的呵护,对死亡的恐惧才得以克服,人方能达到真正的自由境界。他打了一个比方:如果说爱情是一棵花木,那么“性”就是花木的根,“性爱”即由根长出来的茎,而“情爱”则为生在茎头上的花。花木是否开花,灵魂是否如愿绽放,完全取决于培养的信心和工夫。
帕斯还指出,现代人的爱情危机在于采取了感情上节省、性欲上放纵的态度,杂乱的性关系最终导致了灵魂的普遍失落——这并非道德问题,而是一个缺乏爱的能力问题。对个人灵魂的无视使人丧失了对爱的基本了解和运用。而丧失爱的能力即丧失自我的存在意义。
为此,帕斯崇尚欧洲“骑士文学”中的那种“宫廷之爱”:求爱的骑士把美丽的贵妇人升到女神的地位,为了感动对方,不惜以自己的百般坚忍和仰慕衷肠来赢得美人之悦,无论相爱之路多么坎坷,多么凶险,也无怨无悔,在所不辞……
应该说,帕斯这种对“性”“爱”的嫁接模式,反映了人类一种基本的“性现实”和“性理想”,不失为一条理性和诗意的正途。
我本人拥戴这个观点。
《对快感的傲慢与偏见》,祝勇编,时事出版社2001年3月版。
中国近代著名人物败笔拾遗
? 王 澍
康有为、严复、孙中山、宋教仁、章太炎、胡适、鲁迅,都是些叱咤风云、名列鼎甲的人物,其中两位维新家、一位国学家、两位政治家、两位文学家。他们的生平活动几乎构成了中国近代史的基本骨骼。然而后人评论他们常常施墨于其得意处,而回避其败笔。现将这些重量级人物之败笔,择其荦荦大者,揭示出来。需说明,余胆也小,惟恐落得嫉贤恶谥,故按俗套在败笔前先略摆其功。
康有为(1858~1927),维新派首领,官至工部主事,多次上书光绪皇帝,请求变法。国难当头,知识分子站出来大声疾呼,接连上书,直至皇帝采纳,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不多见的。他组织了强学会、圣学会、保国会等组织,并办报纸宣传改良。
康有为最伟大之处在于他破天荒地想到用非暴力手段解决国家与社会的种种危机与难题,进行了社会改良的艰难实验。这一实验恰恰是中国最需要的。中国几千年历史不乏革命家,只缺改良家。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康梁横空出世,此前无人与其颃颉。康有为的业绩不在于改良本身——改良在中国一蹴而就的可能性本来就近于零,我们不必苛求康有为,康有为的功绩在于他发现了改良的正途,想了并且做了。只是因为遇到袁世凯这样的小人才失败了。这本身就说明,康有为已经最大可能地接近了胜利。
关于康有为的败笔,最流行的说法是他在变法失败之后组织了保皇会,成为了厕中之石。对此,我不以为然。保皇固然不好,保那些走马灯似的“大总统”就好吗?那些靠军队横行的权贵们,既与民主不侔,又与文明制度相违,他们笑保皇派,实五十步笑百步也。保皇派至少无意中保住了一些必要的文明制度,避免它们彻底毁灭,而那些军阀与政治大擘,无论多好的文明他们都敢将其置于兵燹战乱之中。
康有为没有逃脱造神的窠臼,他为保住变法神坛坛主地位,捏造了一些假象,这方面的史料正逐渐被挖掘出来。然而这些终究还算不上了不起的败笔。
康有为的最大缺失在于,他不安于改良家的名分,反而弃大而就小,觊觎圣人、学者的名分。这是非常让人不解、遗憾与痛心的。学者之可贵就在于他以天下为己任,造福于民,造福于社会。改良家乃是极有价值的学者,是学者中的佼佼者。得到改良家名分,已属大幸,夫复何求?何必非要著作等身,戴上圣人的光环?
康有为为著书而著书,反而心长力绌,弄巧成拙,暴露了学术上的浅薄。他写了《大同书》,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