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档囊徊糠郑獠糠质畲笮∪【鲇诹椒矫娴囊蛩亍R环矫媸枪矣泄毓娑ǎ硪幻媸瞧笠稻健9业墓娑ㄊ侨范ü摇⑵笠岛透鋈巳呃婀叵档木咛遄荚颍笠挡荒苤霉依嬗诓还恕4映ぴ独纯矗笠档恼嬲盍驮谟谧晕一酆妥晕曳⒄沟哪芰Γて诳看罅看疃热眨赫踔粱狗⑸魉穑笔贝嬖诘贡盏奈O眨崾钩镒矢永选!�
(2)银行贷款,即向银行申请贷款,用贷款作为投资奖金。实行独立核算的有还款能力的企业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要的资金,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根据国家批准的基建计划,给予贷款。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年、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
(3)企业之间或者有关系的经济组织之间的拆借,即企业之间、经济组织之间凭借良好的信誉进行相互融资。它也包括企业间在众多的业务往来中形成在结算上临时占用对方的资金,结算中形成的资金虽不是企业筹资的主要形式,但有时对企业来说,这种筹资方式往往有“意外”的好处。
(4)在社会上或在本企业及经济组织内部集资,如发行债券、股票等形式。
所有这些筹资方法基本上都可以满足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要。然而,从纳税的角度来说,这些筹资方法产生的税收后果却有很大的差异。
从税收角度考察,发行债券特别是发行股票,可以使企业税收负担最轻。这是因为,当企业发行股票后,企业的股东是很多的,它涉及许多公司和个人,这样有利于企业利润的平均分摊,以负利润的过分集中而带来相应的较高税率。
向金融机构贷款的筹资方式只涉及企业与银行两个部门。如果企业与银行是有关联的,尚可减轻税收负担,但事实上大多数企业是与银行无关联的,也就是说不能通过利润平均分摊,所以,这样的筹资方式在税负上比发行股票筹资的方式要差,但要好于企业自身积累方式。
企业自身积累这种筹资方式,是企业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的。以企业来说,是企业实力的表现,但从税负上看却不尽如人意,因为这一筹资方式只涉及企业自身,由这笔投资所带来的利润,没有任何办法去加以平均,故企业只能承受这笔利润所带来的相应的税收负担,在上面所介绍的四种筹资方式中,它所带来的税收负担是最重的。
企业之间相互拆借以及结算中形成的资金,从税负看,要次于发行股票方式,但要好于其它两种。这是因为采用企业之间的相互融资及结算中形成这种筹资方式的企业,一般相互间是有一定关联的,这时,双方必然要从各自利益角度出发,来分摊投资而带来的利润,使税负达到最小。
二、筹资避税法的案例分析
(一)依靠有限公司避税
现行税法对股份企业中的国家股和集体股给予减免税优惠。投资于集体股仅就以关联企业取得的投资分配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企业纳税后的利润分配来讲,50%~60%利润将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其余部分将用于职工福利和股东分红。集体股投资的好处是将企业资产份额扩大,而又能够取得一定的优先利润分配额。企业所得税由于有税收优惠的规定,合并各项所得的结果会使企业收益增加。如果企业经理在税收优惠的条件下,为了取得对投资企业更大的发言权,就可以借股份公司名义借款或发行内部债券,通过较高的利息使得职工获得较大的收益。企业以集资收益增设集体股,从而企业职工的收益要比直接购买股票所带来的收益多。这是因为,股份制企业资产一部分是股东的原始收入,另一部分是企业发展的增值。前者属于股东所有,合理合法。后者包括企业享受的政策优惠收入和企业税后留利中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提留。提留是对股东投入产生经济效益的提取,理应归股东所有。而国家政策带来的额外收入,本来属于国家所有,由于集体股享受免税待遇而使之为企业所有。
'案例三十二'
深圳贵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由企业员工出资组建的股份制企业,股份额为1000万股(原始股)。一年以后企业取得税后利润200万元。如果采取1元金额配股方式全部发给股东个人,那么股票持有者将为新增股票每股支付0.2元税收益,发放红利、股息也将如此。如果现在企业改按四六开配股,60%为集体股,40%为个人股,虽然个人股每股仍交0。2元的税收,但集体股可以享受免税24万元(200万×60%×20%)的优惠,其财产性质并未改变。企业由于有24万元税收优惠,实际上是从国家手中取得了12万元的投资。较之全部配发给股东节省税16万元(200万元×20%…200万元×60%×20%),企业再通过公共设施租金优惠、职工福利待遇改善,把好处落实到职工身上。一方面企业资金得扩充,另一方面职工也可以得到实惠,这无疑是一个较好的筹资方法。
(二)动用银行贷款避税
企业自我积累资金一般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而且企业投入生产和经营活动后产生的全部税收金由企业自负。而利用贷款则不同,贷款不需要很长时间就可以筹集到资金。而且投资产生收益后,出资机构事实上也承担一定税收,即企业归还利息后,企业利润的数量有所降低,实际税负比未支付利息时要小,因此,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减轻税负的一个有效途径。
'案例三十三'
辽宁大唐钢厂利用10年时间积累起500万元,用这500万元购买设备进行投资,收益期为10年,每年平均盈利100万元,该钢厂适用税率为33%。
每年平均纳税额:
100万元×33%=33万元
10年纳税总额为:
33万元×10=330万元
如果该企业不用自我积累的办法,而采用向银行贷款办法,那么,假如在这积累资金的10年里,该钢厂从银行贷款投资额为500万元,年平均盈利仍为100万元,利息年支付额为5万元,扣除利息后,企业每年收入95万元,这时企业每年纳税额为:
95×33%=31.35万元
10年纳税总额为:
31.35万元×10=313.5万元
对钢厂来说,如果用自我积累资金的办法积累500万元,10年需纳税330万元,如果用银行贷款的办法,贷款500万元,10年共承担税款313.5万元,运用银行贷款有效避税16.5万元。
(三)利用企业与经济组织之间资金拆借避税
企业与经济组织之间在拆借资金的利息计算上和资金回收期限方面具有较大弹性和回旋余地,这种弹性和回旋余地常常表现为提高利息支付,冲减企业利润,抵消纳税金额。
'案例三十四'
深圳乐宝电器有限公司和珠海天明电源设备有限公司为实现合理避税,以相互间融资的形式相互提供投资资金,深圳乐宝电器有限公司为珠海天明电源设备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资金,珠海天明电源设备有限公司为深圳乐宝电器有限公司也提供1000万元资金,深圳乐宝电器有限公司向珠海天明电源设备有限公司收取的融资利息为年息30%,珠海天明电源设备有限公司向深圳乐宝电器有限公司收取的利息为年息25%,深圳乐宝电器有限公司10年中年平均盈利为100%,珠海天明电源设备有限公司8年中年盈利100%。两公司适用所得税率为33%。
深圳乐宝电器有限公司在未付息前应纳税额:
100×33%=33万元
深圳乐宝电器有限公司在付息后应纳税为
深圳乐宝电器有限公司年利润…年息:
100万元…25万元=75万元
75×33%=24.75万元
深圳乐宝电器有限公司从珠海天明电源设备有限公司得到融资利息收入纳税额:
30万元×20%=6万元(利息、股息按20%纳税)
深圳乐宝电器有限公司共纳税:
24.75+6=30.74万元
税负为:30.75/100×100%=30。75%
珠海天明电源设备有限公司在未付息前应纳税额:
珠海天明电源设备有限公司付息后应纳税额=珠海天明电源设备有限公司年利润…年息:
125…30万元=95万元
95×33%=31.35万元
珠海天明电源设备有限公司从深圳乐宝电器有限公司得到利息收入的纳税额为:
25万元×20%=5万元
珠海天明电源设备有限公司纳税:
31.25+5=36.35万元
税负为:36.35/125×100%=29.08%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