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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梧桐叶落时-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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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黑龙江省人大担任领导工作的靳国君同志,跟我素不相识,通过《咬文嚼字》编辑部与我有了联系。读了刘汉俊先生大作后,用传真给我发来他的文章《笔墨官司,有比无好》。转录如下: 笔墨官司,有比无好 靳国君    
     “文革”前一年,1965年有场笔墨官司,是关于王羲之《兰亭序》帖的真伪之争。王羲之《兰亭序》帖,在中国古代书学史上,被誉为“天下第一帖”、“天下第一行书”。唐太宗李世民死时,此帖作为陪葬品,葬入昭陵。世上流传的《兰亭序》帖,多为唐人摹本,其中冯承摹本为后世书法家称道。    
    《兰亭序》帖自因其在书法艺术上的“得其自然而兼具众美”,成为人们学习行书、研究行书的必摹之帖,但其作者是否王羲之,一直有争议。1965年5月,郭沫若在《光明日报》发表长文,列举论据和考证,断定《兰亭序》其帖其文,皆非王羲之所作,而是王羲之第七世孙、大书法家、陈代永兴寺和尚智永伪托王羲之所作。郭文一出,南京市文史馆馆员高二适称其为“惊心动魄之论”,他旁征博引,以大量佐证力驳郭老的“伪托”说。但是高二适的文章竟遭退稿。高二适作为中国古书法史家、古文字学家、书法家,自有中国知识分子的不畏学术权威的风骨,他转而致书30年前的老朋友章士钊,请予援手。章士钊碍于高二适文章中对康生的话也予以辩驳,感到为难,于是将高二适的文章转呈毛泽东。毛泽东在复章士钊的信中说:“草书不会书碑,可以断言”,“但争论是应该有的,我当劝说郭老、康老、伯达诸同志赞成高二适一文公诸于世。”在给郭沫若的信中,毛泽东则明确提出“笔墨官司,有比无好”。由于毛泽东过问,《光明日报》在7月23日发表了高二适的文章,因而才有了以后6个多月的讨论。像这类学术上的不同意见,纯属著作权之辩,作者真伪之争,“不关风事”,“不关雨事”,登出来对传播文史知识十分有利,但那时的政治气候和人们的思想观念与现在是大不相同的,高二适的文章因毛泽东过问才得以发表,也是那个时代特征的反映。改革开放后,情况大变,学术讨论活跃起来,知识上的指误订谬也时见报端,笔墨官司已不是难得一见之事。不过,由于浮躁学风的浸润,不良现象也随之出现,其一是狂躁自傲,拒绝指误订谬,闻错则怒,闻错则“横”,甚而强词夺理,指鹿为马。一位偶涉写作领域的影视圈中人,书中字、词差错很多,句、章毛病不胜枚举。“宁馨”(宁,读去声;馨,读音为亨)一词,本是晋、宋时代的俗语,是“这样的”的意思,这位先生却望文生义,理解为“宁静温馨”,有人指误,他却大谈什么语言要“发展”、“变化”。这位先生巧舌如簧,发出这般高论,使人忍俊不禁。用错词句,就是用错了,何苦还指鹿为马呢?何苦用语言要发展来辩解呢?难道语言要往错用上“发展”吗?往错用上“变化”吗?《辞海》里的词条,一个人说怎么改就可以怎么改吗?无独有偶,作家余秋雨,对为其作品指误订谬,也是“当然拒绝”。此类现象说明,思想上的褊狭,导致文化上的傲慢。目中自谓空千古,书中谁知谬误多?    
    其二是为差错护短者出场,模糊是非,不论对错,调和折衷之言委婉,客观公正之貌可掬,实质是为作者掩瑕护短,对指误者求全责备。也有的出来当裁判,无理的“三扁担”,有理的“扁担三”。近有一位先生在文中说:“依我,本想各打五十大板,但思量过后,还是‘余六十、金四十’”。打“余六十”,那原因大家心知肚明,但为什么要打金先生四十大板呢?金文明先生的著作《石破天惊逗秋雨》,是为余秋雨先生的散文补偏救弊,他一一指出了余秋雨散文中人名之误、纪年之差、史实之错,就该打四十大板么?哪有医生为患者察出疾病,却要打医生四十大板的道理?这位先生欣赏中国文化园地的“宁静祥和”,人同此心。怎么才能“宁静祥和”呢?这位先生提出不要“攻讦、谩骂”,这当然是首要条件,也是讨论学问应有的规则。其实,笔墨官司本来就该就文论文,不该进行人身攻击。然后该怎么办呢,还要不要学术上的探讨和学问上的讨论呢?自然还是要的,好花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不然的话,报刊不刊登,读者也不写指误订谬的文章了,“宁静”倒是“宁静”了,但是谬种流传,真假共处,把历史上的张三叫做张二,李四呼为李五,关公战秦琼,X+Y等于A,这行吗?这也绝非“祥和”,而是不祥之兆。看来学术和学问上的笔墨官司没有是不行的,一些作品中的差错,也包括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差错,多数不是什么深奥的学术难题,也不是什么历史悬案,而是文史知识中的ABC问题,这类文史知识方面的差错如任其在读者中流传,以假乱真,对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十分不利。    
    笔墨官司中的护短者,是“为尊者讳”,是“为名人讳”,还是“为朋友讳”,这些倒不必去考究。几千年的中国文化史上“讳”的太多了,不过到头来都没有“讳”得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些护短者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真伪、正误之争中,人家是转视东窗,不见西墙,遑论西墙何在,质量如何?  2003年9月    
     同日,《中国艺术报》发表邱振刚的评论文章《莫为名人讳》。转录如下:  莫为名人讳 邱振刚    
     最近,著名学者余秋雨和一位资深编辑的笔墨官司成了文化界的热点。原因是这位老编辑在余秋雨近几年的作品中发现了大量文史知识方面的错误,有的甚至是常识性错误,也就是所谓的“硬伤”,如将在古代只有退休一种用法的“致仕”当成因科举考试高中而做官,根据宋代诗人林和靖曾写过一首情词就判断这位终生未娶的隐士也曾经娶妻生子等。而余秋雨对这一番纠错则拒绝接受,认为纠错者食古不化,是在专门卖弄典故。其实,对于作家来说,短处被揭之后大可不必火冒三丈,理屈辞穷的辩解更是不智之举。毕竟,像“致仕”这样在现代社会已经不常用的词,当然应以古时的用法为准。而在林和靖的婚姻问题上,以文证史本来就是史学大忌,更何况即使是在林和靖的词中,也写明了“    
    结未成”。要知道,如果任何人都对史料按照自己的一时需要进行随意解释,才是“中华文化的不幸”。如果作家能够主动将自己的失误以附录或者单行本的形式列出,甚至将“硬伤”所涉及的典故、文献细加解释,既扩充了自己的知识储备,又显示了虚怀若谷的风度,还普及了文史知识,岂不是一段著者、读者两相宜的文坛佳话吗?胡适先生学识之广博人所共知,他将自己的文章、言论戏称为“胡说”的风度是值得学习的。    
    对于编辑来说,也不应该被作家纵横古今、仿佛上下五千年无他不知无他不晓的气势吓倒,发现了名家文章中的疑点后自己就先底气不足,只是自我怀疑而不敢直言指出;更不应该责任心不强,让“硬伤”在眼皮下溜过去,这不仅不是对作家的真正爱护,也会失去读者的信任。前文所说的那位对余秋雨“咬文嚼字”的老编辑,其严谨的态度令人尊敬。对于普通读者,最可怜的就是他们,他们本来希望能够通过阅读历史散文提高对历史的了解和自身文化素养,却在对作家的信任之下把“硬伤”当成史实。而这位学者作家的文集天文数字般的销量更让人为这种误导作用影响之巨而担忧。在书价不菲的今天,作家和出版者更应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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