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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彼凳恰坝谰霉芤怠保0<暗摹盎艉嗨固辗摇笔逼谒孀诺谖逋醭黄穑ㄔ脊�2530年)走向了终结。在短命的第六王朝有名无实的王权统治之下,王公们(rpati)和伯爵们(hetio)变得独立了;高级职位全都是世袭的,从碑铭我们看到,对古老谱系的强调越来越充满自豪感。后来的埃及历史学家们在所谓的第七、第八王朝的名号下秘而不宣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历时半个世纪之久的无政府状态和诸侯间彼此争夺领地或争夺法老封号的不法冲突。在中国,甚至懿王(公元前934~909年)也为他的封臣所胁迫,而不得不交出全部的征服土地,为的是把它们分配给封臣们所指定的次租人。公元前842年,厉王被迫携其继承人一同逃亡,帝国的行政转由两位亲王主持。在这个王位虚悬期间,周室开始瓦解,王的名称开始下降为一个尊贵但无意义的称号。这一情形酷似德国1254年开始的王位虚悬时期,后者在1400年温策斯劳斯(Wenceslaus)的统治下,皇帝的权力已达至它的最低点,而与之同时,文艺复兴类型的佣兵队长(condottieri)的权力开始崛起,教皇的权力开始全面衰落。博尼法斯八世逝世后——他于1302年在“一圣”(Unam sanctam)通谕中再次重申了教皇的封建权力,并因此而遭到法国代表的拘捕——教皇政权经历了一个世纪的放逐、无政府状态和无能;而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中,英格兰的诺曼贵族多半也在约克(York)家族和兰开斯特(Lancaster)家族的王位争夺的斗争中灭亡了。
四
教权与皇权的这一衰落,意味着国家对等级的胜利。在封建制度的根基处,曾经有这样一种感觉,即生存的目标就是“生命”应依照它本有的意义去度过。历史在贵族血统的命运中已经囊括无遗。但现在又出现了这样一种感觉,即除贵族血统外,还有某种另外的东西,某种甚至贵族也要隶属于它,且所有其他阶级(不论是有身份的阶级还是有职业的阶级)也都分享它的东西,这是一种不可捉摸的东西,是一种观念。对事件的评判不再是根据率直的私法的立场,而是依照“公”法的方面。国家在骨子里可能(几乎毫无例外地就是这样)仍是贵族政治的;它的外貌并未因从封建集团过渡到阶级国家而有丝毫的改变;那些在等级之外的人不仅拥有权利而且拥有义务的观念仍然不为人知;但是,感觉已经不同了,生命就是为经历历史之巅峰而活着这样的意识已经让位于另一种情感,即生命还包含一种任务。当我们把伦纳德·凡·达萨尔(Rainald van Dassel)(卒于1167年)——德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的政策与皇帝查理四世(卒于1378年)的政策作一对比,并同时考虑到在那里古典情感从骑士时代的“忒弥斯”(Themis)过渡到日益壮大的城邦的“狄刻”(Dike)时,就可以看到,那区别是很明显的。忒弥斯仅包含一种要求,狄刻却还含有一种任务。
国家观念在其强健的青春时代总是——并且由于深深扎根于动物性本身之中的一种自然性而自明地——与个别统治者的概念联系在一起。同样地,每一奋起的人群在每一个决定性的形势中也都是以同样的自明性与个别统治者的概念联系在一起的——如同每一次暴动的集会和每一个突发的危急时刻所生动地证明的。这样的人群是一些情感的单位,但也是盲目的单位。只有当他们为领袖所控制时,他们对于事件的突发才是“合乎形式”的,这个领袖突然现身于他们当中,由于那种情感的一致而立即居于首领的地位,并要求一种无条件的服从。这一过程在我们称作民族和国家的重大生命单位的形成中反复重演,只是更为缓慢且具有更确定的意义而已。在高级文化中,时常会为了一个伟大的象征而人为地取消或抑制这个过程,以利于其他形态的“合宜形式”;但甚至在这个时候,在这些形式的掩饰之下,我们实际上还是常常会见到一种事实上的个人统治者职位,不论那职位是国王的顾问还是政党领袖;并且在每一次革命剧变中,事物的原始状态会重新出现。
与这一宇宙事实紧密联系的,乃是所有有方向的生命最本质的一种内在特性,即传嗣的意志,这个意志在每一强有力的种族中都以一种自然现象的力量呈现自身,它甚至驱使那暂时的领袖(常常是十分无意识地)去强固他的地位,以便延续他的个人生存,甚或——不止于此——让他的血统子子孙孙延续下去。同样深刻的和植物性的特性激励着每一个真正的后继者,他感到领袖的血统的延续是他自己的延续的一种保证和象征。恰恰是在革命中,这种原始本能显现出来了,充盈有力且无视任何原则。也恰恰是因为这种原始本能,1800年的法国才不仅把拿破仑,而且把他的世袭职位,都看作是大革命的真正完成。那些从概念的理想出发而不是从血统的事实出发的理论家,诸如马克思和卢梭,是无法领会蛰伏于历史世界中的这一巨大的力量的,结果,他们只能把这一力量的表面效果标记为可憎的和反动的。但是,这些效果就在那里,并具有如此顽强的力量,以至于甚至诸高级文化的象征主义也只能暂时地和人为地凌驾于它们之上,例如在古典的情况中所表现的特殊家族对选举的官吏的独占,在我们自己的情况中所表现的巴罗克时期的教皇的任人唯亲。常常也有这样的情况:随意辞去领袖的职位,并说“德者治之”。在这个事实的背后,实际上总是有显贵们的竞争,他们原则上不反对世袭的统治者职位,但实际上不断阻挠它,因为他们当中的每个人暗地里都觉得自己的血统有资格享有这一职位。这种积极的、有创造力的嫉妒状态,正是古典的寡头政治的形式得以建立的基础。
国家观念和传嗣意志两种因素的结合产生了王朝的观念。这种观念如此深地扎根于宇宙中且如此紧密地与历史生活的事实之网相互交织,以致每一文化和所有文化的国家观念都是这一原则的变形,从浮士德式的心灵的热情的肯定性到古典心灵的坚决的否定性,概莫如此。一种文化的国家观念的成熟是跟城市甚至城市的青春期联系在一起的。邦族,或者说历史的民族,是建设市镇的民族。都城取代城堡和宫殿,成为高级历史的中心,在那里,弄权的情感或者说忒弥斯,转变成政府治理的情感或者说狄刻。在这里,甚至在第一等级本身的意识中,封建的统一在精神上被邦族的统一所压倒;并且统治权的赤裸裸的事实在这里上升为主权的象征。
由此,随着封建主义的衰落,浮士德式的历史变成了王朝的历史。从王室家族取得其王位的小中心(它们所“发源”——如这个词所示——的地方,让我们想起植物和财产),邦族的形成开始了——这是严格的贵族政体的邦族,但即便如此,国家还是制约了那一等级的存在。业已主宰着封建贵族和自耕农家族的谱系学原则,扩张和追求历史的意志的情感的表现,已经变得如此有力,以致超越了语言与景观的强有力的统一的邦族的出现,要取决于统治家族的命运。联姻和死亡可以割断,亦可以统一全体居民的血统。在洛塔林王朝(Lotharingian)和勃艮第王朝形销神蚀的地方,已成胚胎的邦族也不可能有所发展。威胁着霍亨斯陶芬王朝的劫数决不只限于皇权而已。对于德意志和意大利而言,它几百年来都意味着对一个统一的德意志-意大利邦族的深深渴望的不得满足;反之,哈布斯堡家族却使奥地利而不是德意志的邦族得到了发展。
在麻葛世界中,由于它的洞穴情感,王朝原则完全以别的方式构成。古典的统治者,僭主和保民官的合法继承人,是德谟的化身。恺撒之与人民的关系,就像雅努司之与门户、维斯塔之与炉灶的关系一样。“恺撒”是奥菲斯信仰的最后创造物。反之,“君主兼上帝”(Dominus et Deus)是麻葛式的信仰的最后创造物,他是一个“王”(Shah),分享有圣火'在萨珊人的玛兹达主义的帝国称之为“灵光”(hvareno),在异教和基督教的拜占廷一变而为光轮',这圣火在他身边放射,使他成为了pius(神圣的)、felix(丰富的)、invictus(不可战胜的)(最后这个名称从康茂德统治时起成为他正式的封号)。在拜占廷,统治者类型在我们的(被禁止)的第三世纪所经历的变化,与拆毁奥古斯都的公务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