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砦┡⒏窭甲魑嚼繁蛔橹鹄矗煌兀魑骼锏呐德乙膊恕蛭艉嗨固辗壹易宓碾杼亓叶篮罄床⒉皇瞧究战⑵鹚墓业模凰罡鋈嘶淖髌罚疵范葡芊ǎ╰he constitutions of Melfi)(1231年),并非他的独创,而只是他(借用高级阿拉伯式的文明的金钱经济学的方法)修饰和完善的。从这个中心出发,有条不紊的和描述性的理财技术传播到伦巴第的商业世界,并也传播到西方的一切商业城市和政府中。
但是,在封建主义中,建立和解体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当原始等级还欣欣向荣、充满生机的时候,未来的邦族,以及与之相伴随的国家观念本身的胚芽,也正在萌发成形。世俗权力与教会权力之间以及国王与封臣之间的对立,一次又一次为邦族的对立所割断——甚至从鄂图大帝时代就开始的德国与法国的对立;把意大利分裂成教皇党与保皇党并毁灭了德意志帝国的德国与意大利的对立;导致英国对法国西部的统治的法国与英国的对立。然而,所有这一切同封建秩序自身内部的重大决策相比实在是算不了什么,在那里,还不知道什么叫邦族观念。在1086年的“末日审判书”(Domesday Book)(时至今日还不断有人查阅)的目录中,英格兰被分割成60251个采邑,并且,组织严密的中央集权甚至还要求贵族们的次承租人效忠于自己,但是与之相同的是,在不到一百五十年以后,大宪章也被强行通过了(1215年),实际的权力从国王那里转移到了封臣的议会——上院由大贵族和教士组成,下院由乡绅和城市贵族组成——手中,自那以后,这个议会就成了邦族发展的支柱和勇士。在法国,贵族阶级与僧侣和市镇联合,迫使国王在1302年召集了三级会议;1283年,萨拉戈萨(Saragossa)的“总特权”(General Privilege)使阿拉贡(Aragon)成为了一个由其议会(Cortes)所统治的贵族们的准共和国;在德国,几十年以前,一群大封臣使德意志王位的选举依赖于作为选帝侯(Electors)的他们自己。
封建观念——不仅在西方,而且在任何文化中——为自己找到的最强有力的表现,出现在皇帝与教皇之间的斗争中,这二者都梦想着进入权力的巅峰,在那里,整个世界将变为一个巨大的封建体系,这二者是如此紧密地把自己交织在这个梦想中,以至于,随着封建主义的衰亡,他们全都从那顶峰堕入了可悲的毁灭。
统治者(Ruler)的观念——他的敕令应横贯于全部的历史世界,他的命运应是全人类的命运——迄今为止,在三种情况中采取了可见的形态:首先,是在作为霍拉斯神的法老的概念中;其次,是在中国人关于“中央之君”(the Ruler of the Middle)的伟大想象中,其疆域被称之为“天下”,即位于上天之下的一切;第三,是在早期哥特时期。在962年,鄂图大帝——他对深奥的神秘感有一种感应,他渴望着当时正席卷世界的历史的和空间的无限——设想出了“神圣罗马帝国”的观念。但是,甚至更早的时候,还完全专注于奥古斯丁式的——亦即麻葛式的——思想路线的教皇尼古拉一世(Nicolas Ⅰ),已经梦想过一个凌驾于世俗君主之上的教皇民主制;而从1059年起,格列高里七世以其浮士德式的全部主要力量,在一个普遍的封建主义的诸多形式下,着手实现以各国王为封臣的教皇世界治权。实际上,罗马教廷本身,在其对内的方面,构成了坎帕尼亚的一个小封建国家,其贵族家族控制了教皇的选举,并且这种选举使红衣主教团(自1059年起,这个职责就委托给了它)非常迅速地转化成为某种贵族寡头政治。但是,在比较广阔的对外政策方面,格列高里七世实际上获得了对于英格兰和西西里的诺曼国家的最高封建权——这两个诺曼国家都是靠他的支持建立起来的——并确实授予过王位,如同鄂图大帝授予过罗马教皇皇位一样。但是,一些时候以后,霍亨斯陶芬家族的亨利六世在相反的意义上也取得了成功;甚至狮心王理查(Richard Coeur…de…Lion)也曾为了英格兰而向他宣附庸之誓;并且当历代以来最伟大的教皇英诺森三世(Innocent Ⅲ)(1198~1216年在位)使教皇对世界的最高领主地位一度成为现实的时候,一个世界帝国正在成为事实。英格兰在1213年成为罗马教皇的封地;继而是阿拉贡、里昂和葡萄牙,丹麦、波兰和匈牙利,亚美尼亚和刚刚在拜占廷建立的拉丁帝国。但是,随着英诺森的去世,解体在教会自身内部就开始了,那些高尚的宗教显贵们——他们的封地使他们变成了作为最高领主的教皇的附庸——不久就仿效世俗附庸的榜样,着手借助适合他们等级的代表制度来限制教皇。有一种观点认为公会议要高于教皇,这一观点不是源自宗教方面,而是首先来自封建原则。其倾向与英国显贵在大宪章中已经达成的倾向恰好一致。在康士坦茨(Constance)会议(1414年)和巴塞尔会议(1431年)上,人们作出最后的努力,想把教会在其世俗的方面变成一种僧侣的封建主义,在这种封建主义中,红衣主教的寡头政治将变成西方整个僧侣等级的代表,以接替迄今为罗马贵族所占据的位置。但是,到那个时候,封建观念早就已经让位于国家观念,成为次要的观念,因此,罗马贵族赢得了胜利。教皇职位的候补者的范围仅限于最狭窄的罗马近郊区,而统御教会各组织的无限权力实际上对中央有所保证。至于神圣罗马帝国,它很久以前就已变成了一个受尊敬的影子,如同埃及帝国和中华帝国那样。
与这些决定的巨大动力相比,封建主义在古典世界的建立是缓慢的、静态的、几乎没有声息的,因此它几乎是不可辨识的,除非从变迁的蛛丝马迹去看。在今天我们所见到的荷马史诗中,每一地区都有它的巴西琉斯(Basileus),十分明显,巴西琉斯曾经也是一个大附庸——我们在阿伽门农这个人物身上可以看到这样的状况:一个广大地区的统治者带着他的一帮贵族一起出征。但是,在希腊世界中,封建世界的解体是与城邦即政治“点”的形成联系在一起的。结果,世袭的朝臣职位,如archai和timai、prytaneis、Archons,可能还有最初的Praetor,在性质上全都是城市的;并因此,那些名门望族不是像在埃及、中国和西方那样分别地在他们的州郡中发展,而是在与城市最密切的接触中发展,在那里,他们逐项地获得了国王的权利,直到除了因诸神的缘故而不能触及者——即附属于统治家族的圣礼功能的称号'因而有了“奉神的国王”(rex sacrorum)这样的名称'——以外,再也没有给统治家族留下一点东西。在荷马史诗(公元前800年左右)较后的部分中,那把国王奉上王位甚至废黜国王的都是贵族。实际上,《奥德赛》所知道的只是作为英雄传奇之一部分的王权——它显示给我们的实际的伊塔卡岛(Ithaca)其实是一座由寡头统治的城市。斯巴达统治者,如同“库里亚人民大会”(itia Curiata)的罗马贵族团一样,是封建关系的产物。在“乡饮酒礼”(phiditiae)中,明显保留有古代贵族公饮的遗迹,但是国王的权力已经降至罗马“奉神的国王”或者随时都可能会被监察委员监禁或撤换的斯巴达“国王”那种徒有虚名的尊位。这些情况的本质的相似使我们不得不假定:在罗马,公元前500年的塔尔奎尼亚僭主政治之前还有一个寡头政治的统治时期。并且,摄政(interrex)的无可怀疑的真实传统可以支持这一看法。摄政是这样一种人,他由贵族会议(元老院)从自身成员中任命去行使职权,一直到他们打算再选出一个国王为止。
在此,跟在其他地方一样,封建主义日趋衰微的时候到了,但是即将来临的国家此时尚未成形,邦族也尚不“具有形式”。这是以王位虚悬形式到处出现的可怕的危急关头,它形成了封建联合与阶级国家之间的分界线。在埃及,封建主义到第五王朝中期左右的时候已充分发展起来。法老阿索喜(Asosi)真的把他的领土一块一块地分封给他的附庸,而且,僧侣集团的富饶的采邑还被免税(和西方的情形一样),并逐渐地变成了大寺院的永久财产(应当说是“永久管业”)。埃及的“霍亨斯陶芬”时期随着第五王朝一起(约公元前2530年)走向了终结。在短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