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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的或常规的经济学”和经济学的“艺术”。①帕累托对最优化条件的论述现在很有名,他断言,完全竞争能够自动地实现集体的经济满足最大化(他看不起效用这个术语,认为它充满一种基本化的色彩),其意思是资源再配置如果不至少使一些人的情况恶化,也不可能使另一些人的情况更好。就他所关心的问题而言,这是一个纯经济学命题,是完全独立于任何伦理价值判断的。的确,我们现在所称的帕累托最优化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集体的经济满足最大化的定义;但是集体的经济满足只是属于社会学领域的更一般的社会经济满足的子集,并且帕累托一直坚持纯经济学靠它自身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见塔拉斯俄,1966年,第8章)。
对于和竞争均衡不同的情况,帕累托并没有提供任何可增加或减少集体经济满足的变化的指导。在本世纪30年代,先是约翰·希克斯,接着是尼科拉斯·卡尔多通过把一个在经济福利中的改善定义为可以使某些人的情况改善而又不会使其他任何人的情况恶化的变化,从而提出了补偿试验。说这样一种潜在的帕累托改善应该事实上用来补偿经济变化的受害者,这当然是在做一种价值判断,但是如果经济学家仅仅是描述一种帕累托改善变化,那就不和任何价值判断有关系。在一个可能的改善和一个可望的改善之间的微妙的区分就是建立在这一薄弱的基础上的,在这基础上又培育了“新的”价值中立的福利经济学,这种经济学得到罗宾斯论题的有力支持,这一论题是说价值判断的首恶是在不同政党的效用之间做基本的比较。①
就象一套均衡价格是在完全竞争的支配下产生的一样,帕累托最优化也只有考虑到社会成员中给定的起始资源分配时才能下定义,并且在帕累托最优化中是正确的东西在帕累托改善中也是正确的。这种限定有时候被解释为,帕累托规则所提供的仅是经济状态的部分秩序,不足以在资源没有限制的潜在分配中做选择的标准。新的价值中立的福利经济学同样把流行的要素服务分配看作是给定的,从而只要没有人真的建议补偿支付,它就不会恳求于价值判断。伯格森在1938年发表了论社会福利功能的文章,萨缪尔逊在他的《基础》中给这篇文章扩大了声望。这篇文章第一次植下了这样的思想,认为社会是通过它的政治代表来表达它自身的,实际上它并不比较不同的个人之间的效用;可以说这些比较记录在社会福利功能中,社会福利功能通过安排经济状态的社会等级来总括个人的偏好。经济学家一旦掌握了这一功能,就可以评价一个帕累托改善政策中的给定的变化,此后可以考虑是否用社会福利功能来决定是否应该真的做出补偿支付。
至今还难以否定福利经济学可以公开地、无愧地被算做是规范的这一结论,这可以说是占统治地位的正统观点(见肯尼普曼,1976年,第40—1页)。
然而那些回顾了帕累托的人他们自己一直把帕累托福利经济学视为实证经济理论的一个分支,视为象其他任何部分的实证经济理论一样是中立的、客观的。很值得比较小心地考察这一观点。
七、实证的帕累托福利经济学
阿奇博尔德以巨大的气魄维护认为帕累托福利经济学不依赖价值判断基础这个异端的观点(见阿奇博尔德,1959年b)。他的观点基本上是很简单的:帕累托福利经济学所研究的是满足给定的要求的、不同安排的效率,这种要求是个人根据他们自己的利益选择的;因此,对于帕累托原理来说不需要对这些要求进行估价(见同上,第320—21页)。一个个人的偏好图和他的福利图是一样的,说他在B状态的福利比在A状态的福利高,只不过是说他将选择B而不选择A,如果他能自由和能够这样做的话。帕累托福利经济学只不过是问道:在什么样的安排下可以使这个个人的选择从A扩张到B而不会导致别人的其他选择受到限制,或换一种表达法,在什么样的安排下帕累托改善才能实现?只有当要采取制定法规这一重要步骤的时候,价值判断才引起人们的注意(见同上,第327页)。①假设我们不做任何规定,我们的争论也就不会在哪一点上依赖于赞同或不赞同,从而也就不会象实证经济学中的所有其他命题那样受到经验反驳的支配。甚至“人们所熟悉的帕累托命题,诸如:如果一个完全市场处于均衡状态,就没有什么变化能够允许当任何消费者的选择膨胀时却不会引起至少有一个其他的消费者的选择收缩”也是经验上可证伪的,至少当以可证伪的需求理论来叙述时是可证伪的(见同上,第325页)。
于是阿奇博尔德总结道:“福利经济学的理论是实证经济学的理论;它们所关心的是给定的目的和可用的手段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学中我们有一个二分法,即在对某些事情可能是怎样做的实证研究和什么事情应该做的规范建议之间的划分”(见同上,第320—1页)。
肯尼普曼(见肯尼普曼,1976年)是另一个信奉帕累托最优化的技巧的、客观的解释的作家:“在一定的假设下,象完全竞争是帕累托最优化的充足条件,垄断、关税和外差因素引起了福利损失,这些命题都是实证论述,这些命题都既是真的也是假的,既是独立于伦理的,也是思想意识信念”(见同上,第47页)。帕累托最优化建立在三个基本假定之上:
(1)只有自我选择的偏好才被当做个人的偏好或个人福利的尺度(依流行的说法:个人是他的福利的最好的评判者);(2)社会福利由社会的每个个人成员(小孩和疯子除外)的福利组成,并且除了包括社会的个人成员的福利之外不包括其他东西;(3)只有对资源的一致的重新配置才被当做是社会福利的改善。在这个假定的基础上就有可能证明萨缪尔逊很吸引人地贴上看不见的手原理标签的东西,这就是在完全竞争经济中的均衡和帕累托最优化的条件之间等效的东西。
肯尼普曼同意帕累托理论的这三个假定经常被当做价值判断来解释,从此又得出帕累托最优化是一个规范的概念(见同上,第51页)。但是象阿奇博尔德那样,他就认为第一个假定应该从实证意义上来解释,把个人偏好看做是给定的,而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真的是对于什么对他有好处的最好的评判者。类似地,第二个假定可以理解为是否认独立的团体利益(诸如“国家”利益)的存在,这是关于事实的问题而不是关于喜欢或不喜欢的问题:“当社会成员的经济福利是研究的主题时,那是‘每个人都在算’的不言自明的算术题”(见同上,第53页)。最后,第三个假定是肯尼普曼没有讨论的,只不过是用帕累托自己赋予那个概念的含义对帕累托最优化重新定义;因此,它并没有引起前面两个假定中没有包括的问题。
就象对于阿奇博尔德一样,对于肯尼普曼来说规范经济学的最根本目的是做政治建议,在这种背景下帕累托最优化的贡献最多是很微不足道的一个:它只是提供了对不同的社会情形的一部分等级安排;它是静态的,忽略了未来一代的福利,至今它只包括目前一代人所考虑的福利;他无视所有似乎不是个人目标的总概的集体目标。然而肯尼普曼坚持说,帕累托理论在实证经济学中也有一个作用,即说清楚经济行为的含义。因此他认为,说垄断、关税和外差因素导致福利损失的论述并不是要建议人们采取行动来消除这些因素;总之,证明帕累托改善的存在是一回事,要求采取行动来做一些事情又是另外一回事(见同上,第54—5页)。
要推翻帕累托最优化的客观解释所需要的全部东西就是引进价值判断,这对于消除一个帕累托改善的存在所意味着的“不足”会是合意的。肯尼普曼评论说,“在这短暂的变化中藏着矛盾的硬核”(见同上,第58页),这是一个应该强调的判决。让我们来概括这些争论:如果我们坚持帕累托最佳状态的纯中立的解释,那么帕累托标准就没有奠定任何政策规定;它只不过是坚持,当一个特别的经济结构产生了获得帕累托改善的机会时,就有可供分配的货物和服务,能使一些人的情况改善而不会使其他任何人的情况恶化;但是它否认这种超额分配是可望的,并且在它的结果使得某些人的情况恶化的情况下,它不能建议向受损失者提供补偿支付。
八、看不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