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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说法尚不足以表达全部真相。事实上,在传统与时代新要求的冲突中,政权本身亦在改变其性质。
变化加速
政权逐渐趋向于成其为政权并巩固自身的权威,此事与某种军事扩张息息相关。中央政权针对显贵大家族的斗争与各国之间为扩张领土、增加资源、赢取霸主地位的战争,二者相互呼应。内部问题与对外战争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成为这时期变化的真正推动力。因此“战国时代”的称谓完全名实相符;正是战争动力促使华夏各国在古代末期走上中央集权国家的道路。
这里不可能细述此时期的战争与结盟状况。争逐的国家共有七个:三分的晋国,即从晋国分出来的韩、魏、赵三国;田氏家族统治的古老而富庶的齐国;其力量刚显示不久的有两国,一为河北的燕国,其京城设于北京地区,紧靠游牧居民的大草原;另一为陕西的秦国,这是周朝初期君主的属地,马匹丰富,民风粗犷、尚武;最后是长江中游与汉水流域的楚国,属半华夏国度。以上便是“七雄”,各国的短期结盟结而复解,时而魏国领先,时而秦国居优势。秦魏是这一激战时期的两个主要敌手。中原小城邦是古老传统的保持者,后都在争战过程中被周围强国兼并。
第三章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中国社会史祖先习俗显得比以往更不适应时代的要求。无论是正统国君或篡位君主,只要想维持其政权便应拥有自己支配的资源、军队以及执行人。因而君主必须起用新人,为此,后来的国君便取消了大贵族家庭的职务继承权。
第二部分 10。政治权力的变迁
春秋时代诸国养就一小批人员,其职责主要是处理祭祀与战争,但亦参与王室管理与领地治理。公卿大家族世代任高职(“司徒”负责行政,“司马”为国防大臣,“司空”为主管公共工程大臣,“司寇”乃司法大臣),因国家不一而大同小异。除此而外,事实上还存在许多不甚显要但又不可缺少的官职,如:太史、内史、小史——其属下有不少人员(颂辞人、占卜师、预言者、祭礼舞师等),还有为君主个人服务的人员(马厩主管、马车夫、车管员、御膳试尝者等等)。任此类职务者,其出身家庭的祭礼地位与经济地位均大大低于大夫公卿家庭。此类人来自次子或非正室后代的家庭(即“庶子”),属于小贵族阶层(“士”)。小贵族中有武士,有传说记事之执掌者,有各种学识的专门家,他们不久便起决定性作用。君主就在其中起用第一批执行人。“士”一词春秋时代意指“武士、勇士”,发展到中央集权国家形成之时,此词终于包含“文士”含义,即胜任基本上属于文职性质的政治职务的人士。
中央政权新形式渐趋成形,与此同时,地方政权亦起彻底变化。过去国君赐“采邑”、“封地”往往结合授职于宫廷或外地——这种赏赐形成文字刻于祭器上,铭文特别标示其世袭性质。旧习俗的国君赏赐在中原诸国中曾是地方权力的唯一来源,而在外围的秦、晋、楚等国中,此时却出现了一个新词汇——“县”。征服得来的乡镇,以“县”名之,大概是直接隶属于国君者。这字按以上含义初次使用始于公元前688—前687年。上述改变并未立刻产生影响,因为在春秋时代的传统制度中,“县”不久亦成为大夫公卿家族的世袭领地。但县与旧式采邑的根本差别之处,在于其性质是征服得来的领土。这点后来成为地方政权起彻底变化的关键。国君依靠小贵族阶层借以摆脱大家族控制,此时新征服的土地便不再依传统由大贵族占据,而是受中央政权直接管辖。于是“县”便成为地方政权的一种新形式——由中央政权代表管理的行政区域。一旦君主强大到足以打垮旧大夫公卿家族之时,这种模式便扩展至全国。在秦孝公时代(公元前361—前338年)商鞅变法之时,秦国第一次按此实行。当时建立的行政制度也就是后来秦、汉帝国所采取的制度:官职的等级与管辖土地的等级相当;几个县构成更大的地域取名为“郡”;“县”与“郡”分别有县址、郡址以及行政长官(县为“县令”,郡为“太守”)。
演变的方向在于:最后成为一种政治制度,其特点是有一批受俸而又可以撤换的精选官员,受中央政权控制,是中央政权的延伸;另一特点是全国领土划分为行政区域。只是到了魏文侯(公元前445—前395年)与秦惠文王(公元前337—前325年)统治时期才出现“相”的职务;随之便系统划分文职与军职。至公元前4世纪时,才建立首批由官员管理的区域。要完成中央集权国家成立所带来的根本变化,仍须在政治演进之外,再加上有助于新国家形成的其他诸因素同时作用。政治演进已在大家族之间的争斗中,在中央政权为摆脱传统控制而作的努力中显露端倪。
第二部分 11。战争性质变化
远古时代以及春秋时期,战争乃是高贵活动。战车、马匹、青铜兵器为少数参战人所拥有。战事在开阔原野进行,贵族家系在其间较量其勇武。由农人组成的步兵只起次要作用。但至公元前四、五世纪时,由于传统仪式与等级关系衰退,战争性质开始改变,而且斗争更为残酷:这时已不在于表现勇敢或必要时显示宽大以博取名声,而在于战而胜之并攻占土地。因而自此时起,战争便调动愈来愈多的人力、物力。春秋时代末期,战车数量增多。从前的战事只限于几次冲突,现在却持久进行。公元前4—前3世纪,围城之战已发展起来。原来习武是贵族的传统,与祭礼并行。这时指挥战斗已逐渐不再是贵族的事情,而是战术家、战略家的专责。追求效能并以此为目标乃是战争性质变化之本。演变反映在军队的构成上,也反映在对粮草的进一步重视上。公元前5—前3世纪,步兵发展起来,战车作用慢慢减弱,终于导致打破与驭车密切相关的贵族生活方式。若干新发明也促进这种作战形式的变化,如剑之出现(极可能于公元前6世纪自草原引进),又如弓弩与骑兵的运用。弩比古代游牧民族使用的双弯后拉弓更为强劲,更为准确。弩用脚张弦,是华夏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武器,后来不断完善,呈多种形式,一直使用至宋代(10—13世纪)。其广泛传播可能从公元前5世纪下半叶开始(据技术史家杨宽的说法),但亦可能稍晚一点。骑兵于公元前4世纪出现于北方诸国中,比战车更为机动也更加快捷。骑兵的运用系仿效游牧民族而来,与此同时也采用了草原骑士的装束(战袍与长裤)。
自公元前6世纪以来,步兵队伍得到了发展——晋国在攻打山西山区部族时使用了步兵,吴国、越国亦使用之,很可能因湖泊与河流众多而有碍于行车之故。步兵发展至公元前3世纪已成为庞大的步兵军团,由此而产生重大影响。可以说,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与作战技术变化密切相关。过去热衷于征伐与称霸的君主拒绝给徒兵(春秋时代为贵族武士的仆从)以应有的地位与尊严,这时徒兵在作战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甚而起决定性作用,君主也就不得不赋予徒兵原先不曾承认过的地位与尊严。中央集权国家将农民提到独立耕作人与武士的地位。土地权与在战场上博取军功的权利,二者同时并进。
但自公元前6—前5世纪起长期而激烈的冲突,以及公元前4世纪与公元前3世纪君主及其谋士的“务实”精神,引起对经济问题的进一步关注,或确切地说,意识到将经济视为明确实体;谁拥有更多人力,掌握更多各类资源以及储备更多粮食,谁就会赢得胜利。
关于政权与战争的变化,有其经济背景与社会背景,其重要性应予着重指出。
第二部分 12。经济发展与技术革新(1)
公元前4—前3世纪华夏地区经历了一个经济发展与技术革新突飞猛进的时期。其时由于各国国君鼓励加强垦殖,渭河流域、中原地带、四川成都盆地已成为连作区域。精湛的农艺也在这时候发展起来(施肥、区别土质、重视农时、引流排水等等)。放干沼泽地区,冲刷盐碱地带,就是这种周密的农业发展政策的重要表现之一。这时期的巨大灌溉工程,目标正是为了开发新耕地以及旱季用水。最著名的工程见于邯郸地区附近的邺城(位于今天河北省东南部)、四川成都地区、陕西渭河流域。组织这类伟大工程的治水专家在历史上留下了美名,如魏国的西门豹、史起,秦国的李冰父子及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