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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受害人身体上提取指纹能给你的小说增添刺激效果。通过玻璃管用碘蒸汽熏受害人的身体,并用银质物品挤压皮肤,就能显示出印迹。活人身体上提取指纹要两个小时,死人则要12小时。
你的主人公是否要指控他人?或许他考虑伪造指纹?不要这样想,他的努力肯定是徒劳的。为某人的指纹做一个一模一样的模子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那人愿意合作或有一只手让你铸模。这样,你确实可以铸一个,但即使这样,当你将模子印在其他物品上时,印记不是反着就是倒着。
指纹专家并不能弄清指纹在物体上面能保持多久。一般的情况是这样的:餐室指纹能保持几天;室内能保持数周;镜子上的指纹能保持一个月以上,特别是梳妆台或保险箱中的指纹。纸张上的指纹在几年之后还能用化学方法显影。
当根据指纹追踪某人时,调查员必须把嫌疑人的名字和指纹记录登记在案,并进行反复比较。在《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大盗》中,劳伦斯·伯洛克抓住了指纹的精髓:“除非你只剩下了嫌疑人,你不可能根据一个指印去进行核实。你需要有10个指印,而我们是不可能有的,即使那些嫌疑人留下了指印,我们也不可能有10个,更何况他们或许没留下指印呢?那么不得不设法强行让他们留下指纹来进行核实。”
历史上,指纹是采用10个指印的分类系统进行登记的。如果不提取所有指头的指纹,就不能鉴别一个人。在20世纪80年代,自动指纹识别计算机系统问世后,司法机构可以根据单个指纹查找留有指纹的嫌疑人。作家一定要记住自动指纹识别计算机系统价值百万元,而那些位于佛蒙特州的小镇是买不起的。小说中的调查员应该在一些大机构或中央情报局有熟人,以便进行记录核查。
体液
或许指纹是身份验证的最有把握的形式,但如果你的罪犯不曾留下任何指纹痕迹,那又该如何呢?在缺少指纹的情况下,体液也是犯罪现场一种常见的证据。如果获得了一个尺寸足够大的完整体液样本,经过分析就可以得到DNA基因图谱,用它与嫌疑人的基因谱进行比较,或进行血样检查,相符者即可作为证据。
血液、精液还有唾液都是确定DNA的好方法。DNA是一个人的基因图,每个人的基因都绝对不同。
对DNA进行分析的设备高度专业,造价甚高。如果你的小说里讲的是怪异的村庄,做DNA检查就不太合适。而且能够做DNA分析的实验室很少,结果也要等数个月才能出来。但这没有什么不好,想想你这边在等待分析结果,那边匿身潜逃的罪犯是多么痛苦与绝望。
地方犯罪实验室可以进行体液检查,这对侦探很有帮助。与体液和血型相关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分泌腺的状态,分泌腺分泌出的ABO血型,进人精液、汗液等体液中。但世上有15%的人没有分泌腺,你可以让小说中的强奸犯属于这类人,而不留下任何体液线索。
血型能告诉调查员什么呢?血型通常可以给人进行粗分类。一个社区中O型血的人占45%左右,4O%是A型。因此,标准的ABO血型测试几乎对侦探没有什么价值,很多人有相同的血型。
血型的其他分类,尤其是血酶、血蛋白分析,可以把犯罪嫌疑人的范围缩小。你小说中的犯罪分析实验室不应该让侦探将犯罪现场的血液血型作比较。他们只能据此找到小镇上具有同样血型的另一部分人。
进行彻底血液分析的仪器很贵,充分测试的价格也很昂贵,以致常被忽略,因此可能有无数的犯罪案件不能结案。
其他证据
头发也有法庭证据价值。比如嫌疑人与作案人有同样的肤色、形体和皮肤,但是很难确定作案人的种族和性别,作案现场发现的几缕头发可以帮助解决难题。作家可以这样写,根据分析结果,一些人的头发与犯罪现场发现的头发不同,这样就排除了这些人的犯罪嫌疑。
通过照相取得的脚印是一种分类证据。除了极个别的案例,鞋印只能说明穿的是相同类型的鞋。脚印和其他分类证据(头发、纤维、ABO血型),通常本身不足以将你的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
在法庭上很少有笔迹的官司,笔迹专家在仔细研究了字高比例和字体倾斜度等可变因素之后,会做出结论。如果字变相似,匹配的程度则高。
罪犯通常伪装自己的字迹,仅凭绑架者一封正楷字的勒索信,是不大可能找出恶棍的真实身份的。墙上滴着血的血字可以给你的小说提供显赫的线索,并添加一些色彩,但决不能帮助笔迹专家找出真凶。
子弹上的条纹痕迹是惟一的,就像指纹上的突起一样。因此,可以根据子弹在撞击枪筒时留下的痕迹和凹槽,找出那把枪。不幸的是,枪筒被毁或被换,子弹受损,都使得调查没有说服力。在写谋杀小说时,讲找到了凶手使用的枪支时一定要特别谨慎小心。
今天的读者更加老练世故,这是一把双刃剑:读者不再对诸如“他是惟一身高足够而且有作案动机的人”之类的说法感兴趣。为了让故事真实可信,作家必须准确核查他的法庭证据,但也没有必要面对科学证据却步乃至退避三舍。可信度是犯罪小说成功的钥匙。好好做一些调查研究,你终究会得到奖赏,读者将会大呼小叫地捧起你最近出版的一本真实性很强的犯罪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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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侦探故事:让布景活起来
更新时间2008…9…1 17:09:23 字数:2386
要紧的是熟知布景,利用细节使布景活起来,在故事中发挥作用。
——卡罗琳·哈特
每个故事都得有布景。我经常选择新英格兰作背景,因为我在新英格兰度过了一生,我最了解那里。所以,我写不了内布拉斯加。
我所说的布景很宽泛,布景是不拘地方的。布景包括事情发生的所有环境:地区、地理、邻居、建筑物、居室、气候。天气、时间、季节等等。
我很幸运,新英格兰为我提供了各式各样的丰富布景,可以从容选择。我可以让叙述者如律师、侦探从波士顿迁到缅因州森林的荒野,从海滩搬到康涅狄格州山谷的农场,从火炬山上的特权别墅搬到普通的工人户区。凡是我故事中所需要的,新英格兰都应有尽有。
新英格兰还给了我四季的天气、气候状况。它给了我盛宴与匹萨饼,博物馆与剧院,工厂与办公楼,大厦与公寓,摩天楼与垂钓村,住宅单元与农舍。
我不了解内布拉斯加。我猜想,如果我住在那里,像了解新英格兰一样了解内布拉斯加,我会发现同样丰富的一切。
布景必须让读者有现实感。现实的布景能说服读者,暂时搁置怀疑,从而接受故事实际发生过这一前提。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以丰富的知识描写真实的地方,读者居住或参观过的地方,至少是读者读到过或看过图片的地方。因为读者喜欢在小说中发现自己知道的地方。
你必须精确地再现这些实在的地方,否则就会有失去读者信任的危险。无论你怎么不喜欢,你都逃不掉调查研究。你必须在要写的地方逗留,观察人,听声音,嗅味道,注意那儿的颜色和纹理。我曾在波士顿中国城闲逛了数个小时,在东坎布里奇法院的走廊里不断逡巡。我曾在奥本山医院和皮博迪博物馆附近漫游,寻找有用的细节,使我能够给到过那里的读者以真实感。
我坚持在我写到过的每一个饭馆里吃饭,无论那里多么熟悉,而且至少吃两次,一次是动笔之前,为的是记住它,另一次是写完以后,为的是确保描写精确。
但是,布景的设置不能受限于实际地方,而应根据故事的需要。虚构的布景同样可以是真实的。我的粗浅经验是:如果需要的布景实际存在,就用它;如果不存在,造一个,但要造得真实。我把格特饭店建在了北沙滩上,把玛丽餐馆建在了肯莫广场上(实际上它们并不存在),因为故事需要那里有这样的餐馆。读者常常问我,怎么才能找到格特饭店和玛丽餐馆?这说明我的描写是真实的。
由于故事需要,我在一本小说中,把罗德岛的一段山岩丛生的海岸线挪到了马萨诸塞,在那里进行了一场谋杀,并把那地方命名为“慈善角”。曾有读者告诉我,他们的确到过那里。在《俗船夫》中,我发明了温莎港小镇,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