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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话直说的政治-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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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表面上客客气气,实际上则玩不到一块。里根生性好交游,入主白宫后,动不动就请好莱坞的朋友们来他白宫私人住宿区聚会、过夜。但8年间,老布什虽然常常出入白宫,却从来没有被请到白宫里根的私人住宿区去过。
    不过,老布什绝对不是和里根面和心不和。他是完全被里根给“摆平”了。他在得州,使出吃奶的力气想当个平民政治家,但最终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所以,他对里根操作平民政治的本领完全是五体投地,乃至过于被里根的权威所慑服。据南希•;里根回忆,当老布什对里根的一个阁僚不满时,就跑到南希这里来说。南希让他直接把自己的意见直接告诉里根,但他从来没有勇气当面和里根说。在里根的葬礼上,他谈起里根对他的教诲,称一辈子没有任何一个人在政治上教了他这么多。说着说着竟一时哽咽。老布什作为一个官僚,最后当了总统,在美国战后政治中十分罕见。保守派选他完全是因为遵奉里根的旨意,但最后还是一任而终。所以可以说,老布什虽然竭尽全力,但和草根社会还是没有建立起牢固的联系,自己也从来没有成为一个真正的得州人。而真正能够在得州落地生根的,则是他的长子,当今的总统布什。
右翼国家的生成——从戈德华特、里根到布什第17节 布什三代(2)
    操他妈的得州
    对老布什而言,得州是个扎不下根的地方。但是,他却有个浑不吝的长子。这儿子不仅一口得州土腔,而且个子也不像祖父、父亲那样修长而具有贵族气。布什生在纽黑文,受的是耶鲁的教育,但却执意要脱掉常青藤的皮,在得州的泥土里折腾一把。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没有办法的选择。布什是个C学生,在学业上不可救药,没有在新英格兰精英里混的智力资本。不过,这不是说他不聪明、没有意志。他在耶鲁这样的环境中受了压抑,自然会有逆反心理,会报复。他要给那些脑瓜好使的常青藤子弟们看看:老子自有老子混的路数!
    在这方面,他找到了自己的榜样——里根。老父给里根当副总统时,布什常常访问华盛顿,但几乎没有和里根接近过。里根对老布什都没有个人层面的亲近,对这个儿子就更是如同没有看见一样。但布什对里根还是能够远而观之。他听过里根的演讲,见过小民百姓如何为里根而疯狂,发誓要像里根那样和老百姓水乳交融。
    也正是这样,他执意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得州之子:他没有老父那样放弃“下放”、回到贵族圈子里的余地。不过,得州人知道他的家庭,对他有抵抗。1978年,他曾尝试竞选得州西部的众议员。但是在本党预选中,竞争对手得到了里根的支持,并攻击布什是“洛克菲勒式的共和党人”。布什预选赢了,但在与民主党的对手汉斯(Kent Hance)决战时,对方残酷地攻击他是东部的投机家,是“生下来就穿着长到屁股的银靴子”的富家子弟。等两人辩论时,主持人竟毫不客气地问布什他是不是外来势力控制得州的影子政府的工具。结果,布什输得一干二净。
    不过,布什从失败中不断学习。老布什竞选连任失利,正好给他提供了一个摆脱父亲的阴影、发展自己独特的认同的机会。他在后来的政治生涯中反复说:“我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生在得州。”与动不动就用私人司机开车、衣冠严整的父亲相对,他穿着随意,骑车或步行去学校。1994年当他竞选州长、挑战在任民主党女州长理查兹(Ann Richards)时,已经是光景大变。理查兹是真正的得州人,在南部有深厚的根基。她也深知布什家族的弱点,并不遗余力地对之进行攻击。1988年在民主党代表大会上,她攻击共和党总统候选人老布什是个“可怜的乔治”,是“含着银靴子出生的人”。在与布什的竞争中,她也反复用“乔治王子”这样的语汇,提醒选民布什是个高高在上的精英。
    但布什不是老布什。他毅然宣布:“我的对手花了许多钱试图把我塑造成一个我不是的人。我拒绝玩这样的游戏!”他反客为主,称“得州对我来说就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状态、一种思想方式……我不想把得州变成加州。”他的政治捐款,许多是来自得州的橄榄球明星和教练。相反,理查兹的大量政治捐款则来自好莱坞。于是, 布什反复用加州的形象,提醒选民理查兹受了太多加州的影响,不懂得得州的价值。最后,他出人意料地大获全胜。
    当了州长的布什,已经能够把自己包装成地道的得州人。他财政上有得州的企业界特别是石油界、职业体育界(他自己就是一个棒球俱乐部的所有人)的支持。行为则完全是得州土老帽、大老粗的做派。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他与副州长、民主党人布洛克(Bob Bullock)的关系。得州的副州长权力很大,很独立,不是州长指定。这位布洛克过去是个醉鬼,离过5次婚,对谁也不买账。有一次他晚上喝醉了,随便爬进街上停着的一辆私人车的后座上打个盹儿。醒来时,发现车正在行驶。此公不但不觉得自己犯了罪,反而用手推司机:“嗨!我是你的州务卿!”
    这么一个蛮横的地头蛇,有毁了布什的能力,但布什对付这样的粗人,已经是小菜一碟。据说两个人刚刚过招儿时,布洛克对布什说:“你他妈的要是想操我,就得先吻我再说。”布什马上把自己的嘴唇送到布洛克的脸颊上,最后化敌为友。1998年,布什以压倒优势获得连任。在他任上,这个民主党统治了几十年的州,被转化为共和党的堡垒。等2000年他竞选总统时,他已经是地道的得州之子。
    草根政治
    无论是在文化悠久的欧洲,还是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中国,布什遭人恨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他被视为一个又蛮又浑、顽固守旧、愚昧无知、自以为是的恶霸。人们怎么也不能理解:美国这么一个世界帝国,怎么会找这么一个土牛仔当总统?难道真是国中无人?这样的看法,虽然不无道理,但却建筑在对美国政治动力误解的基础之上。
    在欧洲和中国,一般的常识是“衣食足,然后知礼仪”。人有了钱,就得学习上流文化,模仿比自己高一等的人的行为举止。政治领袖要能吟诵古诗,出口就是几国语言,要能欣赏古典音乐,甚至上台弹钢琴,等等,生怕自己不够高雅。布什家族则相反,从政三代,从一个高雅的贵族,不遗余力地努力,把自己转化为鄙俗的市井小民。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美国是世界上最彻底的直接民主式的草根社会。政治权力的重心在下不在上。老百姓要选一个和自己相像的人,摆谱儿是成不了事的。布什的出身是如此之高,但行为举止是如此之俗,这一落差越大,就越显示出他的政治天才,不管你对他的政策本身是什么看法。
    布什在2000年竞选时,跑到戈尔的老家田纳西,攻击自己的对手:“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果然他拿下田纳西,进而入主白宫。他从来不忘自己是个得州人。乃至当了总统,还不停地回老家度假,使他得州的牧场成为美国政治的中心。
    那么,得州的政治精神,对布什当总统究竟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得州在南北战争中是被北方征服的一个南部州,老百姓的自主意识非常之强,注重州权,绝不容忍别人对自己的事务说三道四。这种我行我素的南部精神,也使布什在国际上的单边主义变得更加极端。
    同时,美国的历史是被所谓“边疆精神”所驱动,不断向外开拓。得州在上个世纪大部分时间,一直是个边疆式的州,人口随着石油的发现不断增长。当地的地主通过把自己的地租给石油公司开采而大发其财。所以,得州人有边疆的冒险气质,同时把土地视为最大、最有价值的财富,相信有恒产则有恒心,反对政府在人家的财产上大收其税。布什继承了这样的冒险精神。这不仅仅体现在伊拉克战争上,更体现在他的减税政策上。他知道减税会创造巨额财政赤字,但也决定一试。把油水留给了富人,这也多少反映了他在得州培养的对有产阶级的同情。这一点,在他祖父和父亲身上都是找不到的。
    更重要的是,布什是美国社会最近几十年反智主义最有力的代言人。得州是下里巴人的世界。草根民主给这些人极强的独立精神。他们绝不容忍东部的知识分子对他们指手画脚。布什年轻时是个浪荡公子、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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