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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根只能是里根。其他人不管赶上什么历史的伟大时刻,也无法成为第二个里根。
2004年6月30日
右翼国家的生成——从戈德华特、里根到布什第16节 布什三代(1)
在本周纽约共和党代表大会上,布什将接受本党提名,正式成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他虽然在今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民调中落后于他的民主党竞争对手克里,但在代表大会前,他已经开始略微反超克里。虽然今年的大选充满了不确定因素,鹿死谁手难以预测,但布什连任的可能性不会低于50%。他在老父1992年被克林顿逐出白宫后2年才在政治上“出道”,但6年后就夺回白宫,并成为美国保守主义的象征。他的弟弟杰•;布什,则是佛罗里达州的州长,被看好是2008年竞选总统的大热门。所以,即使布什今年失手,其弟在4年后替他夺回白宫的可能性也并非天方夜谭。这个美国的“王族”的神话还远未完结。
不过,“有其父必有其子”的古训,在布什父子身上,似乎只能反着用。老布什温文尔雅;布什则又土又蛮。老布什在国际上广为结交,对媒体应对自如;布什则是世界上“单边主义”的孤家寡人,是见记者最少的总统之一。媒体人士早已经指出,布什入主白宫后,他最不想效法的人就是他的父亲。这对总统父子,从政策、作风甚至到讲话的口音,都无一点相似之处。人们不禁会问:这么一个“上流”的父亲,怎么养出这么一个“土得掉渣”的儿子?而这么一个看上去傻乎乎的愣头青,又怎么能这样掌握世界最大的权力,主宰美国的政治?
英国有句老话:“培养一个贵族需要三代人。”其理由不言自明。贵族并不是一个财富的概念,而是一个文化的概念。一个暴发户不仅会把自己的万贯家财传给子女,而且自己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从下层往上爬时那些平民的习性,也会和财富一道传给下一代。只有从小受了良好教育的儿女们在向第三代交接时,那些平民习气才可能从家族中扫除干净。布什家族的历史,则表明了一个相反的现象:“培养一个土老帽儿至少要三代人。”老布什和布什,可以说就是这第二代和第三代的代表,到布什那里终成正果。最近出版的两位英国记者所著的《右翼国家》一书,把这一从贵族到平民的转化,描绘为美国战后共和党历史的一个缩影:共和党从一个由东北部财阀董事会所控制的贵族式的政党,演变为由南部阳光带保守主义主宰的平民政党。不了解这一层,就无法了解从老布什到布什的转化。
布什:平民社会中的“王族”
托克维尔曾惊叹美国是一个没有欧洲贵族传统的平民社会。然而,即使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布什家族也是地道的“王族”。这并不仅仅是说父子两人都当了总统。就血统而言,据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老布什的第十三号远房表兄妹。布什家族几代人,都是从小读上流社会的寄宿学校,到耶鲁这样的精英大学镀金,然后进入美国的权力阶层的特权人物。比如,布什的曾祖塞缪尔•;布什(Samuel P。Bush),是钢铁和铁路业的一个总裁,美国制造业联盟的首任主席,美国商会的创始人之一。他的曾外祖父,乔治•;赫伯特•;沃克(George Herbert Walker),是华尔街历史最悠久的哈里曼投资银行(W。A。Harriman)的创建人之一。这也难怪,布什家族的政治生涯是从金融核心新英格兰地区开始。
布什家族第一个从政的是布什的祖父普雷斯科特•;布什(Prescott Bush)。不过,他跟当今的布什总统几乎是截然相反。普雷斯科特•;布什是典型的新英格兰贵族政客。他身材修长,在耶鲁读书时高尔夫球、网球、棒球都技艺精湛,同时是最令人骄傲的Whiffenpoof重唱团的成员,并且加入了骷髅会这一最神秘的秘密组织。他在政治上属于共和党中进步派的一翼。1950年,当他第一次在康涅狄格州竞选参议员时,其政敌攻击他是“计划生育联盟主席”。他确实参加了计划生育组织。而当时的康州,是美国两个禁止销售避孕套的州之一。结果,普雷斯科特•;布什以微弱的劣势败阵。
不过,两年后,由于在任参议员死亡,他得以当选参议员。他在参议院最令人瞩目的业绩之一,就是增税。他公开赞扬他在参议院的同道“有勇气为了保证政府的必要收入来增加不管是多少的税额”,以支付国防、科学和教育的费用。他大概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孙子,最终竟成了一个减税、反流产的总统。
布什南下
普雷斯科特•;布什的儿子,就是我们熟知的老布什。他耶鲁一毕业,就在华尔街“拿”到了工作。本来可以顺顺当当地继承父业,舒舒服服地在新英格兰地区的上流社会开始自己的事业。然而,他却加入了海军,成为一名飞行员,并在1944年被日军击落,后被一艘美国潜艇救起,死里逃生,成为几乎是最年轻的战斗英雄。1948年,他从耶鲁法学院毕业后的第二天,就直接开车到了得克萨斯州西部,做起石油生意来。
虽然老布什在得州的工作是父亲推荐的,开的车也是父亲给的,但在纽黑文时与耶鲁大学校长为邻居的他,单枪匹马携家闯荡草莽的得州,可以说是十足的“下放”。那时的得州,还是个偏远的边疆。战后发现大量石油,引起一股淘金热。这个耶鲁培养的精英,嗅到了自己的机会,直接杀到这个新边疆,和下层的劳工并肩工作,挣出了自己的“第一桶金”。到了1959年,老布什移居得州的首府休斯敦,并决定从政。
然而,老布什在得州政坛上混得却颇为艰难。当时的得州,完全是民主党的天下。林登•;约翰逊就是得州的参议员,后来马上成了肯尼迪的副总统,并最终成为总统。不过,由于约翰逊支持种族平权,激怒了南方民主党的白人选民。1964年极右翼的戈德华特推翻温和派的共和党人、纽约州州长洛克菲勒,成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掀起了一股草根式的保守主义运动,虽然最终被约翰逊打得大败,但深得南部白人选民之心。结果,南部阳光带的平民保守主义运动,渐渐压倒新英格兰的金融贵族精英的统治,在共和党中得势。像得州这样奴隶制度的故乡,最终也都投入了共和党的怀抱。
老布什正好赶上这个转型期。他作为一个共和党人,得益于共和党在南部的复兴。但是,作为一个耶鲁毕业的康州金融贵族之后,他在南部大老粗们的草根民主中却玩不转。他1964年竞选参议员失利。1966年共和党在得州找到一点生存空间,他当选了众议员。不过,他的政治命运在得州也到此为止。得州人对他这样的耶鲁出身的新英格兰贵族有着根深蒂固的不信任。他被讥之为是那种指甲修得干干净净、“冲淋浴时要撒尿也得走出来找厕所”的另类,是“康州的投机家,跑到我们得州来为科威特的酋长来开采石油”。所以,很快老布什就知道在得州的草根民主中靠当民选政治家前途有限,于是进入官僚界,从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共和党主席到驻中国特使、中央情报局局长,几乎成了职业官僚。在这些职位上,他可以和自己熟悉的上流社会打交道,用不着理会那些他不理解也不喜欢他的草根小民。
老布什比自己的父亲保守得多。他是戈德华特保守主义运动的支持者。不过,从当众议员起,他就建立了自己温和派的声誉。1980年他竞选总统,党内碰到的对手是里根。在预选时,他对里根的减税政策大不感冒,称之为是“巫师经济”(voodoo economies)。但后来里根还是选他为自己的竞选伙伴,其中的一大考虑,就是要笼络共和党内东部一派的力量。
可以说,老布什在得州的经济冒险和草根民主的经验,更像我们所谓的“干部下放”。
他骨子里是个新英格兰人,人们也把他看作是新英格兰人,绝不是地道的得州人。他血管里流的,是贵族的所谓“蓝色血液”,和平民百姓难有共鸣。这一点在他和里根的关系中就颇有反映。他和里根从政敌变成盟友,作为里根的副总统,他对里根忠心耿耿。但是,里根作为一个平民出身的总统,和布什表面上客客气气,实际上则玩不到一块。里根生性好交游,入主白宫后,动不动就请好莱坞的朋友们来他白宫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