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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把画取下来,”他轻声对少妇说。
“啊!不!不,我害怕,”少妇颤栗着答道。
洛朗又浑身抖起来。他看到画框消逝了,只剩两只白眼,长久地瞪着他。
“我求求你去把它取下来吧,”他哀求他的妻子说。
“不,不。”
“那我们把它翻转过来,这样我们就不怕了。”
“不,我做不到。”
杀人者既胆怯又卑贱,他把少妇推向油画,自己则躲在少妇背后,借以逃避淹死者的注视。她挣扎着跑开了。他想显示大胆,便走近画像,举起手想寻找钉子。可是,画像上的目光是那样尖锐、丑陋和深长,洛朗本也怒目相向一阵,但最终还是被击败了。他倒退几步,低声抱怨道:
“不,泰蕾斯,你说得对,我们做不到……让你的姑母明天来取下它吧。”
他又低下头,来回踱着,无时不感到画像在看着他,目光在追随着他。他按捺不住,不时地向画布瞥上一眼。于是,在黑暗深处,他总是看见淹死者那阴沉而毫无生气的目光。一想到卡米耶就在那儿窥视着他,洞察着他的新婚之夜,注视着泰蕾斯和自己,他就恐惧万分,几乎绝望得发狂。
这时,发生了一件别人不屑一顾的事情,然而却把洛朗吓得魂不附体。他站在火炉前,忽而听见一种抓挠的声音,他的脸立刻变得发青,胡思乱想起来。他以为是卡米耶从画像里走下来发出的声音。后来,他终于明白过来,这声音来自楼梯上的那扇小门。他看了看泰蕾斯,她也吓呆了。
“楼梯上有人,”他轻声说,“谁会从那边来?”
少妇并不回答。两个人都想到那个溺死者,他们的脑门上沁出了冷汗。他们一起躲在房间深处,等着小门突然打开,卡米耶的尸体迎面倒在地上。抓挠声越来越尖、越来越乱。他们想,是那屈死鬼正用指甲在扣门板。在将近五分钟里,他们不敢动一动。最后,那里传来了“喵”的一声,洛朗慢慢移近过去,这才认清是拉甘太太的那只虎斑猫。由于疏忽,它被关在房里,想出去,就用爪抓挠后面的小门。弗朗索瓦惧怕洛朗,它纵身跃上椅子,竖起了毛,四腿挺直,恶狠狠地逼视着它的新主人。洛朗并不喜欢猫,弗朗索瓦使他害怕。在这灼热和恐怖的时刻,他认为猫会跳到他的脸上来,替它过去的主人卡米耶复仇。这个畜生大概什么都知道,要不在它那奇特的、大睁着的圆眼中,怎么会藏有仇恨呢?洛朗经不住猫的逼视,垂下了眼睛。正当他要用脚尖踢弗朗索瓦时,泰蕾斯叫道:
“不要踢它。”
这声叫喊给他一种异样的感觉,一种荒唐的思想侵入了他的头脑。他想:“卡米耶的灵魂一定附在这猫身上了,我必须杀了它……它的神情就像个人。”
他没有踢它,他害怕听到弗朗索瓦用卡米耶说话的腔调和他讲话。接着,他又想起,泰蕾斯在他们淫乐的时候,曾开玩笑说猫是他们交换亲吻的证人。于是,他对自己说,这畜生知道得实在太多了,该把它从窗口扔下去。可是,他没勇气去这样做。弗朗索瓦保持着戒备的姿态:它伸长爪子,愤怒地弓起脊背,傲慢而冷静地注视着敌人的每个细小的动作。洛朗看见它的眼睛射出金属般的光芒,感到很困惑,慌忙把通向餐室的那扇门打开。猫尖叫了一声,溜出去了。
泰蕾斯在熄灭的火炉前重新坐下。洛朗又继续在床和窗之间踱来踱去。他们就这样等着天明。他们没想到睡觉,他们的肉体和精神都已死去了。只有一个愿望支撑着他们,就是走出这个窒息人的房间。他们被关在一起,呼吸着同样的空气,感到异常不舒服。这时,他们真想有人把他们隔开。他们相对无言,激发不起从前的热情,感到非常窘迫,他们希望有个人能把他们从困境中解救出来。长时间的沉默烦扰他们,令他们无法忍受。在这沉闷的寂静中,他们却清晰地听到了苦涩、绝望的怨诉和无声的责备。
黎明终于到来了,一些淡白而肮脏的亮光撒进了房里,同时也带来了袭人的寒冷。
洛朗一直冻得直打颤,当淡光进入房间的时候,他稍稍感到镇静了些。他面对卡米耶的画像,注视着自己所画的平庸而又幼稚的作品。。他耸着肩,取下了油画,责骂自己是没有出息的蠢东西。泰蕾斯也站起来,把床翻乱,做出洞房花烛夜的假象,以此来蒙骗她的姑母。
“啊!这个!”洛朗粗声粗气地说,“我希望我们今天晚上将睡得很好!……这样的把戏该结束了。”
泰蕾斯严肃而深刻地瞥了他一眼。
“你得明白,”他接着又说,“我结婚可不是为了整夜不睡觉……我们真是孩子。你老是魂不附体的,把我也弄得疑神疑鬼了。今天晚上你一定要设法快活,不要再以忧郁的样子惊吓我。”
他干笑了几声,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而笑。
“我试试看,”少妇喑哑着声音说道。
这就是泰蕾斯和洛朗的结婚之夜。
红杏出墙(4)——他们都在想同一件事两个杀人者
22
第二个夜晚,他们更加痛苦。这两个凶手本希望夜间能共同抵御这个溺死鬼,但是十分奇怪的是,自从同住一个房间之后,他们却更加惶惶不可终日了。简单的一句话、一个眼色都会让他们愤怒、激动,他们忍受着痛苦和恐惧的折磨。只要他们一交谈,或两个人单独在一起时,他们就感觉到满眼都是红的,头昏脑胀,精神错乱起来。
泰蕾斯严肃和神经质的本性,与洛朗迟钝而多血的性格相遇,产生了奇异的效果。从前,在卿卿我我的那段日子里,不同的气质使这对男女成了天作之合,在他们之间建立了一种平衡,甚至可以说互相补足了他们的身体组织。男的献出了他的血,女的贡献了她的神经,他们彼此生活在对方的特点中,以热吻来调节他们感官的机能。但现在他们生理的机能失调了,泰蕾斯的激奋神经占了上风,洛朗突然陷入神经亢奋的支配中。在少妇热情冲动的影响下,他的气质逐渐变化,终于像衰弱的少女一样,时常受尖锐的精神病症的袭击。有些人的身体组织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下会产生一些变化,研究它们是饶有兴味的事情。这些变化从肉体出发,很快便蔓延到大脑以及全身。
洛朗在结识泰蕾斯之前,生性迟钝,内心平静又谨小慎微,过着农家子弟的粗犷的生活,像畜生似的饮食和睡眠。生活中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情,他都能以广大而浓密的气息自如呼吸。他对自己相当满意,只是身体稍微发胖,多少显得有些愚蠢。他的身体又沉又重,有时他几乎只感到一些微微的搔痒。就是这些微痒,被泰蕾斯扩展成了可怕的冲动。因为有了泰蕾斯,这具高大、肥满、柔软的身躯中生出了感觉非常灵敏的神经系统。从前以血质享受生活,而很少用到神经的洛朗,现在已有相对细腻的感觉了。在他情妇的一阵热吻之下,一种新鲜、刺激、紧张的生活突然在他面前展开。这种生活使他的情欲成倍地增长,把他的欢乐推到了极点。他先是好像要发狂了,昏迷地堕入这些沉醉的发作中,这是他以前凭感官冲动从未享受过的。于是,在他体内产生了奇异的变化:神经发展了,战胜了多血的要素。这种变化改变了他的本性。他失去了自我的平衡和迟钝,不再过沉睡似的生活了。有一段时间,神经和血保持着平衡,这就是特别快乐和美满地生活的时期。随后,神经占了上风,于是他便陷入烦躁、焦虑的状态之中,感官失调,思想紊乱。
这就是洛朗为什么像个胆怯的孩子那样,看见一个阴暗的角落就要心惊肉跳的由来。震颤和冲动的性格——从迟钝和蠢笨的乡下人中蜕变出来的新个性,就在不知不觉间形成,使他感到恐惧和神经质的苦恼。泰蕾斯的剧烈抚摸,杀人的狂热、淫乐的恐怖期待……这一切都刺激了他的感官,一次次地、剧烈地冲击着他的神经,把他变成了一个疯子,最后导致他的失眠,随之而来的便是昏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