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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哭得再伤心,儿子也不会回来了。”奥利维埃神情安然地说。
“我恳求您,”苏姗娜缓缓地说道,“别再难过啦。”
拉甘太太哭得更厉害了,她止不住自己的泪水。老米肖接着又说:
“好了,好了,拿出点勇气来。您知道,我们来这是为了陪您散心。老实说,别太伤心心了,要尽量忘掉……我们玩两个苏一盘吧。您说怎么样?”
女店主强忍住,不再哭下去。她或许意识到了客人们的自私心理,她全身颤抖着,擦了擦眼睛,骨牌在她那双可怜的手里抖动,残留在眼皮下的泪水使她无法看清。
大家开始玩牌。
这短暂的一幕,洛朗和泰蕾斯都看在眼里。他们神情严肃,显得很镇静。洛朗看见周四晚上的聚会又恢复了,心里很高兴,对此他热烈祈祷,他需要这些聚会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另外,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在这几个老熟人中比较自在,如此,他才敢对面注视泰蕾斯。
少妇穿着黑衣服,脸色苍白,神情凝重。他觉得这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美。有时,他们四目相对,当他看见少妇勇敢地凝视自己时,舒心极了,他感到泰蕾斯的身心永远是属于自己的。
红杏出墙(3)——真正的英雄这对情人不再偷偷摸摸
16
十五个月很快过去了。最初的痛苦已渐渐消除,他们一天比一天更平静了。生活又恢复了原样,不过显得更没有生气了,是一种大变动后常有的单调和麻木。在开始时,洛朗和泰蕾斯过着一种使自己改变了的新生活,内心蕴藏着潜在的活力。倘若人们想探究这种变化的奥秘,就得细致地加以分析。
不久,洛朗就像以前一样,每天晚上都到店铺里来。不过,他不再在这里吃饭,也不再整晚都赖在这儿。他等到九点半来,关了店铺门后就走。可以说,他来是为这两个女人服务,仿佛是在尽自己的义务。倘若他某一天忘了没来的话,第二天他就以仆人般的谦恭,前来请她们恕罪。每到礼拜四晚上,他就帮助拉甘太太生火,张罗着招待客人。他殷勤体贴,做事井然,以此讨得女店主的欢心。
泰蕾斯平静地看着他忙个不停,在他周围走动。她以前的苍白脸色消失了,显得比以前健康、开朗和温和。只有她的嘴,偶尔会神经质地痉挛一下,凹成两条深深的皱纹,使她的脸显出痛苦和恐惧的表情。
这对情人不再伺机单独相见,也不向对方要求幽会,甚至不再偷偷地交换一个热吻。在杀人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们强烈的肉欲仿佛也减淡了。杀死卡米耶满足了他们自己永不厌足的、强烈的冲动,这是他们狂热的拥抱也不能实现的。犯罪似乎给了他们很大的刺激和快乐,拥抱和亲吻已使他们厌恶和反感了。
他们杀人,就是为了得到朝思暮想的、自由的情欲生活。如果他们愿意,现在原本可以尽情地享受了。拉甘太太手脚僵硬,神情痴呆,根本不是他们的障碍。这个家属于他们,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进出。但是,好像一旦没有了困扰,情欲也不再能吸引他们了。他们呆在一起,平静地谈着话,看着对方,脸不红心不跳,仿佛已忘记了那些使他们窒息的、狂热的拥抱。他们甚至避免单独相见,无人时他们甚至无话可说,但他们也都害怕表现得太过冷淡。于是,他们间或也握一下手,但当他们接触到对方的肌肤时,感到很不舒服。
此外,他们认为对见面时的冷漠态度是能够自圆其说的,他们把这种冷淡归结为谨慎小心。他们都认为自己的平静和节制是十分明智的行为,他们是在有意识地获得肉体的安宁和内心的平静。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彼此感到厌恶是残余的恐惧和惧怕受到惩罚在作祟。偶尔,他们也努力憧憬着未来,设法恢复从前的热情,但他们很快发现这是徒劳的,他们惊呆了。于是,他们只好希望能尽快结婚,他们想,一旦达到目的,他们就不会有任何恐惧,就能恢复从前的一切了。他们能重新点燃昔日的激情,尽情体验他们的快乐。这一线希望使他们心里平静多了,也使他们不至陷入在他们之间已经裂开的、看不见的鸿沟里。他们确信他们将相爱如初,并等待着终身相伴、彼此享受无限幸福的时光。
泰蕾斯从未如此平静过。她的心情的确愈来愈好,她的全身心都沉浸在前所未有的舒展中。
夜里,她一个人躺在床上,感到心情很舒畅。卡米耶瘦削的脸和虚弱的身子不再紧挨着她,他曾使她愤怒,使她的情欲永远得不到满足。现在,她觉得自己又变成了一个小女孩,白色帷幕里的处女,安宁地躺在静谧的夜色中。她那间宽大、寒冷的卧室,以及它高高的天花板、阴暗的角落和修道院似的气味,现在都让她觉得欢喜,甚至对窗前矗立着的高大的黑墙也产生了好感。整个夏天,每天晚上她都出神地望着这墙上的灰砖、高耸的烟囱以及被屋顶截断的、群星闪烁的狭窄夜空,往往一看就是几个钟头。只是在被恶梦惊醒时,她才想到洛朗。这时,她就坐在床上,身体颤抖,两眼圆睁,裹紧了自己的衬衫,想着倘若自己身边有个男人躺着,或许就不会这么害怕了。她想到自己的情人,就像想到一条守护她的狗一样,她的肉体并没有半点情欲的冲动。
白天,在店堂里,她对外面的事情充满了兴趣。她已从自己的沉思中解脱出来,不再沉溺在愤怒和报复的欲念中。沉思使她厌烦了,她现在喜欢行动和观察。从早到晚,她认真看着穿过弄堂的人们,熙来往攘的行人使她感到很高兴。她变成了一个好奇而多言的女人,在此之前,她的行为和思想更多的像一个男人。
在她的观察中,她注意到了一个年轻人。这是一个大学生,住在邻近的公寓中,他每天好几次经过店铺门口。这个年轻人面孔白皙,留着诗人般的长发和军官样的短髭。在一周之内,泰蕾斯就像一个学校寄宿生那样爱上了他。她读了不少小说,因此,她把年轻人与洛朗比较,发现后者太粗俗了。阅读开阔了她的视野,丰富了她的想象力,现在她懂得用头脑去爱了,而以往她只是凭着自己的冲动和本能去爱。有一天,大学生消逝了,毫无疑问他搬走了。仅过了几小时,泰蕾斯便把他忘掉了。
她大量阅读小说,对小说中的一切人物以及眼前过去的每一个行人都很有兴趣。这种陡增的阅读兴趣对她的气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她变得神经质,不时地会莫明其妙地发笑或痛哭。她内心逐渐建立起来的平衡又被破坏了,她又陷入了渺茫的空想中。有时,她会突然想起卡米耶,这使她以充满了恐惧和不信任的情欲重新想到洛朗,她就这样又恢复了不安和焦虑。有时她想设法立刻就与她的情人完婚,有时她又想逃走,再也不见他。那些表现贞洁和荣誉的小说,仿佛在她的本性与意愿中设置了一道障碍。她仍然是不可驾驭的野兽,她曾与塞纳河的气势争个高低,并且曾不顾一切地投入通奸。然而,她也有善良和温柔的意识,她能理解奥利维埃夫人的柔软面孔和古板性格,她也知道不用杀死自己的丈夫也能得到幸福。因此,她不再能明白自己,只好生活在残酷的犹豫和疑问中。
洛朗也经历了平静和狂热的不同阶段。起初,他感到内心异常平静,仿佛已卸下了肩上的千斤重担。然而有时,他也惊奇地问自己,自己是否做了一场恶梦。他心想,自己是否真的把卡米耶扔到水里去了,在陈尸所的石板上,自己是否真的看到卡米耶的尸体了。每当想起自己的犯罪,他便惊恐难安,感到茫然无措。他永远也不会相信自己杀死了一个人,他那谨慎而胆怯的心不禁颤抖起来。当他想到人们会发现他的罪行并把他绞死时,冷汗就不免在他的额头上直流。这时,他似乎感到自己的脖子上架着寒冷的刀。以前,他以野兽般的固执和盲目一直向前冲去,从不反悔。而现在,当他转过身来,看清了他所跨越的深渊,他害怕得简直要昏倒。
“毫无疑问,我喝醉了,”他想道,“这个女人使我丧失了理智。我的上帝!我真是蠢,简直是疯了!我竟为了这种事,让自己冒断头的危险……还好,一切都过去了。如果一切从头开始,我再也不会这么冒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