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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五角大楼的声明相反,军方非常清楚地知道一架身份不明的飞行器直奔议会大厦而来。然而军方没作反应,五角大楼的反导弹炮群也没发挥作用。为什么?五角大楼的近距对空防御系统是为摧毁试图接近的导弹设计的。正常情况下导弹都无法通过此系统,至于笨重的波音757—200型,根本就不可能通过。无论是航班还是导弹,我们需要找一个解释。
于是梅桑提出一个解释此异常现象的假说:
实际上每个军方飞行器都有一个应答器,飞行器可以通过应答器报告自己的身份,从主人的角度看是“友方”还是“敌方”。……反导弹炮群不会……对一枚友方导弹的通过作出反应。2001年9月11日在五角大楼出现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的。[40]
据报道,当这架飞行器沿圆形轨迹飞向五角大楼时,曾经距白宫非常近。这就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白宫的导弹系统没把它打下来呢?[41]梅桑的假说也能回答这个问题。
根据以上考虑,这架撞击五角大楼的飞行器没有被五角大楼(以及白宫)的导弹击落这一事实可作为物理性证据,反驳把此飞行器认定为客机的解释。
进一步的物理性证据来自于一个简单的事实:撞击现场显然没有波音757的遗迹。我们已经看到,对于为什么在照片上看不到飞机遗迹这一问题,解释是整个飞机都进到五角大楼里面了。假设这是实情(且不论这是否更加离谱),那么在火被扑灭以后,在五角大楼里应当找到飞机烧过的残骸,或者至少找到一些可识别的飞机的残迹。但是事实显然不是这样。
埃德·普劳赫(Ed Plaugher)是县消防队长,五角大楼的灭火指挥。根据9·11第二天的一份五角大楼简报,埃德·普劳赫被问到飞机上是否有什么东西留下来。他说,有 “一些小片……但是没有大的部件……没有机身的部件或类似的东西”[42]。因此,根据埃德·普劳赫在事发第二天的目击者证词,没有留下机身或其他部分的大片残骸(例如发动机)。埃德·普劳赫的证词得到国防部的间接印证:除不可识别的碎片以外(如梅桑指出的,这些碎片应当来自某些完全不同的东西),国防部声称已发现的第77次航班的部件只有一个信号灯和两个黑匣子。而且,黑匣子据称是在凌晨4时被发现的,这个时间引起官方解释的质疑者的怀疑。[43]9月15日的五角大楼新闻发布会进一步证实了埃德·普劳赫的证词。当特里·米切尔(Terry Mitchell)被问到有关飞机的证据时,他说我们只能看到“小碎片”。修复项目指挥李·埃维(Lee Evey)说,关于飞行器的证据“不是很明确。……每个部分都不太大。……你看不到大的飞机碎片摆在那儿”[44]。
以上证词怎么能与“撞击五角大楼的是波音757”这一观点一致呢?飞机的机身是铝制的,不会在通常的碳氢化合物火中熔化。发动机是回火钢制的,通常也不会熔化。然而官方解释或多或少地声称,火如此之热,以至于所有这些金属不仅熔化、而且汽化了。[45]这可信吗?第一,如果火确实有这么热,五角大楼上面的楼层怎么会存留下来?第二,如果这火是碳氢化合物火,为什么会这么热?第三,即使存在某些因素,使得撞击产生的碳氢化合物火格外地热(热得足以产生红色火焰,以及其他在照片中显示的效应),可是这火有可能热到蒸发铝和钢的程度吗?如果官方的说法尊重物理学定律的分析,做一次实验来检验官方的说法就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做起来很简单,用破旧的波音757就行。
第二章 第77次航班:撞击五角大楼撞击五角大楼的不是波音757的物理性证据(3)
即使有人相信,官方解释有可能通过这样的实验检验,但是另一个条件必须同时得到满足。官方说法中至少一个版本显示,当局可以根据死难者的指纹鉴别其身份。[46]因此,为了使官方解释获得支持,一方面火必须热得足以蒸发铝和钢,另一方面火又必须凉得足以保持人体完好。这当然是不可能的,结果梅桑倍感惊讶:五角大楼竟然明显地同时坚持这两种说法,而不顾其荒谬。[47]
无论如何,实验检验已经不再必要了,因为五角大楼的说法已进化到了第二版(和9·11事件的官方解释的其他方面一样)。梅桑报道,六个月以后的2002年4月,FBI声称已经发现了足够多的波音757的残骸,几乎可以完全复原飞机。据引述,FBI发言人克里斯·默里(Chris Murray)说:“飞机的碎片存放在一个仓库里,碎片上印有第77次航班的序列号。”[48]而且,一个月以后官方解释的这个新版本又得到埃德·普劳赫的支持,他说,他现在记起来了,当他到达现场时他看到了“机身、机翼和起落架的碎片,发动机、座椅的碎片”,他还补充说:“我可以向你发誓,那是一架飞机。”他甚至声称看到了一个黑匣子,[49]无意中与五角大楼的说法发生矛盾,五角大楼称凌晨4时以前没有发现黑匣子。
看起来,美国官方只要向记者和9·11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开放那间装满了复原以后的飞机碎片的仓库,就可以确立关于第77次航班的命运的新版本。但是,这些证据顶多只能证明,飞机大部分被复原了,却无法证明飞机是从五角大楼而非其他地方(如俄亥俄州、肯塔基州等地)复原的。因此,凭借这些物理性证据和埃德·普劳赫的得到改善的记忆力不可能证实官方解释的这个版本。此外,这个新版本不仅与埃德·普劳赫在9月12日的陈述矛盾,也与特里·米切尔和李·埃维在9月15日的陈述矛盾。如果飞机的大碎片(如发动机、机身、尾翼的碎片)出现在五角大楼,为什么这些人没看到呢?为什么埃维没看到任何“飞机的大碎片摆在那儿”?而且,为什么我们的记者没问如此明显的问题?
梅桑认为撞击五角大楼的不是第77次航班,我们已经看到,梅桑的观点得到很多物理性证据的支持。另外保罗·汤普森报道的两个事实为梅桑的观点提供了一些补充支持。事实一,10月16日,9·11事件中的飞机的飞行控制记录最终公布,“第77次航班的记录终止于撞击前至少20分钟”[50]。一个可能的解释即政府官员不想让媒体和大众知道在这最后20分钟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尽管这只是各种可能解释中的一种。事实二,有一则新闻报道,根据此报道:
在五角大楼的马路对面有一间专为军方人员服务的加油站,加油站的一个雇员称店里的保安照相机应当记录了撞击的瞬间。但是他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些照片的样子。FBI在几分钟内赶到,取走了胶卷。”[51]
如果这则报道是真实的[当然大家可以去访问这位名叫荷塞·瓦莱斯奎泽(José Velasquez)的雇员],则表明FBI事先知道一架飞行器将要撞入五角大楼。否则,我们如何解释他们“在几分钟内”到场?而且,与我们的主题关系更密切的是,这同时表明FBI的官员担心加油站的保安照相机也许捕捉到撞击现场的某些东西,他们不想让媒体和大众看到,也许他们想掩盖的就是撞击五角大楼的是军用飞行器而非商业航班这一事实。假如情况相反,照相机拍摄的照片支持政府的说法,我们应当设想政府已经公开这些照片了。因此,这两则报道本身虽然算不上物理性证据,却表明可以进一步颠覆官方解释的物理性证据的存在(至少曾经存在)。
第二章 第77次航班:撞击五角大楼如何解释看到美航客机的目击报告?(1)
物理性证据强烈反对官方解释而支持导弹说,官方解释的支持者则主要依赖于几个目击证人的报告,这些人声称目击了美航客机撞击五角大楼。例如,有人在《星期日泰晤士报》上撰文揭批“五角大楼不是波音757撞的”这种观点,文章说“几名目击者看见飞机撞击大楼,这是对阴谋诡计的致命一击”[52]。官方理论的质疑者怎样才能使他们的修正论的观点与这些报告存在的事实相协调呢?有四种主要方法。
一种方法是诉诸标准的刑侦原则:当物理性证据与目击者证词矛盾时,一旦物理性证据的真实性得到确认,则物理性证据优先。设想一个刑事法庭,检察官提出了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