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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信报记者拨通了工商银行的服务热线。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司机的牡丹卡是一种高科技产品,上面比一般的银行卡多了一个芯片。由于科技含量高,所以价格比较高,这个价格也是物价局定的。如果想做司机就要承受这笔费用,工行没必要从这里克扣司机的钱。随后,记者又问,为什么在第一次办牡丹卡的时候没有收这笔费用?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司机在学车时所交纳的费用已经包含在其中了,所以没额外交钱。这100元钱只在补卡或重新办卡的时候才会交纳。
上述两则媒体报道中至少反映出两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工行的人宣称补卡收费标准“是物价局定的”,另一个是“手续费是交管局让收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工行的人说的都不是事实,等于信口开河,或者说拉大旗作虎皮,吓唬补卡人。至于“想做司机就要承受这笔费用”的说法,更有一些蛮不讲理的味道。
戚先生自己也给多个部门打电话询问但没有结果。他说,他已经再次找了工行的工作人员,对方已经答应在7天之内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解释不合理,我将诉诸法律。”戚先生表示,北京有那么多司机,如果每十个人就要补一张卡,那么这笔收入是多么可观!而消费者在补卡的时候,银行一句“高科技产品成本就是高”就想把消费者搪塞过去,消费者的知情权去哪了?“我就想知道这张卡的‘高科技’到底高在哪?”
从当时的媒体报道来看,戚先生的确是一位爱较真儿的人,但他并未履行“诉诸法律”的诺言,因为此后再没有他打官司的报道。北京工行曾经透露过一个数字,即这些年的补卡人有1万多。我相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会认为100元的收费偏高,肯定有不少人还与工行理论过,也有人为此投诉到新闻媒体,但他们最终都没有向法律求援。这倒给了我一个机会,使我成为告“牡丹交通卡补卡收费不当得利”第一人。
戚先生的遭遇见报3个月后,我走进了宣武区法院的大门。
第二部分:怒写起诉状平生第一遭法庭唇枪剑一人战群雄(1)
“呜!”随着汽笛的一声长鸣,K183次列车从北京西站缓缓开出。
这是开往河南省南阳市的一列客车,我在7号车厢里找到了自己的铺位。离“五一”黄金周还有半个月的时间,车上并不拥挤。
我是从宣武区法院递交完起诉状后赶到北京西站的。此前,南阳市工商局的朋友发出邀请,说他们要举办一个通讯员培训班,让我前去讲课。好歹赶在起程之前,我在宣武区法院办完了立案手续。
这一天,是4月15日。
在上火车之前,我还从法院赶回报社,发了几封电子邮件。邮件是发给《北京青年报》记者李罡、《法制日报》记者穆东升等人的。我告诉他们说,已经拿到了案件受理通知书,立案的消息可以报道了。
我必须依靠舆论的力量。要打赢这个官司,立案是第一步,第二步则是把案件进行曝光。能引起社会的关注本身就是一种胜利。
“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在南阳著名旅游景点卧龙岗,我看到了这则对联。是啊,能攻心当然好,谁都想不战而屈人之兵,但对工商银行来说,向他们晓以利害,央求他们退还多收的100元钱显然已经不可能,只能与他们法庭上见了。我想,只有把这件事推上司法解决的途径,再通过媒体的报道,才可能有一个较完满的结局。
不过,当我3天后从南阳回到北京时,媒体的报道一篇都没有见到。相反,我很快就见到了两个陌生人。
5月初的一天中午,我吃完饭后,拿起网球拍,准备与几个同事一块去附近的网球场打球。
我最喜欢的体育项目就是网球,最擅长的体育项目也是网球。上大学的时候,我经常练习万米长跑,曾参加过几届成都市的元旦越野赛。现在年龄大了,跑一万米已经力不从心,但打起网球来却是生龙活虎,能坚持打3个小时不下场。近两年,我还参加过几次北京市及全国性的比赛,虽然赢少输多,但重在参与,倒也乐在其中。
当我们正准备出门时,一辆小轿车驶进了报社的大门,车里坐着的一位不速之客打乱了我们的计划。
这位客人稍胖,50来岁,穿一件白衬衣。他就是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张总经理。他就负责牡丹交通卡的相关工作。10个月后,他也成了新闻人物,在报纸上向人们介绍牡丹交通卡价格将下调的情况。
他来是找我的。我放好球拍,接待这位特殊的客人。寒暄几句后,他说:“你起诉的事情我们已经知道了。我们今天来,就是想跟你沟通一下。有些误会是可以消除的。”
“好好好,”给客人倒上一杯水,我礼节性地应着,“不过,我们之间有什么误会吗?”
“是、是……这个牡丹交通卡是我们与交管局联手推出的。当时我们为了弄这个系统,投入了差不多一亿元资金。补卡收的那一点钱,实际上很少。而且,驾驶员在第一次领卡时,我们一分钱都没有收。”他喝了一口水,解释道。
“其实我倒觉得你们向司机第一次发卡时,可以收一点工本费,这是合情合理的。”我倒替工行打起了圆场。
“是啊,但我们没有收。当时我们有一种考虑,就是不增加领卡人额外的负担。当然我们也希望这些领卡人拿着这张卡去消费,这样呢我们就能得到一些回报。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好些司机都不知道这张卡还能消费,他们只把它拿来作违章刷卡记分用了,所以……”
“是啊,我就从来没用这张卡消费过。”
“唉,我们也有我们的难处。这几年补卡量只有一万来张,总共才100来万元。这与我们的投入比起来,真的是很少。”
张总叹着气。他说的这些我能理解,但我想,这不能怪持卡人,要怪也只能怪你们工行经营策略有问题。
“那你们为什么把补卡标准定为100元呢?”我接触到正题。
“是这样,我们第一次发卡是免费的,如果丢了再来补,显然就不能再免费了。根据这两次的成本,我们把价格定在了100元。这其中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防止某些司机恶意补卡。”
“恶意补卡?”我一下子没听明白。
他马上解释道:“就是有人实际上没有丢卡,却找我们补发,他们手里拿着两张卡,以此逃避交警的处罚。”
哦,原来还有这种情况,我倒没有听说过。
“但是,你们不应该因为第一次免费发卡,就在补卡时新旧账一起算吧?”
“是是,我们最近也想调整一下收费标准。所以我们今天来,就是想与你多沟通,增加了解。你说这打官司吧,挺花工夫的,你也很忙,时间上可能也赔不起。你看这样行不行,你撤诉,我们给你一些补偿。”
他的谈话也进入了正题,但他点到为止。
“怎么个补偿法?”我问。
“你拿个方案行吗?我们再商量。”
“我考虑考虑吧。”我至少不想当面回绝,让别人怪没面子的。
送他出门时,他拿出一个纸包装的小东西,递给我:“这是我们的一个小礼品,你收下吧。”
这是一个薄薄的、书本形状的东西,但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我往外推:“谢谢,不用客气。”
礼让一番,我终于没收,张总也没强求。他坐上车,走了。
这是我与北京工行的管理者第一次接触的情况。在这期间,宣武支行的韩副行长也到报社来找过我一次,谈的内容也大致差不多。总之,就是希望能庭外和解。
我没有当面回绝他们的要求,但我觉得和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为什么?因为如果我撤诉,他们肯定要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这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二部分:怒写起诉状平生第一遭法庭唇枪剑一人战群雄(2)
过了几天,我在下班的路上接到一个电话,是北京工行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人员小夏打来的。我本不认识他,因一个我曾经的同事是他的大学同学,由此他知道了我的手机号。此后几个月里,我俩成了法庭上的对手。
“喻先生,您好!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