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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当嫁 作者:唐清-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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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趔趄着跑回“家”里,看到摊放在院地上的她的尸体,头部伤痕累累,血迹布满面颊,辨不清五官各色,十分丑陋。
  她,是被人从一个高坡脚下发现的,她摔在那里,还会吟吟,抬回来途中,才散了气。
  有好事的街坊传:李家那个未婚先孕的婆姨,在死前最后一秒,还喊着那个弃她而去的老师的名字。
  我是真真不信的。她死前的一年,连我都认不出了,她不会记得那个曾与她山盟海誓,并陷她于如今这般处境的男人。
  她要追,要寻,要念,也是到了“那个世界”后的事。
  外婆从井里去追寻逝去的青春岁月,她也将跑到那个天堂,去体验幸福。
  美好的东西,是从死后开始的。
  我,真真相信这一点。
  人们说,那天我趴在妈妈的尸体上,也要哭死过去。我不记得了。
  我只记得,我俯在她的耳边,只告诉狠心抛下我,一人去享受的她这句话:“我绝对不会像你和外婆的!”
  2
  我大叫着“唿啦”,从石板街的高头冲向低头。初夏多雨,我们这样的镇子,从早到晚格外覆上一层浓浓的潮气,浸得人心发霉,却刷亮了街道颜色,便宜了我的飞奔。我站在街头最高处,出发奔下前,看到以下两旁的房屋,矮得慌,透着委屈,仿佛能为我踩在脚下。可是,当我兴致而至跑过去时,它们却越长越高,像突然巍巍前倾的大怪物般,投下的影子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才晓得,一直只是我最渺小,我根本掌控不了世界,我也脱不开这个闭塞的村庄。我顿住脚步,有些发楞,粘着汗的手指不断措着身上的裙子边。这是从我的小学同学贾丽珠那儿得来的旧裙子,她爸爸是村生产大队的队长,她的花裙子能塞满一个橱子,隔年的夏季,她买了新的,就把不要的旧的处理给我们这些同学。其它姑娘拿来时很高兴,因为都是小镇上难见的款式,我拿来时脸上也布满了笑,因为我怕我不笑,明年我就拿不到,我毕竟喜欢它们,实际情况是,我买不起它们。一个女孩子隐秘的难堪就在此处,谁怜?谁怪?
  我揉着搓着这份矛盾,看到街道最底处,路边边,有一个黑黢黢的影子。一团一糊,仿佛蹲坐着一张小板凳,那头儿却转着,刺啦来我这边方向。我继续一喊,往下跑,我奔得快极了,擦过那个影子时也没有看清楚,就突感脚踝一痛,揪着心子般,一个踉跄,还收不住速度,绊过一段,这才停住,抚着受惊的心口,瞪目转身瞧,继续“嗞”声,没敢骂出口,慌慌惶惶。那椅子上蹲着的,是村里被叫作杨二的家伙。真实姓名我没有记住,也犯不着记住。不晓得他多大岁数,不年轻了,头发有半层黑灰半层白,只是那白着的部分也常年粘粘糊糊地沾着极不干净的状态,一丝鸡毛,两片树叶,三道尼龙线,四下里抹不齐整。头发长透了,也拉揸着,覆上大半张脸,让里面那对戚戚寂寂蔫蔫昏昏的眼睛,朝路过他面前的每一个人发出极复杂极怪异的色调,黑茫茫着诡异着,连同他那张砌了五层厚的老垢的脸,值给人寒透心,恶透心的感觉。他以前神气过吗?我想有吧。他有一个“辉煌”的故事,那几年县革命委员会游街闹得正凶的时候,他混进过那个队伍。他单枪匹马,翻墙头,砸玻璃,硬是从三楼锋利的破玻璃窗口钻进去,血淋着半条手臂,将一面红旗插到县日报报社的楼层顶上。那阳光下的挥舞,大叫着“毛主席万岁”,那恣意风发的身影,让他简直在那一刻成了革命队伍中的英雄。他一下到地面,就被簇拥起来,而后三个月,县广播喇叭里一直大声地宣传他的事迹。有革委会的要人接见他,有把他的故事写成文章,到别的县去张贴。那时候的他,一定头发理得干干净净,胡扎全抹掉,大笑着走街串巷,光荣给每一个羡慕他的人看。他被捧成时代的先锋,先锋就是处处作表率的,他明确表示放弃去大城市工厂工作的机会,他是有觉悟的革命者,这种时候他不让出来怎么说得过去?于是,汽车站里,一个个胸戴红花的劳动者,挥手告别闭塞的故乡,去大城市投入生产了。他呢,背着手,腆着笑,心满意足地说,“没事,没事,我应该的。”他又自愿进了县里生产效益最差的文具用品厂,那个年代,搪瓷厂,制糖厂之类的,才是最红火的。他一边默默理着文具成品,一边还是腆着笑说,“没事,没事,我应该的。”于是,接来一个月,他的事迹又被广播喇叭宣传了一番。至此,沉寂。开始有更适合革命报道的“事迹”出现了,开始有新的“英雄”产生了,开始很多人慢慢地,慢慢地不记得他了。开始,他身上曾经的火焰燃烧殆尽了。他成了村里人所说的那种——茶缸底里的香烟灰——烧光了最熊熊的前半截,留下的,是火星子都看不到的恹恹烟烬。他开始“出事”了,他的一套改革工厂的计划不被厂领导放在眼里,他“倚老卖老”用曾经的“革命成绩”对厂同事咄咄逼人,他看不惯所有懈怠的工作态度,可是那样的厂子如他一样火热冲冲的人才少呢!他感到他的抱负和理想没法实现,他开始后悔当初为什么要放弃进城工作的机会。他心理不平衡了,他和厂领导,和同组的工人吵架,相骂。他索性开始旷工,呆在宿舍里光看苏联文艺小说。他为合理的扣工资又闹到县工会去,他的“名声”变臭,他喜欢上了一个人闷闷地喝酒,他成了最无用的厂里也不要的人,他被遣送回老家村子。他一个人深居简出,只喜欢黄昏里搬张小板凳在街口看徐徐下落的太阳。他没有生活来源,他靠捡着什么吃什么,别人扔着什么他用什么。他脏透了,他几年不洗澡,他神色恍惚迷离,他想不明白这一生到底为什么而活,曾经的“革命理想”到头只能落得“香烟灰”的地步吗?他疯癫了,他嘿嘿而笑,对着路过他面前的每一个年轻女孩。单身女孩不敢由他独居的小黑房前经过。是的,他是这条街口的一个“可怕”。
  我,是忘记了。
  我梦想着奔跑,我以为我什么都不害怕,我忘记了我应该也要绕开他。
  我现在回头一瞪,从他挡在面前那丛粘粘疏疏的头发里看进去,看到他变色莫测的眼睛,正堵堵生生地回望着我。
  我顾不得脚踝的痛,我转身要跳开。
  我的脚一紧,被什么东西勾住,死死地。
  我低头看,是一勾拐杖的弯头,那弯子恰到好处没了我的脚脖子。
  拐杖另一边紧牵在他手里,他不愿放我,我就逃不了。
  我的身后,他正“嘿嘿”有嘲地笑,如猫爪子下扒拉着一只垂死挣扎的小老鼠。
  我开始没命地磴,踝骨上的皮一定破了,我看不到流血,我的眼睛只是空空慌慌地朝前,然后,还是磴。我感到一松,我往前冲,我听到身后他一声嗞然而叹,仿佛可惜。我居然跑出几步,又回头朝他狠狠地瞪了一眼,一下子我就后悔了,因为他受了我的瞪视,一愣之后,居然大大烂烂地笑起来,一声一声冲击我的鼓膜。我捂住耳朵,没完没了地跑。回过神来的时候,居然到了村防暴所的门口。
  我站在这扇简简破陋的大门前,想了一会儿,不自觉哀哀一叫,到底走了进去。
  我一进门,找到便民窗口的一个书录员,后者低头紊紊懒懒地拿着一卷毛线,正忙着“家务活儿”。
  我两手趴在窗台,好一会儿,那大妈也没有抬头看我。
  我只能有气无力地唤道,“我,我要报案。”
  大妈不瞠不怪地缓缓抬眼,也是慢条斯理道,“什么性质?”
  我说,“石板街口的那个杨二……他,他拿拐杖勾子勾住我,不让我走!”
  大妈放低毛线,“他抢了你?还是怎么了你?”
  我已经散尽力气了,只是摇头,“没有……”
  大妈分明一个白眼,“没有构成情节,没法给你报案。”
  我点点头,拖着脚步械械离开,回头看,窗口后,黄昏里的苍蝇嗡嗡地游,老女人已然拾起针线,专注自我。
  我整半月没敢出门。舅妈和李狗子侧目对我,想不通为何野性如我也会有这么乖的时辰,我,是有口难言。连日有浓浓的雷阵雨,空气又闷又躁,堵得人心慌。这天晌午之前,就只见天边堆着卷卷阴云,却好死不活地拖着时间,没有滚过来,耳边隐约淌着隆隆之声,将半雨还是要下的。我撑着胳膊往窗口站,没注意窗外场院里,正中间蹲着我的舅舅。我默默想着心事,他许若默默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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