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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7-我的音乐江山-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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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当我拿出《我的音乐江山》的时候,当我在成都签售的时候,西南书城排起了长队。当很多人手捧这本书,要我写下名字的时候,我最自豪的是,可以认真地对我的每个读者保证,这本书,从方方面面来说,都是一本值得收藏,值得保留的好书。    
    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一个作者幸福了,我想。


《我的音乐江山》 总序一个人的回忆之诗

    读洛兵《我的音乐江山》    
    桑克    
    这不是洛兵一个人的回忆之诗,而是一群人的生命录影。跌宕起伏,血泪纵横,少年意气,地狱天堂。我竟夜阅读,眼窝渐渐湿润。洛兵,心有些乱,我怎能不想起那些痛苦的时日?    
    许多事情,我以前听过,不过比较含混,而现在它们变得清晰,完全可以陈列在一代人的博物馆里,时时刻刻提醒我们,我们曾经那样活过。    
    洛兵经过的一些细节,再也不会回来,因而它更遭人厌弃,也更遭人怀念。为什么厌弃——谁愿意继续苦痛?为什么怀念——谁能有第二次青春?而有的事情,却非传说的那样。当尘埃落定,历史的真实肖像果真如期显现?我们不可能突然变成怀疑主义者,而是命运使然。    
    我在洛兵笔下再次见到某些熟人,一起经历过的事情,他们是否还会记得?但我是记得的。在这里不便说出,且等我出笔。我想,回忆不光是一个人孤独面壁,也离不开这些伙伴。洛兵的书写出了那些闪光名字背后的真实,但更真切地映射出他复杂沉醉的灵魂。    
    另外一些人,我们有机会认识,但却没有,是命运让我们擦肩而过,或许见过,但我的记忆之中却没有任何影像。现在回忆起来,哦,他那时是这个样子的。而我呢,对他们来说也就是一道影子而已。我们都是无足轻重的影子——这就是我们全都了然于心的真相,而洛兵却把刀子伸到心里,搅拌,筛选,奉献,看吧,这就是我们的生活,而非你们想象的传奇。    
    洛兵动情,但他拥有足够的控制力。他嘲笑当时的年轻,同时又赞美这种无与伦比的落魄。他现在更加理性,从容,有序。这是中年的成熟,和从前截然不同。那时,我们多么骄傲。衣杉褴褛,啸傲江湖。    
    你下过地狱吗?没有。那你怎么可能抵达天堂?    
    这是我边看边想的自问自答。那时不仅放纵,颓废,而且是彻底地没有出路。今夜我住在哪里?下顿我能吃什么?孤独根本不是疾病,而是一种残酷血腥的现实。现在我们都好了,都过上所谓衣食无虞的生活,但灵魂呢?少了血气!少了锐气!这就是宿命。    
    那时全世界就是梁山泊,我们全是落魄的水寇英雄。没有光亮,没有未来。欺骗,诡计,侮辱,仇恨,真是见多了。但也见到了稀罕的温暖和拥抱,那些好哥们,那些好姑娘。    
    洛兵写到的某些哥们,你们现在还好吗?很久不见了,怪想念的。但现在见了又如何?现在虽然穿饱吃暖,但却比从前更加绝望。坐到一起,喝酒扯淡。难道我们还真的像历代中年人那样怀旧,共同吟唱旧时代的歌诗?保重吧,各自把自己的一生健康而安静地走完。    
    谢谢洛兵,为我们曾经的青春留下的记忆。在这里,我发现我们曾经那么生动地活着。名剑宝马,鲜花天籁,与我们何干?你我,不过是落落寡欢的江湖人而已。


《我的音乐江山》 总序造风筝的人

    ——《我的音乐江山》    
    和菜头    
    如果有兴趣做一次统计的话,洛兵新作《我的音乐江山》里出现最频繁的几个词应该分别是:“我”、“牛逼”、“朋友”、“喝酒”、“音乐”、“女人”及“诗”。最后一个词暴露了洛兵的真实身份,这并非是说他原本叫扎西茨仁是个藏人,而是证明了他是属于六零年代的那一批最后的理想主义者。    
    这批人一夜之间在中国大地上消失得干干净净,今天如果有人敢来敲我家的门并且自我介绍是个诗人的话,他很可能被我第一时间当场予以射杀。而如果我在1987年走进北大洛兵的那间宿舍,我也可能被他们予以当场射杀,不过是用眼神。那种激扬文字、睥睨天下却不以自己的筚路蓝缕为意的精神贵族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实主义产生小资和愤青,但是绝对不再催生诗人,所以在北岛的《失败之书》里屡次提到“巨大的失落”一词。    
    《我的音乐江山》里没有失落,标题极其豪迈雄壮,几乎有误导读者的嫌疑。作为散文体的自传,这样的名字很容易让人以为是在痛说革命家史。按照时间顺序来划分,洛兵这十多年里依次是诗人、音乐人、电视编剧和小说家。这本书从结构上来说,是洛兵的私人断代史,从诗人生涯的末期讲到音乐人历程的终结。从内容上来说,他以十一个不同的音乐人横切自己的整个音乐历程,用这十一个侧面讲述了他个人的整个心灵史。    
    有必要在这里提一个也已经近乎消失的字眼“尊敬”。如果《我的音乐江山》写的是一个人曾经的辉煌,或者是贩卖娱乐圈里的陈年八卦,那么这本书当不起这两个字。但洛兵是个诚实的人,对自己的作品很诚实,对自己也很诚实,因此这是一本值得尊敬的书。    
    也许正因为这种诚实,洛兵可能会赢得读者的尊敬,但是同时失去了读者的喜爱。透过这本书,洛兵绝对不是个让人喜欢的家伙。他是个异常自我的人,喜欢专注于他喜欢的领域,力图做到某种极至,以至于会对周围的一切完全毫无感知。不会顾及别人的看法和反应,只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不容置辩,任性而自负。他以极为强悍的姿态活在这个世界上,仿佛这个世界全然是为他个人预备的一样。    
    当他离开川北矿区进入北京大学以后,与其说是靠天份和才华,不如说他是始终以那种藏族孩子的蛮勇存活下来。“要牛逼”是他的全部行动哲学和最高纲领,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么一个真理:对于任何一个理想主义者,全心全意相信自己会牛逼并且努力去牛逼,最终总能牛逼成功。面对生性如此蛮勇之人,老天都要让出一条路来给他。因为不让的话,他会自己硬生生砍出一条来,坦然平伸斧面,意思是:请把我要的东西放上来,大不了老子连你一起砍。你可以杀了我,但是你打不败我。别的江山是算出来的,洛兵的江山是砍出来的。    
    类似他这种人物,最正常的结局应该是老天一个雷下来烧成劫灰。洛兵也曾经迷失自我过,在生和死两大世界投下的巨大暗影边缘走过很长一段距离。对于光怪陆离的娱乐圈来说,所谓天才就是火柴棍——璀璨地燃烧一瞬然后就化为灰烬,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照亮商人的存折,自己也顺路露一小脸。在《我的音乐江山》里记载了超过一盒以上的火柴棍,而洛兵是个天杀的幸运儿。因为他心地淳良,而心地淳良的人是被赐福的。    
    整个八十年代理想主义者们都在疯狂写诗,整个九十年代里理想主义者们都在愤怒地摇滚,然后在走向牛逼之路上他们就消失了,因为钱的缘故。他们耻于再谈到理想或者梦想二字,那东西针一般扎人,冰一般寒冷,最好转过身去当做根本没有见到,然后在夜里莫名叹息。在曾经充满乐与怒的路上,如今遍植时光的遗忘之花。花朵里开满一张张一模一样的面孔,日渐麻木与冷漠。偶尔有唱着老歌的人经过,歌声最后连露水都不能震落,甚至也没有飞一般逃离的背影。在日复一日里,有的只是日复一日。你手持熟悉的和弦,手指将落未落。你问我是什么旧曲,我把脸别过去,再别过去一点。    
    音乐没有变成洛兵把玩的勋章,而是成了他的私人收藏。铅华洗尽,他又一次回到了书桌前,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继续他当年的文学之路。像一块记忆合金,顽固地再次恢复到一开始的形状。记得每次我离开北京的时候,在前往机场的路上,都能从车窗里看见有人在放风筝。造风筝的人总想让所有人都看见他的杰作,和所有放风筝的人比试一下。所以一开始最需要找到的是平衡感,好让风筝飞到最高处。而等造出的风筝能飘浮在天上了,超越周遭一切的时候,他可能只会想着透过手心的线,感受自己如风筝一样悬在永恒的蓝天里。这一次,他不为了别人,只为手心里那种安宁和满足。他以别样的方式活在这个城市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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