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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西芒古转过身,跪在了祭坛前。接下来是一片沉默。在他上面,一颗戴着王冠的脑袋隐约可见,那是受难的基督的脑袋。随后,米西芒古又转过身,拿起“圣体”。信徒们爆发出了快乐的叫声。大家开始有节奏地顿脚,使木板都振动了。
伊丽莎白发现自己在摇晃。空气中充满了汗味。她抓着布兰奇的胳膊。“我得出去!”她低声说道。布兰奇瞥了她一眼,表示同意。“再稍微待一会儿吧,”布兰奇低声答道,然后便走开了。
伊丽莎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力图清醒一下自己的头脑;可是,不管用。一股寒意似乎由她的脚趾往上升起,一直升到她脸上。她的头皮被这寒意冲破,旋即她失去了知觉。
她醒来时,发现自己平躺在一个空房间里,她不认识这个房间。布兰奇站在那儿,目光向下凝视着她。还有一个穿着白色制服的年轻女子。“真抱歉,”她喃喃说道,挣扎着想要坐起来,“我刚才晕倒了吗?”
那年轻女子安抚似的把手放在她肩膀上。“没关系,”她说,“不过,您应该休息。”
伊丽莎白抬起目光,看着布兰奇。“真抱歉,”她重复着说道,“我经过了好几个洲。”
布兰奇惊诧地看着她。
“好几个洲,”她又重复道,“好累的旅途啊。”在她自己听来,她的声音非常微弱,并消失在了远处。“我吃的东西也不合口味,”她说,“应该是这原因。”
不过,原因真的是这个吗?两天的肠胃不舒服就足以使人晕倒?布兰奇应该知道,因为她肯定经历过禁食,体验过眩晕。在伊丽莎白自己看来,她怀疑,她的身体不适不只是由身体原因造成的。如果她受到布兰奇那样的安排,那么,她也可能乐意接受这些在一个新大陆上的体验,并把这些体验变成文字。可是,她没有受到那样的安排。这是她的身体说的,以其自身的方式说的。一切都太奇怪、太繁杂了。她的身体抱怨道:我想回到我以前的环境中去,回到我熟悉的生活中去。
想回去:这是她现在受苦的原因。眩晕:想回去的症状。这使她想起了某个人。想起谁呢?想起《印度之行》中的那个身体虚弱的英国女孩。女孩无法适应印度的生活,使大家感到恐慌和耻辱。她无法承受印度的炎热。
第五课第五课 非洲的人文学科(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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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在等她。她穿戴好了,准备好了,但仍然感到有点虚弱,有点飘浮。“再见,”她跟布兰奇说道,“再见,布兰奇姐姐。我明白你的意思。星期天上午根本不会像圣巴特里克节那样。我希望,他们没有把我拍下,没有拍下我跪在那儿的样子。”
布兰奇微笑着说:“如果他们拍下了,我就要求他们剪掉。”两人都不再说话。伊丽莎白想着:“也许,现在,她会说出她把我弄到这儿来的原因了吧。”
“伊丽莎白,”布兰奇说道(她的声音中是否有某种新的、更加柔和的东西,或者,那只是伊丽莎白的想象?),“记住,这是他们的福音,他们的基督。他被他们,普通人,变成了基督。他们把他变成了什么样?或者说,他让他们把他变成了什么样?没有爱。不仅在非洲如此。在巴西,在菲律宾,甚至在俄罗斯,你都会看到诸如此类的情景不断重演。普通老百姓不想要希腊人。他们不想要纯粹形式的王国。他们不想要大理石雕像。他们想要的是某个像他们自己一样受苦受难的人。像他们一样受苦,而且是为他们受苦。”
耶稣。希腊人。在这最后时刻,当他们跟她道别时,也许是最后一次向她道别时;这不是她所期望的,也不是她想要的。这是她到死都不会饶恕布兰奇的地方。布兰奇应该已经吸取了教训。姐妹之间永远不会放过对方。不像男人,男人们会极其轻易地放过对方。这种不可饶恕的东西已经锁死在了布兰奇的胸怀里。
“因此,你胜利了,哦,苍白无力的耶稣啊,”伊丽莎白说道,她不想掩饰自己声音中的悲苦色调,“布兰奇,这就是你想要听我说的吗?”
“多多少少是吧。亲爱的,你这是在支持一个失败者。假如你把钱投在另一个希腊人身上,你可能仍然有机会。俄尔浦斯而不是阿波罗。迷狂者而不是理性者。他是这样一个人:他常常根据自己周围的环境,变换形式,变换颜色;他会死,但随后就会返回阳世。一条变色龙。一只凤凰。他会求助于女人。因为,跟土地最亲近的就是女人。他行走于人民中间,人民可以跟他接触———把手放在他身上,摸摸他的伤口,闻闻他的血液。可是,你没有那么做,所以你失败了。伊丽莎白,你没有找到合适的希腊人。”
第五课第五课 非洲的人文学科(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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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之后。她在家里,已经安定下来,回到了她自己的生活之中,把此次去非洲的冒险旅行抛在了脑后。她跟布兰奇分别时,不像是一对姐妹;这一点至今让她感到烦恼。尽管她记着她俩分别时的情景,但是,关于此番姐妹重逢,她还什么都没写。
“我想跟你讲一件有关母亲的往事,”她写道。
她是在给她自己写信;她会给任何一个跟她一起的人写信,而现在,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可是,她知道,除非她觉得自己是在给布兰奇写信,否则,她写不出来。
母亲在橡树林的第一年期间,跟一个叫菲利普的人交上了朋友,菲利普也住在那儿。我跟你提起过他,但你可能不记得了。他有一辆小车;他们常常一起出去,去剧场,去音乐厅。他们以一种文明的方式,成了一对伴侣。母亲自始至终都称他“菲利普先生”,我也这么称呼他,并没有太多的想法。后来,菲利普先生病倒了,他们的游荡生活也就此结束。
在我初次遇见P先生时,他还是一个充满活力的老头。烟管,颜色鲜艳的运动夹克衫,领结,大卫·尼文式的胡子。他曾经是一名律师,一名非常成功的律师。他很注意自己的仪表,兴趣爱好广泛,爱读书;正如母亲所说,他身上依然充满活力。
他的一个爱好是画水彩画。我看见过他的一些作品。他画的人物有点木,不过,他对风景、对树丛,有感觉;我想,这种感觉是真实的。他对光,对距离之于光的影响,也有感觉。
他画过一幅母亲的肖像画。母亲穿着蓝色的薄薄的棉外套,一条丝巾飘在她身后。作为一幅肖像画,整体上看来,画得并不好;不过,我保留着它,现在,它仍然在某个地方。
我也去他那儿陪坐过几个小时。那是在他动了外科手术之后,他被迫待在屋子里,或者说,无论如何,他都不想出来。让我去陪坐,是母亲的意思。“看看你能否让他从自我的世界中走出来一点,”她说,“我是没办法了。他整天一个人待着,沉思默想。”
菲利普先生之所以不跟人交往,是因为他刚刚动了一个手术,切除了喉咙。他的喉咙口成了一个洞,通过这个洞,在人造喉咙的帮助下,他可以说话。不过,在喉咙口,有这么一个难看的洞,使他感到不习惯,感到羞耻;因此,他躲避着公众的视线。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说话———他一直没有花力气学习正确的呼吸方法。他最多只能发出哇哇哇的叫声。对于这样一位受到女士们青睐的男人来说,这肯定使他感到深深的耻辱。
我和他用纸条交谈,结果,一连好几个星期六下午,我都为他坐着。那时,他的手已经有点颤抖,每一次,他只能支撑一个小时。癌细胞以多种方式而不是一种方式侵入了他的体内。
在橡树林,他有一套比较高级的公寓,在底层,法国式的门一直通到花园。在我的肖像画上,我坐在花园的门边,坐在一把椅背硬直的雕花椅子里,我戴着一条围巾,那是我在雅加达时无意之中购买的。我的手指甲染成了赭色和栗色。我不认为这样做会使我倍加高兴,不过,我觉得,作为一名画家,他会欣赏这些颜色,会从中得到某种让他玩味的东西。
一个星期六———请耐心点,我将言归正传———那是一个可爱而温和的日子,鸽子在树林里咕噜咕噜地叫着。他放下画笔,摇了摇头,然后用他那哇哇哇的声音说了点什么。我没领会他的意思。“我听不见,阿伊旦,”我说。“这东西不管用,”他重复着说道。然后,他在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