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患无辞?吹毛求疵鸡蛋挑骨两副看家本领一抓,直从程淮秀的发型挑到沈芳的衣服,再从沈芳的脾气挑到程淮秀的手段。结论是,一个做大事儿的女人再怎么可爱也是有限的,而一个苦大仇深的女人再怎么可怜也是难以亲近的。只有金无箴,绣绣花,谈谈情,举止动静有度,性格清淡玲珑,无论配什么样子的男人,都一定是调和了阴阳与刚柔。正如当初醉读《楚留香》的时辰,既不喜身当重任的张洁洁(桃花传奇),也不爱为仇断情的新月(新月传奇),只是放不下那个与楚留香一夜风流之后,竟能离开的比谁都决绝的弱女子,石绣云(鬼恋传奇)。表里不一的矛盾着,这女人独有一身与众不同的风骨。
此处的乾隆帝本就是穿了龙袍的盗帅,郑少秋从头到脚,都透着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的风流。与其让我把当作一个帝王,还不如让我把他想成一个浑身荷尔蒙分泌旺盛而极度令异性颠倒迷醉的稀有小生。同时兼有金矿和靠山两大作用。反正在平常老百姓眼里,所谓皇帝,无非是一个大到不能再大的“官儿”,拥有挥霍不尽的财富和为所欲为的权力。难道会有人明白他们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制度的附件吗?戏说剧里面,除了真正做到亦庄亦谐的《宰相刘罗锅》,我绝不拿他们跟爱新觉罗家牵上半点联系。这样才能勉强接受了“答应”春喜,不是皇帝女人,而只是皇帝丫头的事实。
矛盾来了,如果我现在复原当初的心境,一派懵懂,不免流于肤浅的爱憎,可如果用有了岁月积淀的眼光去重温,则我真的不想看到那个样子的皇帝,那个样子的清宫。无奈之下,原谅我干脆只管他叫郑少秋。一个有本事的好男人。他的女人那时的确美的昏天黑地的,因为饰演者正是惊艳了一个时代人们眼球的赵雅芝。江南除霸中她饰演盐帮帮主程淮秀。所谓盐帮,后来才知道,也就是具有黑帮和商业行会双重属性的江湖组织。良莠不齐是一定的,跟地方官府也有一定的勾结,肥了“盐道”这样的红缺,也在某种程度上平了盐市,让老百姓不至于每天为嘴里的一道味而愁云惨雾。因此明明和贩毒一个性质,政府便也来了个默认,甚至和掌管天下漕运的漕帮也有了分庭抗礼的实力。做这样一个帮会的女当家诚然是不容易,比黄蓉身上的担子可是重的多。所谓做人难,做女人难,做漂亮女人更难,做一个漂亮的女强人真不知道是怎么个难法了。
不过这句话我只能同意一半,因为如果她长得丑,只会让她难的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毕竟,凭借美貌,还是能讨来几块垫脚石或者大靠山的。程淮秀手底下当然不乏李进这样的裙下之臣,身边也不乏秋官这来头大的惊死人不偿命的厉害角色。程淮秀比一般同类角色稍可爱之处在于,没有因为义气而迂腐,也没有因为环境而奸狡。当然,下意识里,觉得她的身份其实很难不令她变得那样,或许只是编剧太想美化她了。所以程淮秀简直成了江湖版的姚木兰,奇女子也。意也切,情也真,聚的勇敢,别的辛酸。事业上自然大丰收,感情上,成了精神层面的赢家。至少她是三个一模一样的女人中第一个闯进秋官心里的,占了很大的便宜。
西滇风云,沈芳。时隔多年,同是1991年出品的《戏说乾隆》和《雪山飞狐》我究竟先看的哪一部当真是无从考证,不过如果先看的《雪山飞狐》,那我对沈芳的讨厌则事出有因,她在某些地方与袁紫衣颇有相似,如那一肚子的血泪史,以及火爆的要命的脾气,和一身紫色的衣服。我是个非常容易移情的人,当我委屈了沈芳,同情心让老鼠啃了吧,总之在我的审美观,一个人面对仇恨,要么豁达有如张无忌,要么变态有如白飞飞,处于这个中间状态的人,只能令我产生想抽她一顿的感觉,也不知是为什么,或许拿不起来,放不下去永远不是我所欣赏的人生状态。
宫闱惊变,金无箴。私心认为旗装最美,尤其是橙色蓝色的旗装,两种钻石独有的光辉绕在金无箴身上,哪能不令人目眩神迷?那时仿佛很喜欢金无箴的沉默和纯真,瓷娃娃似的易碎,偏偏勇气大的惊人。总记得她羞涩的问环抱她的男人,会怀孕吗?男人几乎笑了出来,摇头道,不会,抱着不会。明明都是赵雅芝一个人,不知为何,只有金无箴,总觉得跟前面两个界限分明。她的离开,虽早在意料之中,也更令人魂断神伤。岑九是不幸的,他遭遇了太强大的情敌,岑九是幸运的,他遭遇了太善良的女人。她爱上秋官,不是因为他的身份,但离开他,却正是因为他的身份,这和程淮秀,沈芳的原因大致相同。有些男人,是天下的,不是自家的。再好也不能要。
虽不是正经的宫闱,却有一点真的说对了,不管前面怎么你方唱罢我登场,耍的开心和纯粹,到头来,都只是一出不是悲剧的悲剧。殊途同归后,离别成了唯一的结局。
第二十一篇 七侠五义(1994)
人人心中都有一条捆龙索,一头绑着你,一头绑着你一生中或爱或恨的,总之最最介怀的人儿。那索子生的神奇,解不开,炸不断,烧不毁,劈不烂,你对它无法可想,无计可施,只能慢慢的去习惯。丢失了的自由再也找不回来,但是你也永远不会感到孤单。
从前有一只老鼠,皮毛华贵,嘴长胆肥,伙同另外四只稍有一技之长,而不至于一无是处的同类,占了一座巴掌大的小岛,然后直接剽窃那传说中曾经差点吃了唐僧肉的金鼻白毛老前辈的府邸名称,上陷下空,说出去,倒也威风八面,震了不少缺根少基,无门无派的游散之徒,渐渐的,洞中之鼠也就忘了自己的本份,竟然都开始不把自己的天敌,猫儿放在眼里。尤以那被自身的美丽娇惯到不可一世的小老鼠为最甚。当时天下最有名望的一只猫名叫“御猫”,“御”字乃是皇家独有的标识,岂是等闲可以滥用?但要是你也像那鼠目寸光的鼠儿似的,以为冠个“御”字意思,就是指他跟小布什家的巴尼和比兹丽地位相当,充其量只是国家元首仁宗皇帝豢养的一只宠物,那,那实在,是犯了轻敌的兵家大忌。
这是一场古装真人版的Tom and
Jerry,直斗的狼烟滚滚,死死生生。却无意成了视觉的飨筵,从庙堂到江湖,再也找不到比白玉堂更狡黠的笑容,如同找不到比展昭更闪亮的眼睛。他们是双龙一样的人间极品,彼此间有不可避免的珠联璧合,有时甚至会让人觉得出现他们中间的百媚千红都是多余的,白玉堂太跳脱难以为情所缚,展昭太木讷终是情场看客。然而老鼠也并没有爱上猫,只是我同时爱上了猫和老鼠。
于是漫长的12部里面,独爱《捆龙索》。对那见了展昭就眉花眼笑,并向帅哥大揭儿子的短处,最后不由分说把二人捆了一个结实的江宁婆婆,也就是老鼠奶妈,几乎要感激到烧香磕头。天敌连体,你当是随随便便就能看到的景象吗?为了解脱,老鼠伙同其一众鼠兄弟,简直什么招数都想到了,砍啊,烧啊都不成。韩彰眉头一皱,遂推荐了自己挖洞时才使用的科技含量非常高的东东——炸药。那绑在白玉堂左手和展昭右手的捆龙索中间留了不足一米,但是他在底下堆的炸药活像一座小山,至少也有十斤,虽说还知道细心体贴的给他五弟耳朵里面塞俩棉团,并为他解气似的拒绝了展昭也要棉团的请求。可信捻子一燃起来,先前对哥哥点头晃脑信心满满的小老鼠,终于肯和那从一开始就忧心忡忡的猫儿对视了,彼此眼里写着一样的内容——这要炸起来还得了啊?还是……跑吧。
直到那个倒霉的客栈,遇到那可怜的小二,打尖还是住店?一个打尖,一个住店,一个强调打尖,一个强调住店。小二无奈看一眼捆龙索,圆场,先打尖再住店。老鼠仗着右爪自由,左爪只顾给被捆的小猫右爪捣乱,干看就是吃不到嘴里的小猫真的是急了,一个暗脚飞过去,椅子粉碎,老鼠躺在地上四爪朝天。猫儿脸上露出浅笑,那一刻,眼睛亮的好像暗夜里的北极星。谁能不羡慕那被对冤家同时牵肠挂肚的阿敏姑娘呢?何止某家老五,线条迟钝那么多的御猫展昭不也和他一样,腊月里的萝卜,动(冻)了心了!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