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錾淼目凭倬⒎肿拥氖看笤觥U庖恢卮蟊浠现赜跋炝苏飧錾缁峤撞愕乃刂剩又亓死糁蔚母埽┐罅硕酝砬寤嗜ǖ闹С置妫苍诓恢痪踔兴沙诹松鹗拷撞愣郧逋醭е业呐Υ#ú渭奕偾骸断执侣邸罚本┐笱С霭嫔�1993年版,第282页。)
106 '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第33页。
107陈吉元等:《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1946…1989),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第15页。
108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48、50、67页。
109萧公权:《十九世纪之中国乡村》,转引自王先明:《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80页。
110王先明:《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80页。
111赵秀玲:《中国乡里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259页。赵秀玲的研究还表明,许多士绅会直接充当乡里组织的领袖。这种情况在其他地方也许有可能,但对于白果等地的“赵家老爷”而言,他们并不需要也不能够充当保甲组织的领袖,因为这样会影响他们权威的广泛性。
112王凤生:《绅士》,载《牧令书》,卷16,第26页。转引自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29页。
113
114参见李燕光:《清代的政治制度》,载《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7页。
115吴晗:《论绅权》,载费孝通、吴晗等:《里权与绅权》,上海观察社1948年版,第50页。
116史靖:《绅权的本质》,载费孝通、吴晗等:《皇权与绅权》,上海观察社1948年版,第162页。
117同治刊《湘乡县志》,赋役志1,田赋。
118陈宝良:《中国的社与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2、17页。
119陈吉元等:《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1949—1989),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第15页。
120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载《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24页。
121胡庆均:《两种权力夹缝中的保长》,载费孝通、吴晗等:《皇权与绅权》,上海观察社1948年版,第129—130页。
122吴晗:《论绅权》,载费孝通、吴晗等:《皇权与绅权》,上海观察社1948年版,第51…55页。
123胡庆均:《论绅权》,载费孝通、吴晗等:《皇权与绅权》,上海观察社1948年版,第119页。
124同治刊《湘乡县志》,卷4上,学校志。
125萧公权:《十九世纪之中国乡村》,转引自王先明:《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98页。
126封功名,就是一种嘉奖的方式。
127胡庆均:《论绅权》,载费孝通、吴晗等:《皇权与绅权》,上海观察社1948年版,第124…125页。
128'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第249页。
129邹林、曹泳鑫:《乡村政治结构变迁与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载《理论与改革》,1998年第5期。
130有学者认为,推行保甲制是中国封建国家管理和控制乡村基层社的一种行政措施。朱英:《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以近代中国商会为主体的历史透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页。
131徐勇:《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75…80页。
132林语堂:《中国人》,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78页。
133党国印:《“村民自治”是民主政治的起点吗?》,载《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1期。
134在这些权利中,土地以亲族世系为依据的继承也是值得关注的。费孝通先生指出:“农田是可以继续不断的长期被人利用,而农田所有者的个人,却受寿命的限制,不能继续不断的长期利用土地。在这个矛盾上,农田的所有权不能不一代一代的在不同的人手中转移。这种转移的方式,我们叫它作农田的继袭。”(参见费孝通、张三毅:《云南三村》,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5页。)
135参见赵效民:《中国土地改革史》(1921…1949),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页。该书引用《东北农村状况和特点》(载中共东北局《群众》1946年9月3日出版第3期)的数据是:“1931…1945年日本侵占东北期间,日本人控制的所谓‘开拓地’、‘满拓地’以及日本人私地已达东北全部耕地的10…15%。”
136徐勇:《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59…66页。
137《衡山县志》,岳藏书社1994年版,第340页。
138《湘乡县志》,湖南出版社1993年版,第123页。
139王日根:《明清基础社会管理组织系统论纲》,载《清史研究》,1997年第2期。
140 '德'卡尔。马克思:《道德化的批判和批判化的道德》,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8页。
141杜赞奇在研究19e份—1942年的华北农村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封建国家在乡的统治职能包括维持公共利益,如修建义仓、兴修水利、维护法律和秩序,并征收赋税,从理论上讲,国家政权的生存有赖于各种职能间的相互协调,但至少在清末时期,收赋税成为国家政治统治乡村社会中的主要体现。”('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页。)
142《清顺治实录》卷30。
143《清顺治实录》卷112。
144“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士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见《明史》卷78《食货二》)
145参见郑学檬:《中国赋役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90页。
146见康熙朝《东华录》,康熙51年2月己亥。
147《清史稿》卷121《食货二》。
148《衡阳市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780页。
149《湘乡县志》,湖南出版社1993年,第480页。
150《湘潭县志》,湖南出版社1995年,第576页。
151《长沙县志》,三联书店1995年,第504页。
152《醴陵县志》,湖南出版社1995年,第482页。
153对此,有学者并不赞同。他们认为,清代通过推行里甲制度等均田均役行政性配制性措施,“终究不能解决土地流转与人口流动等因素的迅速变化问题,均田均投或行之效果有限,或徒俱虚名。清政府又推行顺庄法,即要求以人户现居村庄为编查依据,散落各地(不同里甲)的田亩,一概归于其户主名下,登册纳粮,但大体亦面临同样的问题。”(王日根:《明清基层社会管理系统论纲》,载《清史研究》,1997年第2期。)
154郑学檬:《中国赋役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59页。
155各县志都记载了许多地方士绅抵抗地方官吏违反赋税制度搜刮民财的事例。其中以瞪陵的程亮书、匡光文、刘云辉等人的事例为典型。可参见《醴陵县志》,湖南出版社1995年,第483、912…913页。
156罗荣渠:《现代化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78页。
157转引自罗荣渠:《现代化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79页。
158 '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91页。
159王业键:《中华帝国的土地税》,引自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93页。
160参见杨阳:《王权的图腾化:政教合一与中国社会》刘泽华序,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161《春秋繁露。基义》。
162《春秋繁露。顺命》。
163《大藏札记。卫将军文子》。
164《春秋繁露。深察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