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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四级没过,他拿不到学位证。大二大三连学挂课,导致他大四一直重修、补考。最后跌跌撞撞,总算是勉强拿到了毕业证。随后又沉湎到游戏中去了。
他已经没救了。
六月的长春,可谓骄阳似火。李松头发长而零乱,胡子也好长时间没剪了,偶尔出现在聚会中,会让我们觉得他至少有四十岁了。他眼睛总是红红的,还戴上了眼镜。应该说他是我们班里最不学无术的人,但乍一看却感觉他像个老学究。四年前那个充满了朝气和活力的李松永远地消失了,你看,他现在的背都有些驼了。相比之下,孙莉总是容光焕发,因为是保送,她并没受什么苦,身体保养得特好,说话的声音都比以前清脆很多。他们还生活在一起,但再也没有那种金童玉女的感觉了。如果不熟悉他们,就会觉得他们不是情侣,而是父女。
李松一直也没找工作。最后,我们统计就业情况的时候,他填写了一个电脑公司。后来听孙莉说,那是李松自己的公司,他爸出钱创办的。
对他的事我不关心,知道的仅此而已。
故事结束了,生活还在继续。
2002年夏天,我正式上班了。刘月在北大附近租了一套阳光一居,全力以赴准备考研。我们再也不能像学校时那样耳鬓厮磨了,通常只有周末见面。但我们每天都打电话,且一打就是一小时。尽是些生活琐事,我们聊起来却津津有味。那样的状态持续了一年。每到周末或假期,便是我们最兴奋的日子。或者我去她那儿,或者她来我这儿。我们一起登过长城,一起爬过香山,在北京的角角落落都曾留下我们幸福的身影。去香山那次,我攀上一棵高树,摘下一片完整的红叶,刘月将它压成一枚精美的书签。那时,我相信我们的感情坚如磐石。
我们在一起走过了一段难忘的岁月。我们一直互相鼓励,追求着人生更大的进步。那一年我们参加司法考试,都顺利通过。考试那天下着大雨,在去考场路上,我们共撑一把大伞,紧紧拥在一起,感受着对方的体温。脚下一片泥泞,满地落叶,秋风阵阵,我们被冻得瑟瑟发抖,但心却是火热的,生活艰苦一点怕什么?只要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那段日子,刘月很累,又要准备司法考试,又要准备研究生考试。我怕她一个人焦虑,但凡周末我都会和她在一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开心。中秋,单位发了一盒月饼。晚上,我们爬到楼顶,皓月当空,我们便吃月饼,喝红酒,那份惬意难以言表。最后,刘月倒在我怀里,昏然睡去。
哦,这种幸福的场景真是信手拈来,一幕接着一幕。
当时刘月很努力,她一心想考研,一心想留在北京。
我也在倾尽全力支持她。我为她买书,为她上网查资料,并陪她去考试。考试那两天,我一直在楼外焦虑地等她。一月的北京也非常寒冷,我在雪地里来回踱步。等刘月出来,我的脸被冻得铁青。她心疼问我:“怎么不去教室里呢?”我说:“我在这里才踏实。”那时我觉得我们已经完全融为一体。她的事就是我的事,我的事也就是她的事。
分数很快出来了。刘月却不敢查分。我查时手也直哆嗦。万幸的是天道酬勤,刘月终于过线了。我打电话告诉她,她和我一样,欣喜若狂。
来年春天。大地解冻,万物复苏。我们的心情都放松很多。我请了几天假,陪刘月去面试,去体检,一路陪同到底,直到金秋九月将她送入北大燕园。
北大,似乎冥冥中和我有缘。在我孩提时代,她就是我魂牵梦绕的地方。
2003年10月1日,吴宇结婚了。经过一年的考察,王芳老爸终于肯把女儿托付给他了。当时吴宇穷得叮当响,第一年的工资都还贷款了。结婚的事全是王芳家操办的,他们在回龙观为这对儿新人购置了一套经济适用房, 80平米的温馨两居。房款一次付清,没给这他们留下任何负担。当年城铁13号线开通,交通也很便利。吴宇的生活稳定而幸福。
吴宇很幸运。能和自己一见钟情的人厮守一生,这岂不是最大的幸福?
吴宇结婚那天,我做的伴郎,刘月做的伴娘。不知情的人纷纷打趣道:“伴娘和伴郎也是天生的一对儿。”刘月听后笑了,充满深情地看着我。那一天,我替吴宇挡了不少酒,最后实在顶不住了,跑到卫生间里一番狂吐。等我洗完脸出来,刘月正在外面等我。她关切地问我:“没事儿吧?干吗喝那么多?”我笑着说:“我高兴。”刘月嗔怒地瞪我一眼:“人家结婚,你干吗那么高兴?”我说:“因为,我也想结婚了。”
说实话,那天我非常羡慕吴宇。我有点受刺激,我真是觉得结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孤儿寡母》第三部133
除了刘月,吴宇和我联系是最多的。我们经常见面,那时我们最大的癖好就是钻北京的老胡同,在最不起眼的街面找最不起眼儿的饭馆。要两个菜,一人一小瓶二锅头,边喝边聊。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是我们大学时的梦想。五年时间过去了,我们正在一件接一件地实现着那些梦想。
一个冬日。黄昏。既不是周末,也不是假期。吴宇神不知鬼不觉地杀到我这里。我感到很意外,一问才知道王芳出差了,他自己没意思,跑来和我聊天。我们如往常一样,吃饭,聊天。吃饭归来,吴宇突然要去理发。我本想带他去阿野理发店,那是一个长春小伙儿开的,手艺不错。但偏巧阿野不在,其他的师傅我信不过,便带着吴宇在街头闲逛。七走八走,我们看见一家店面很大,装修得很气派,便拐了进去。
吴宇一进门便大大咧咧地要老板为他剪。其实好多人都在那里等着呢。偏巧老板出门刚回来,吴宇幸运地捡了一个大便宜。不过我们都没想到她是老板。那是一个年龄很小的女孩儿,顶多不超过二十二三岁。
吴宇很吃惊。我也很吃惊。我们不仅吃惊于她的年轻,更吃惊于她的漂亮。她一点儿妆都没化,但就是那天然的模样,带给我们一种深深的震撼。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出水芙蓉?这也许是最恰当的评价吧。
她的手艺很好,一边理发一边和你聊天。剪子上下翻飞,头发随之飘落。一会儿工夫,女孩儿说声:“好了。”吴宇起身,洗头,再吹风。然后对着镜子一看,满意得不得了,连声赞叹道:“看你小小年纪,技艺高超啊。”女孩儿笑了笑,问我:“你剪吗?”我原本没想理发,但她这样一说,我竟有些犹豫。吴宇连推带搡,道:“去剪一个吧。你看她剪得多好啊。”我便半推半就坐到椅子上。一边理发一边和她闲聊。
女孩儿很健谈,总是面带微笑。我甚至有点儿不敢看她。那么一个美丽的女孩儿,任谁看了都会怦然心动。不知怎么聊着聊着,她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说:“我叫林海。你呢?”
她没回答,手却颤抖一下。我很奇怪,她说了声:“我认识一个男孩儿,叫林江。”
我极为意外,道:“我弟弟就叫林江。”
她停下手中的剪子,痴痴地问我:“你家是唐山的?你在吉林大学读书?你现在是律师?”
我顿时意识到她是弟弟的朋友。只是,弟弟怎么会在这里有朋友呢?
我追问一句:“你是?”
她淡淡一笑,说:“我是林江的一个朋友。可能,他已经把我给忘了。我们是在打工期间认识的。他喊我姐姐。我叫何琳。”
她说这番话时语气平静。
生活总是充满了偶然性。如果不是这次邂逅何琳,她就不会出现在这篇小说里。但在当时,我对何琳的了解还是一片空白。我只是觉得这么小一个女孩儿就做老板,相当了不起。却不想我夸她时,她却极不自然。
后来,我经常光顾她们的店,渐渐和她们很熟悉了。我很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