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云清昨天在这里一夜,已经两天晚上没有好好休息过了,整个人精疲力竭,衣服皱巴巴的,脸色发黄,头发枯槁,看样子,也是吃了不少苦。林夕让林云清回去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有护工和自己在这里,没事儿。
林云清确实累坏了,听了这话,叮嘱好护工,然后拿着外套就出了门。
林夕叹了口气,坐到林同修的床边,轻轻握住林同修还挂着点滴的手,跟枯树枝一样的手有些透明,隔着皮肤都能看见如扭曲枝桠一样的血管。林夕轻声的问道:
“好些了吗?怎么样?”
林同修伤口疼痛并不能开口说太多的话,只嚅动着干裂的苍白的嘴唇轻轻说出一个:“好……”就觉得全身虚汗直流,这一个字就放佛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
林夕看林同修精做完手术后精神头还是不错的,心中欣喜,正巧医生进来给林同修检查身体,林夕站起来,上前去询问,医生说林同修手术的时候求生意志很强烈,但是毕竟身体亏损的太厉害,做完手术还是要看是否有排异现象,不一定现在会出现,但是家属要注意观察,一切还都说不准!
林夕听了医生的话,本是落了肚子的心此刻又有点垂悬,但是毕竟手术已经做过了,林夕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林同修住院的这几天,迎来了元旦,也迎来了第一场雪。鹅毛大雪一下就是好几天,全北京城银装素裹的,铅灰色的天空像是被白雪反着银光,清亮亮的!连平日里灰扑扑的空气,此时都觉得清明开朗了许多。
陆观澜这几天虽然陪着林夕却一直接到许娥华的电话,每次都是问他什么时候回家去,唐密云的父母从国外回来了,你平时玩都可以,初十可不要出岔子,早点把事定下来。陆观澜听了无法发作,一双手狠狠握紧,却计上心头!
林同修的身体,说好不好,说坏不坏,天寒人更虚,人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更何况是经历了一场生死历劫,人更是老了许多。而林夕看他这样,放下心中芥蒂,待他更是亲密,陪在身边讲讲话,照顾着,尽心尽意……
作者有话要说:
不是做了手术就好了的,总有些意外!
第64章 第六十四章
林同修从昏睡中醒来,看见林夕陪在床前,医护人员来给林同修注射,惊醒了趴在床边的林夕,抬起头发现林同修已经醒了,然后小心的问道:“爸,你醒了。渴吗?喝点水吧?”
林同修带着笑,微微的点了点头。林夕站起身,给林同修倒了一杯热水。
林夕坐到床边,用小勺子盛着热水,细心的吹了吹,然后送到她的嘴边,那干燥的嘴唇微微张开,透明的温热的水流进林同修的口腔,一股热流缓缓注入体内体内,好像春水滋润着解冻的土壤。
林夕目不转睛的注视着林同修,每一勺都吹的温热,才递给林同修嘴边,直到林同修喝下小半杯水,林夕才放心,笑了笑,放下水杯,扶着林同修躺下,才出了病房。
林夕刚出病房就接到了陆观澜的电话,他下午去了公司说晚上过来接她,估计人已经到了,接通后,陆观澜低沉喑哑而又性感的声音低低传来:
“媳妇儿,出医院了吗?晚上陪我去个饭局吧。”
林夕有些疑惑,这段时间陆观澜一直推卸掉应酬,今天怎么想起来了,于是问道:
“什么饭局,我一定要去吗?”
陆观澜怕她察觉什么,鸵鸟性子露出来再不肯去,于是说道:“唔,去了就知道,我马上到了,你快出来吧。”还没容林夕辩驳两句,电话已经挂掉了,发出了嘟嘟的忙音。
林夕摇了摇头,把手机放回口袋,又打电话让林云清过来,这才拿着外套出了医院门。
林夕出门的时候,陆观澜已经开着那辆兰博基尼停在了医院门口,看见林夕出来,连忙走上去,接过林夕的包,然后把林夕的手放在手里搓了搓,哈了口气,蹙着眉说道:
“身体这样寒,每次手脚都是冰冷的!”
林夕看着陆观澜带着紧张和心疼的表情,心里熨帖火热,从陆观澜温热的大掌中抽出来手,覆上陆观澜的眉眼,拂了拂飘落的雪花说道:
“我又不是娃娃,哪有那么金贵,对了,你最近不是都不应酬了吗,今天什么事那么重要,还非得把我带上。”
陆观澜眉眼舒展,狭长的眼睛眯了眯,薄唇轻抿,沉凝了一下才说道:
“你去了就知道,快,上车吧,别再冻着了。”然后就把林夕裹在自己的大衣里,拥着林夕进了车里。
车里暖气开的很足,林夕从冰冷的室外一进去,就舒坦的长吁一声,陆观澜这段时间陪着自己确实是耽搁了许多事,林夕也不推辞,想着陆观澜为自己牺牲那么多,陪着去吃顿饭有什么,于是也不再拒绝。况且林同修身体正在恢复,林夕也觉得心情舒畅了些。陆观澜掸了掸大衣和黑发上飘落的雪,呼了一口气,就伸长胳膊从后座拿了一个袋子递给林夕说到:
“媳妇儿,换上吧。”
林夕还在搓着手,略疑惑的看着陆观澜,然后迟疑的打开了袋子,里面是一件红色的斗篷,妖冶的红色,刺激着人的眼球。还有双黑色的高跟短靴。林夕有些不解,看了看身上军绿色的羽绒大衣,黑色牛仔裤,黑色雪地靴,挑着眉问到陆观澜:
“啧啧,我穿这一身出去跌你分了吗,你这样整治我,我穿那个,得冻成筛子。”
陆观澜勾了勾唇,笑着说:“别宝气了,换上吧。一会儿你就知道了,我把车里空调打的高点,保准冻不着我家祖宗。”
林夕也知道出去吃饭,总不能穿的跟家庭妇女一样,于是也就不再啰嗦,脱了衣服就换了起来。
陆观澜开着车带着林夕一路飞驰,好一会儿才到,林夕从车窗户伸出头瞄了一眼,好家伙,吃饭都吃到故宫来了。
陆观澜把车停好,然后下车,走到林夕那边,给林夕开了车门,然后一件厚重的大衣就披到了林夕的身上。一边抱着林夕一边心疼的说道:“媳妇儿,冷不冷。”
在车里没感觉,这出来还真是有点冷,林夕跺了跺脚,吸了吸气,就朝陆观澜怀里钻了钻,怕陆观澜心疼,于是打趣儿的说道:
“都说上海女人有着零下还光腿穿裙子的勇气,我这一比,不是小巫见大巫吗?”
陆观澜怎么听不出来林夕的揶揄,于是低下头啄了下娇嫩的红唇就揽着她从地下车库上了电梯。
到了地儿,林夕就把陆观澜的大衣脱了下来,空调很是暖和,她穿着红色的斗篷,黑色短靴,纤细笔直的腿,海藻一样浓密柔顺的卷发。真真是,转眄流精,光润玉颜,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人忘餐啊。整个人一举手一投足,美目流转,华光气韵显露无疑,灯光下更显俏丽柔美,饶是陆观澜看的多次,也不禁怦然心动!
林夕到了楼上一打量,啧啧,会所吧,不是自己这种平头百姓进的来的啊,不禁侧眼看了一下陆观澜,高定的手工西装,器宇轩昂,一派成功人士的作风,只不过揽着自己的腰愈加收紧。虽然林夕不知道今天见得是什么人,但看着陆观澜这般在意,也不禁定了定神色,跟着陆观澜一起进去。
许娥华和陆振廷早就到了,毕竟是男方家长,总要显得主动活络一些。而唐密云的父母,也在拿乔够了之后进了包间,唐密云娇羞的挽着母亲的手,穿着一件纯白色的雪貂皮草,黑色长靴,ladydior的手袋,艳光四射。明明都二十七八的人了,还非要在家长面前装娇羞。
许娥华一见唐家人进门,很是欣喜的站起身来,互相寒暄。看到唐密云站在一旁,含着笑,脸上有着红晕,知道儿子的事,却丝毫没有被陆观澜冷落的怨气,更是对这个儿媳妇刮目相看,觉得是再给陆家人抬脸,于是走上前去,亲热的拉起唐密云的手,对着唐夫人就说:
“你看你,多好的命,有个这么漂亮懂事的女儿,贴心啊。不像我们家那个混小子,天天不招家,还把我们气得要命。待会来了,可得好好说说他!”
唐夫人听到许娥华夸奖自家女儿,也是含着笑,摇了摇头,五十七个切割面的钻石耳钉随着她大脑袋的摇晃,在灯光折射下发着人民币的光辉,一边摇晃,一边伸出戴着水玻璃翡翠镯子的手,拍了拍自己女儿的头说道:
“我家密云是省心,但是不能随着她老爸去部队啊,我就想有个儿子,观澜多好,自己有公司,又稳重成熟,说到底,还是你有福。”
许娥华听这话,虽然刚才说女儿好,但还是觉得自家儿子更胜一筹,笑的更是开心了说道:“亲上加亲才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