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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不换by莫心伤(忠犬攻暗恋受he)-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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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然是吃食堂。 

  说起来,虽然王锦程没有很多机会自己动手,但是其实,他还是懒。他基本上不会做饭,可是王守宁做菜的手艺在小圈子里广为流传。 

  人们总说,要抓住一个男人,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杨简是不会做饭的,所以他的冰箱里才会出现那么多八宝粥。 

  但是他对于吃的方面却不含糊,他有的时候会在跟王锦程一起出去吃饭时,说:“哎,好想念守宁做的菜。” 

  这话有点刺激王锦程。 

  当他跟几个朋友一起去王守宁家时,他终于尝到了王守宁的手艺,于是他绝望了。 

  这个差距比他们的网球水平差距更大。 

  两个不会做饭的男人住在一起,其实是很尴尬的。 

  不过杨简出去吃贯了,倒没什么,只是王锦程觉得,总不能一直都在外面吃。 

  他想跟杨简有更长久的关系。 

  万一在外面吃一辈子怎么办? 

  不过,好像想远了点。 

  000 

  王锦程正窝在办公室里上网,想在网上买本菜谱。 

  总是要试试,不试试怎么行,说不定他在做菜这件事上超级有天分也说不定。 

  一学生进来,神情委屈可怜。 

  王锦程心头一跳,学生一露出这种表情就没什么好事。 

  果然,那学生想换题。 

  这种事很短时间里就会发生一次,因为实验没有进展的挫败感,学生总会想,是不是换个课题就会好一些。 

  王锦程耐心地跟学生做工作。 

  当个老师不容易啊。 

  好不容易劝退了学生的想法,那个学生看见王锦程桌上的棒棒糖,说:“王老师,你还吃这个啊。” 

  大概是王锦程跟学生年龄差距没那么大,再加上他的个性有点痞,学生跟他没大没小的,他也习惯。 

  王锦程只是说:“为什么我不能吃?” 

  “没什么,只是好像小孩子吃的。” 

  现在的小孩子,说话都这么直白吗? 

  王锦程强忍着翻白眼的欲望,说:“没事就回去吧,自己再好好想想实验的事。” 

  那个学生大概是心情好了点,伸手去拿王锦程的棒棒糖。 

  王锦程一拍他的手。 

  “怎么这么小气……” 

  王锦程瞪着他,说:“这学期的高等有机你不想过了?” 

  他成功地吓到了学生,那学生连忙说:“别别,我走了,王老师再见。” 

  王锦程看着他飞快地溜出办公室,笑了笑。 

  有没有搞错,这可是“爱的棒棒糖”,只有他可以吃。 

  王锦程拆了一根,放进嘴里,继续找菜谱。 

  对于王锦程这种搞理科的同志,深谙理论与实践的差距。但是,即使在实验中找问题是王锦程的强项,他还是无法搞清楚,为什么明明是按照菜谱上一步一步去做的,但是效果会差这么多。 

  王锦程看着失败的作品,只有无奈地把它们都倒了,再把盘子跟锅刷干净,等杨简跟他打电话。 

  这几天杨简的工作又很多,每次总是王锦程先到家,然后等杨简打电话出来叫他去吃饭。 

  吃食堂吃了这么多年,还是在家里吃饭更有感觉。 

  总觉得只有那样,心里才会踏实。 

  跟杨简一起吃完饭回来,两个人还是照例在书房里自己干自己的事,只是王锦程正在专心致志帮学生改文章的时候,杨简突然走到他身边,问:“你用过厨房了?” 

  王锦程吓了一跳,支支唔唔地问:“是啊,怎么了?” 

  杨简看了看他,说:“没什么,看见万年不用的锅突然变得那么干净就奇怪。” 

  “哦,我拿来煮过泡面。”王锦程平静下来,气定神闲地说。 

  “不是有微波炉吗?” 

  “我比较喜欢用锅煮。” 

  “哦。”杨简又看了他一眼,然后沉默地坐回到自己的位置。 

  王锦程心虚地继续看自己的东西,却忍不住胡思乱想,不过最后还是叹了口气。 

  杨简转过身来看着他,看了好一会,才又转过去。 

  000 

  王锦程终于明白了什么叫“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的道理。 

  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人总有一个方面,是自己死也不行的。 

  王锦程对于自己的做菜水平感到了绝望。 

  “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呢?”他系着围裙,站在锅边,一手拿着抱着菜谱研究,一手拿着锅铲,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这是天赋问题啊。” 

  “胡说!我的智商明明高于平均水平。” 

  王锦程皱着眉头继续看,突然意识到什么,猛地转过头,看见杨简抱着胸,靠在厨房的门框上,笑眯眯地看着他。 

  “呃。”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像猫一样不出声啊。 

  杨简走过去,从他手里抽出菜谱,说:“做菜这个东西是要靠感觉的,你照本宣科,怎么行?” 

  “说的你好像很懂一样,你会吗?” 

  “我是不会,但是没见过猪,还没吃过猪吗?” 

  这是什么逻辑,会吃猪不代表会料理猪。 

  既然杨简已经看到了,王锦程只有硬着头皮把做好的菜端出去。 

  杨简尝试那些菜的时候,王锦程并没有传说中的那种忐忑的心情。反正他已经知道结果。 

  “不是人吃的。”杨简放下筷子,平淡地说。 

  可是即使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由杨简说出来格外地打击人。 

  “没关系。”杨简说,“你会泡泡面吧?以后还可以泡泡面给我吃。” 

  王锦程哭笑不得地点点头:“总不能吃一辈子泡面吧?” 

  杨简古怪地看着他。 

  王锦程这才知道自己说漏了嘴。 

  一辈子啊,太长了。 

  即使他能给得起,不知道杨简给不给得起。 

  第四章:猜心游戏(下) 

  谢庆又要组队跑去深山老林里摄影了,为了给他践行,王锦程他们特地请他吃了饭,然后晚上跑去嚎一嗓子。 

  果然术业有专攻,王守宁唱歌的水平跟杨简有一拼,只要他们开口,爆米花啊啤酒瓶啊,什么都往他们身上招呼。 

  而王锦程自认为自己的歌声还是不错的。 

  谢庆号称麦霸,他一抢话筒,老唱音很高的歌,以前他比较迷青藏高原,现在他迷上了Vitas,这是很可怕的。 

  他唱起歌来,跟他的笑话一样寒冷。 

  安臻不喜欢开口,其实他们几个人里面唱歌唱得最好的是严晰。严晰的声音本来就比较中性,唱起歌来有种低回的味道。 

  谢庆唱完,被王锦程抢了麦克风扔给严晰,让他唱一首,好洗洗耳朵。谢庆笑嘻嘻地坐了下来,安臻问他:“唱得爽了?” 

  “哪有!王锦程不让我唱!” 

  王锦程掏掏耳朵,说:“再让你唱我就失聪了。” 

  “我再怎么也在调上,比那两个人好多了!” 

  王守宁难为情地抓抓脸,杨简倒是厚脸皮,大言不惭地说:“那是你不懂得欣赏。” 

  “得了吧,别以为大家都没耳朵!” 

  安臻继续跟谢庆说:“你还是唱尽兴吧,平时荼毒我就算了,不要荼毒你的队友。” 

  谢庆捧住心,大惊失色:“原来平时我对你表达爱意的歌你都当成荼毒?我的心碎了。” 

  王锦程在一旁听了,呵呵地笑,对杨简说:“幸亏你平时在家里不喜欢唱歌。” 

  所有人都把头转过来看着他,连严晰都不唱歌了。 

  “你刚才说什么?”谢庆先开口,他沉痛地摇摇头,说,“你一定不是说真的。” 

  王锦程愣愣,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 

  “他说,我平时在家里不喜欢唱歌,所以他的耳朵不用受荼毒。”杨简慢吞吞地解释。 

  王锦程尴尬地看着他,脸上有着抱歉。 

  杨简不以为然,说:“你们看着我们看什么?我们住在一起了。” 

  沉默了一会,谢庆猛地站起来,要冲出去,大喊:“我来看看太阳是不是又升起来了!” 

  安臻一把扯下他。 

  王守宁兴奋得脸都泛红了,问杨简:“你们在一起了?” 

  杨简温柔地点点头。 

  王锦程看着他点头的动作,心跳得特别缓慢起来,他机械地拿起桌上的啤酒喝了一口,闭闭眼,才后知后觉地感觉到了喜悦。 

  “严晰,你输了。”安臻对严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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