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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对于同性恋的合理性的评价要考虑到社会的一般规范,但是在同性恋者中间,如果把“很合理”、“虽不合理但别人管不着”、“不是大问题但不能让人发现”看作是倾向同性恋,把“有犯罪感,但还要干”、“十分悔恨,要改”看作是倾向于否定同性恋,那么是肯定同性恋的占多数,在正常生活的和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分别占79.9%和52.5%。在“教育”和“改造”的条件下,在押的同性恋者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不如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多,这也是合乎逻辑的。
从性别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是男性高于女性,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则相反。
从年龄来看,年龄越大,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越高。从文化程度看,调查中未发现这和对同性恋的看法有多少关联。从婚姻状况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已婚者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略高于未婚者,但在同性恋犯人中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是在婚的低于未婚的。
2. 首次同性性行为因素与影响
此外,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有或者没有异性性行为的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比较接近,但是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没有异性性行为的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高于有异性性行为的同性恋者。
从首次发生同性性行为的年龄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发生首次同性性行为的年龄越低,否定同性性行为的比率越高。据本调查,14岁及以下的否定比率为15.8%,14~17岁为10.9%,18岁及以上为10.2%。
出现这一情况,可能是因为其中许多人是由于年龄较小而在不自觉的情况下,甚至是在引诱和胁迫下参与同性恋活动的。当然,这些人对同性恋的看法又和他们以后的同性恋经历有关,也有可能从不自觉状态成为一个自觉的同性恋者。
从首次同性性行为的原因来看,“看了有关报道想试试”、“他人引诱”、“对方胁迫”中持否定倾向的比率都要高于出自其他原因的同性恋者。
3.对身心健康影响的看法
“上海调查”还了解了同性恋者对同性恋对身心健康有什么影响的看法。这和前述的问题有密切联系。据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反映,认为有益的有10人,占5.1%;认为有害的有63人,占32.3%;认为同性恋无所谓益害的有111人,占56.9%;未答的有11人,占5.6%。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认为有益的有5人,占8.5%;认为有害的有23人,占39.0%;认为同性恋无所谓益害的有28人,占47.5%;未答的有3人,占5.1%。
由此可见,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同性恋者认为同性恋是有害于身心健康的。
从性别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和在押的同性恋者中,男性认为同性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比率要低于女性,认为有害的比率则高于女性。
从年龄来看,和对同性恋对身心健康的影响的看法没有大的关联。
从文化程度看,关于同性恋对自己身心健康的影响,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认为有益和有害的比率与文化程度基本上是正比关系。认为有益的: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1人,占8.3%;初中的,3人,占6.4%;高中的,4人,占5.2%;大专及以上的,2人,占3.4%。认为有害的: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3人,占25.0%;初中的,11人,占23.4%;高中的,23人,占29.9%;大专及以上的,26人,占44.1%。
而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认为有益的比率与文化程度基本无关,而认为有害的比率与文化程度基本上呈反比关系: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6人,占54.4%;初中的,8人,占32.0%;高中的,8人,占44.4%;大专及以上的,1人,占20.0%。
从婚姻状况看,未婚的同性恋者认为同性恋对身心健康有益的比率要高于在婚的,认为有害的比率则低于在婚的。
存在以上情况可能是因为在婚的同性恋者仍有夫妻生活的存在,但已感到对异性性功能的衰退,男性认为同性恋对身心健康有害的比率高于女性的原因可能也是体会到性功能的衰退。由此可见,同性恋者对同性恋是否影响身心健康的认识从总体上说是与性别、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有一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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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调查数据分析
性观念(4)
四、对同性恋公开性的态度
对于同性恋者的性观念,还调查了同性恋者对于同性恋公开性的态度。由于我国法律从未明确同性恋的问题,社会大众对同性恋又很不理解,甚至加以歧视,因此同性恋活动一般都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非圈内人士很难知道他们的情况。那么同性恋者对于同性恋的公开性是怎样认识的呢?他们希望社会对同性恋持什么态度呢?
1. 敢于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的很少
据“上海调查”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敢于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的有8人,占4.1%;他人问到才承认的有15人,占7.7%;有时承认有时不承认的有93人,占47.7%;决不承认的有73人,占37.4%;未答的有6人,占3.1%。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敢于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的有7人,占11.9%;他人问到才承认的有16人,占27.1%;有时承认有时不承认的有17人,占28.8%;决不承认的有14人,占23.7%;未答的有5人,占8.5%。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同性恋者对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是有顾虑的,这可包括“他人问到才承认”、“有时承认有时不承认”、“决不承认”等。这个数字,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占92.8%,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占79.6%。关于这个比率,在押的同性恋者要低于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可能是由于他们已在押,许多情况已经公开化了,承认不承认都是这么一回事的缘故。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到同性恋者心理压力之大。
从性别来看,女性或多或少地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的比率要大于男性,“敢于公开承认”的比率较大,“他人问到才承认”(这说明有顾虑,但顾虑较少)的比率也明显地高于男性,这说明女同性恋者对同性恋更为执著更有勇气。
年龄与同性恋行为公开的态度没有大的关联。
就文化程度来看,和决不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的比率是先降后升的曲线,而且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率要高于其他较低文化程度的比率,基本显示越是文化程度较高者决不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的可能性越大。
这种情况也可能与这些人从事的职业有关,从事较高层次职业或特殊职业的,决不承认同性恋的比率都高于从事其他职业者。如:军人回答决不承认者7人,占87.5%;演员2人,占66.7%;机关与企事业负责人7人,占53.8%,除文化工作者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24人,占51.5%;农林牧渔劳动者3人,占42.9%;办事人员和一般干部11人,37.9%;服务性工作人员3人,占30.0%;工人5人,占17.2%;商业工作人员3人,占15.8%。
从婚姻状况看,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在婚者决不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的比率要低于未婚者,但是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则呈相反情况。同时,在包括正常生活的和在押的全部同性恋者中,未婚者敢于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的比率要高于在婚者。
以上这些情况似乎是有矛盾的,但都有其原因可以分析。对正常生活的同性恋中的在婚者来说,由于已经完成了家庭和社会要求他成家立业的责任,已经结婚了,所以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的顾虑就相对地少一些。而对未婚者来说,可能迫于社会和家庭的压力,今后仍有可能要嫁娶,所以在公开自己同性恋的问题上顾虑较多,当然其中也有一些年轻而勇敢、大胆、敢于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的人。至于在押的同性恋者,因为处于大墙之内,有婚姻关系的还想保持下去,以利于照顾子女或家人,所以他们不承认自己是同性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