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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逝,因此必须珍重最琐屑的生活乐趣,珍惜非功利的人际关系,他还有“草草杯盘共笑语,昏昏灯火话平生”的诗句,正是那悼春伤逝情怀的自然延伸。王安石当年政治上究竟有哪些作为,在党争中究竟手段如何,应该作如何评价,现在一般人恐怕都很难通晓把握,但是,如上述所引的诗句,却无须什么“背景资料”,便可以立即为我们所理解、所欣赏。苏轼的这类诗作更多,“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也许算得其中最精警的一例。不同政见、性格的诗人,可以进入到同一个诗域里面,使人性深处的情愫得到沟通融会,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研究的文化现象。
在包括南唐李煜的创作在内的宋词里,“春”与“梦”的母题更有淋漓尽致的发挥。“伤春似旧,荡一点,春心如酒。”“把酒送春春不语,黄昏却下潇潇雨。”“时光只解催人老,不信多情,长恨离亭,泪滴春山酒易醒。”“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春宵睡重,梦里还相送。”“相寻梦里路,飞花落雨中。”“梦怕愁时断,春从醉里回。”“梦魂纵有也成虚,那堪和梦无!”……这个纠葛在“春”与“梦”上的文学传统一直延续到以后的元曲和明传奇之中,王实甫的《西厢记》里“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汤显祖的《牡丹亭》里“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伤春名句,而且这两出戏剧里都有关于梦的重要情节。
于是,这个传统在清代的《红楼梦》里集大成,并且得到了充分的升华。
当然,对具体个案要作具体分析。在每个文学家的每一个涉及“春”与“梦”的作品里,除了人性中的共通性,都会融入他独特的生命体验、社会群体归属意识,以至政治理念。我不是想简单地否定摈弃以往习见的那些对我们民族古典文学的分析角度,但是,我想自问并且求教于大家:对上述我所提及的文学遗产,用从西方传来的诸如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结构主义、解构主义进行定位分析,是否合适?需知至少在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时,中国的文学艺术根本就还没有跟西方的文学艺术有什么自觉的交融借鉴,上面所列举的种种主义,也是西方近世乃至几十年前才被提出的。中国的文学有其自己的发展线索,有着独特的审美通感领域,像《红楼梦》,作者说著书是“大旨谈情”,“毫不干涉时世”,当然有其避祸求存的一面,但恐怕也并非完全是瞒蔽之语——伤春悼梦,引导读者对生命的奥秘作“好便是了,了便是好”的诗意认知,恐怕确实是曹雪芹著书的“大旨”。
远“水”近“红”
我不喜欢《水浒传》。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不喜欢有增无减。当然,《水浒传》作为一部古典名著,我对它是尊重的。《水浒传》从艺术上说,结构严谨,语言生猛,主要人物性格鲜明,白描处出神入化,渲染处酣畅淋漓,光是记诵一百单八将的绰号,便能获得极大的乐趣。但是,总的来说,《水浒传》让我产生一种虽敬之宁远之的阅读心理。
说《水浒传》只反贪官污吏,不反皇帝,宋江是投降派,梁山好汉不该为朝廷去征方腊,这些政治家的评说,我在听到之前,简直不曾从那角度有过一丝半点的思绪。我读《水浒传》,只感觉到这本书跟《红楼梦》太不一样。《水浒传》只承认那一百零八个英雄好汉(他们本是天上星宿,所谓“天罡”与“地煞”)的生存价值,他们所反对的大官,或大地主,似乎也还有些个价值,起码是负面的价值,可是一般的个体生命,也就是占社会总人口中绝大多数的芸芸众生,平凡的人,过小日子的小人物,在这本书里常常是一钱不值的,无价值的,忽略不计的。梁山好汉开店,是随便杀人剁成肉馅包子卖的,除非他们动手杀人以前,及时发现你是江湖上大名流传的好汉,那才会给你解缚,甚或倒头便拜,随之称兄道弟;如果你只是普通的客商旅人,那就一定会被不眨眼地剁成肉泥,即便碰巧他们不缺人肉,不把你麻翻杀死,那他们也会若无其事地把人肉包子卖给你吃,让你成为“人吃人”的一员!至于梁山好汉为了私刑解决一己恩仇,或为了某一具体苦主抱打不平,或为了其哥儿们劫法场,他们除了杀坏人,杀贪官污吏,也会很随意地连带杀掉一些普通的人、无辜的人,像李逵就常常一时兴起,挥动一对板斧,不分青红皂白地一路砍去,那被砍下的头中,恐怕是无辜者的比坏人的要多得多。《水浒传》毫不尊重、怜惜普通的个体生命,读来令我心中闷闷。我从来自知属庸常之辈,是芸芸众生中一员,虽竭力愿好,却不可能成为英雄豪杰,所以设身处地一想,便不禁冷汗淋漓——作为一名老百姓,落在贪官污吏或恶霸地痞手里固然是惨事,但旅行投宿落在梁山好汉所开的店里,岂不也万分恐怖?《水浒传》不反“当今皇帝”,这是无可辩驳的;但《水浒传》中的好汉们征方腊,究竟有多大的“不对”?方腊究竟好在哪里?其所作所为究竟给当地的黎民百姓带来了多少好处?恐怕是一个可以讨论(而不是不容讨论)的学术问题。方腊取胜,不也就是一个“当今皇帝”?他若任命一个太尉,也一定要从一己的好恶出发,未必就比高俅辈强。宋江等征灭方腊,也无非是扑灭了一个潜在的新皇帝罢了。
“红学”前辈周汝昌先生有个观点,认为曹雪芹在艺术构思上受了《水浒传》很大的影响,《石头记》(即《红楼梦》)最后也是要为“脂粉英雄”立榜的,不过那是“情榜”,也是十二人一组,先三十六,再七十二,整个儿也是一百零八之数,只可惜现在这部分草稿已然失传。这有一定道理。虽然艺术上有这种承继关系,思想内涵上,《红楼梦》却与《水浒传》大相径庭,《红楼梦》不仅蔑视皇帝、痛诋“国贼禄蠹”,而且不以成败,也不以出身地位的尊卑贵贱论英雄,在曹雪芹笔下,个体生命,尤其是女奴的个体生命,闪烁着生命的尊严,并且通过主人公贾宝玉之口,公开发出了“世法平等”的呼吁,读来令人深思,使人振奋。当然,《水浒传》比《红楼梦》要早四百多年,时代不同,我们不好硬比,更不能苛求。《红楼梦》之所以有“人本位”(个体生命本位)的思想萌芽,之所以连刘姥姥的外孙子板儿,以及偶一闪现的农村纺线女“二丫头”,笔下都充满着呵护爱怜、尊重祝福之情,那是因为时代已经发展到了那一步,而作者曹雪芹又自觉地站到了时代思潮(或者说是潜思潮)的前列。
我经常翻阅《红楼梦》,一再反刍,好比是终身好友,与之亲密无间,而对于《水浒传》,我懂得那是一本必读书,是一种不能不知晓的常识,好比是随时可去求教的严师,就我这个体生命而言,远“水”近“红”是一种性格的必然吧!
食“红”不已
正因为我不通外文,所以,我读外国作家作品的译本,等于是读了两个人的著作——外国作家给了我人物、场面、故事、氛围……或许还有思想,翻译家则给了我中文的语感。读译著,可以吸收的营养是很多的,却不大可能吸收到原著在语言上的精华。因为自己是从事写作的,所以越来越意识到,文学既然是语言的艺术,那么,自己阅读中最应该重视的营养源,只能是地道的中国经典作家的经典作品;又由于当今已是白话文的时代,所以中国古典作品里,经典的白话作品又比文言作品更具易于吸收的营养;基于这样的认知,近年来我特别热衷于研读《红楼梦》。
《红楼梦》仿佛西方那具陈列在法京巴黎罗浮宫的希腊古雕维纳斯——曾经是完整的,或基本是完整的,却未能完整地传世。但是,那具米罗的维纳斯不因断臂而失美,甚至于,无论现在的雕塑家如何将其“复原”,哪怕有一千种殚精竭虑的方案让我们从容过目,恐怕我们也总难首肯。同理,《红楼梦》也不因传到今天的真本只有八十回(严格而言尚不足八十回,这里不作精确陈述,以免烦琐),而失却其特异的魅力;尽管根本与曹雪芹不相干,比曹雪芹晚生了二十多年,又在曹雪芹谢世二十多年后才着手续写的高鹗,他那后四十回现在流传甚广,也有人激赏,但其实是违背前八十回主旨的,许多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