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龋账咕驮谘矍啊U飧龈咴娜范捞兀煌蚕臁I铰妥忱觥⑻炜樟壤ダ龃锪⒓淳醯靡恢秩碌纳羁剂恕@吐姿乖�1928年底发表过一篇叫
《新墨西哥》的散文,描绘了他当时的感受:“高高照耀在圣菲沙漠上的那辉煌、威严的早晨的太阳立刻吸引了我,使人感到灵魂中有某种东西凝然不动了。在那高阔明朗的天空中,有某种壮丽和雄鹰般的高贵气质,与澳大利亚的早晨截然不同。澳大利亚的早晨同样是纯净、原始而美丽的,那么柔和,纯粹的柔和,只有绿色的鹦鹉在空中掠过——那种美丽的早晨令人沉湎于睡梦。但新墨西哥那壮丽、明媚的早晨却催人觉醒,使人感到灵魂中有一个新的部分突然苏醒了,旧世界让位给了新世界。”
梅布尔安排劳伦斯夫妇在托尼为客人修建的一所漂亮的房子里住了下来。房子由砖坯砌成,里面清洁整齐,光线充足,还有墨西哥地毯和印第安人的绘画,他们很是喜欢。
然而,除去写了一些诗,无论是当地的景色还是印第安人都没有激起劳伦斯的创作激情。梅布尔在劳伦斯刚住下来的第二天,就要他跟托尼去参加100多里以外的一个印第安营地的宴会。以后梅布尔干脆组织印第安人到劳伦斯和她自己的驻地跳土著舞蹈,还逼劳伦斯及其他窖人跟着学那些很难搞清楚的舞步。劳伦斯被弄得很难受,他觉得自己无法理解这些印第安人。当然他也无法理解梅布尔。梅布尔发现劳伦斯夫妇经常争吵,认定他们俩人不合,也不般配。要得到劳伦斯的念头在她心中升腾起来。弗丽达当仁不让,结果,她们俩人的关系很是紧张。梅布尔对劳伦斯说她希望他能写一部伟大的美国小说,以她的经历为主。她毫不掩饰地说;“当然正是为了这个我让他来到美国大陆——给他提供美国的真相……我企望劳伦斯能为我理解这些,把我的经历、资料、陶斯,把这一切都融汇到他博大精深的创作之中。”劳伦斯刚开了个头,梅布尔和弗丽达已经闹得不可开交,而在内心深处,他自然是倾向弗丽达的,这样的书不可能写成。弗丽达认为是劳伦斯给了梅布尔如此放肆的权力,所以她和劳伦斯的关系日逐紧张,有意思的是,这时候,他们两个人都想从梅布尔那里寻求支持。在这场争夺战中,梅布尔竟然站在了弗丽达一边,劳伦斯觉得自己落入了一个巫婆的圈套,他不想和梅布尔与托尼住在一处了。一天有人告诉劳伦斯,梅布尔的儿子约翰说:“我母亲对依赖她过日子的劳伦斯夫妇厌烦了。”劳伦斯火了:“我将付房租,尽快离开这个地方。”其实,刚到陶斯不久,劳伦斯对梅布尔的强行意志就有了明确的态度。他在给岳母的信中说:“梅布尔·斯特恩待我们很热情,但我极不愿意靠别人的财产生活,极不愿意接受他们的恩惠。她希望我写点关于这里的文章,我不知道我是否会写。”
于是劳伦斯夫妇离开了梅布尔,在离她的住处约25公里的一个牧场住了下来。这个牧场属于梅布尔的儿子,已经废弃多年。尽管这里条件不很好,但劳伦斯夫妇自己动手修缮房屋,劈木柴准备过冬,还有另一对体格健壮的夫妇与他们同住这一牧场,他们齐心协力,所以,劳伦斯觉得愉快多了。在新的驻地,劳伦斯又给岳母写信,说梅布尔心地刻毒,具有可怕的权力意志。他说他们仍然是梅布尔的“朋友”,但“我们不把这条蛇放到我们怀里。你知道,这些人只有钱,除了钱一无所有,因为人人都想得到钱,得到所有的钱。美国已经变得强硬,傲慢,不可抗拒。但一个人只消说一句: ‘美国,去你的钞票吧,去你的吧!那么美国就微不足道了。”
劳伦斯夫妇在这个农场度过了1922年的冬天。他们仍和梅布尔保持着友谊和冲突。托尼一如既往,常常带他们外出旅行。可以自由地写作,骑马旅行,还有同往的那对夫妇当他虔诚的听众,劳伦斯觉得愉快极了。但置身这美不胜收的宏大风景之中,他却渐渐感觉到了一种空寂和敌意,他又想走了。1923年春天,他和弗丽达南下去墨西哥。到了墨西哥城,劳伦斯参观了博物馆,大教堂和斗牛表演等等,还找了许多有关书籍来看,很快了解了它的历史和文化。但墨西哥的落后和肮脏、散布四处的穷街陋巷,以及三天二头的暴力事件叫劳伦斯头痛。劳伦斯是经美国使馆的介绍,以作家的身份进入墨西哥的,他对被引见的当地艺术家、作家和社会主义改革者没有多少好感。一次,教育部长因紧急召开的内阁会议把与劳伦斯等人约好的午餐推迟到第二天,劳伦斯当时大怒起来,第二天假托身体不适,拒不参加那场午宴。在墨西哥城,劳伦斯经常对他认为油猾世故、愚蠢的人发脾气,别人对他也就敬而远之了。劳伦斯为是返回英国还是继续在墨西哥找一个宁静的住处而举棋不定,他试着去了二三个城镇,但得了重感冒,时常还看到被暴动破坏的庄园以及血腥事件之后荒地上的尸体。虽也有几天悠闲的日子,但劳伦斯呆不下去了。他仔细查看旅游指南,找到一个叫查帕拉湖的地方,决定试最后一次。结果,他发现,这儿正是他一直所要寻觅的地方。他们高兴极了,在查帕拉湖畔找到了一所带院子的房子。湖面安静得出奇,无论是早晨,白天还是日落时分,一切都美得让人心旷神怡。劳伦斯经常是白天写作,晚上聊天。他们与当地人处得很不错。劳伦斯认为这里的人虽和锡兰人一样黑,但要健壮得多,长得也美丽。不过他觉得他们比较懒,不愿工作,毫无理想。但这里的总的气氛使他宁静:湖边能常见到光屈股的孩子嬉戏,母亲给幼儿洗浴,农夫们摇着小船捕鱼。妇女们在湖边洗晒衣物。夜里,不时有吉它琴声传来,还有漫游者的浅吟低唱,情侣们在婆娑的树影中时隐时现。有兴趣时,劳伦斯还坐车去镇上看看古老的大教堂,载歌载舞的宗教庆典、逛逛风情奇特的市场。
住在查帕拉湖畔,劳伦斯通常坐在一棵树下,面向湖水,膝上放一本笔记本,专心致志地、飞快地写着。弗丽达发现:“只有在想象可以自由驰骋的地方,在通向未来的大门没有关闭的地方,在一个人的想象能和新生的人在一起,和那些将过一种新生活的人在一起的地方,劳伦斯才能写作。”他现在正在创作,即1923年,劳伦斯就已开始动笔写这部小说了。小说在劳伦斯回了一趟欧洲后1925年重返陶斯期间完成,1926年出版。
劳伦斯在墨酉哥了解到,墨西哥的印第安人阿兹台克人信奉的主神叫羽蛇神可艾兹,也叫“魅赤尔科特尔”,意思是长羽毛的蛇。它象征天与地,精神与肉体的结合,这正符合劳伦斯头脑中的“完整的人”和“实现了另一个自我的人”的观念。《羽蛇》讲一位欧洲妇女,出于对于现代文明的绝望,到墨西哥寻求出路。在动荡的墨西哥,她遇上了半巫师半军人式的人物唐·拉蒙。唐·拉蒙脱胎于羽蛇,是羽蛇的转世,负有拯救他的人民的责任,是一个天生的精神领袖,他的非凡举止使人民崇拜他,从而崇拜他侍奉的众神,尤其是可艾兹主神。唐·拉蒙认为,只有恢复古老的土著宗教,只有在这种宗教的神灵复归时,墨西哥才能得到拯救。小说充满了大量的神话宗教内容和象征,有一种古怪和神秘的宗教色彩。小说最后,女主人公为这种宗教的力量所吸引,嫁给了唐·拉蒙的助手西波里诺将军。《羽蛇》不仅再次显露了劳伦斯关于个别领袖引导大众的精神幽灵,而且也再现了劳伦斯正在实践的愿望:穷途未路的西方文明应该到它的地理范围之外去寻找得以新生的良方。值得注意的是,《羽蛇》中的唐·拉蒙是一个半人半神的超人,这个处理方试本身足以使读者怀疑劳伦斯本人是否相信在现实中真正的人来拯救人类,给大众,包括他自己带来新的希望。
查帕拉湖的确很美,但住满2个月后,劳伦斯又想挪窝了,一方面是因为墨西哥正处于革命时期,湖区不能说没有危险,另一方面是,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劳伦斯就会不自在:“为什么要辛辛苦苦营造一个住所,把它装饰得舒舒服服,到头来只是把它破坏。”因此,他决定放弃在查帕拉湖的房子。“我知道我是欧洲人,倒不如回英国再试试。”他这样考虑着。正在这时,弗丽达要回欧洲去看望思念已久的孩子和母亲。但是劳伦斯却又最终决定一个人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