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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判断不出莉达行凶的动机。第一次审判时,虽然在亲友作证中,描述了她的人格特质,并展示了满身的伤痕,但检察官从所放的电话录音带中,指出她对约翰的威胁很令人震撼。她被控为一个冷血的、丧心病狂的、诱骗丈夫然后持枪等他前来送死的预谋杀手。这次陪审团没能作出判定。第二次审判,陪审团裁决她犯了二级谋杀。她的上诉被驳回。假释委员会也驳回她的申请。
一般检察官认为,婚姻发生问题可以遵循适当的法律途径解决,不必诉诸手枪,否则必须承担后果。为受虐妇女辩护的律师则反驳,认为反击是她们正当的防卫权力,即使丈夫在睡梦中遭杀害也是如此。然而陪审团通常同意检察官的说法。据统计,杀害配偶或男友的妇女一般刑期为15~20年。
从银幕杀夫到现实杀夫(2)
另一因枪杀男友詹姆斯被判17年监禁的伯德,满腹辛酸。她才21岁。当年她生下孩子才一个礼拜,詹姆斯就强暴她,而撕裂她缝合的伤口。好几次,她想离开,都被打得遍体鳞伤。她叫来警察,警察只给她一张警长的名片。庇护所早已人满为患,那里也只能告诉她一个咨询顾问的电话。当社会和法律都无法保护她时,她只有开枪结束一切。她说:“他们认为我是有暴力倾向的人,我说我不是。我做的只是想摆脱眼前的一切。”
华盛顿州的女居民艾丝茵,因多年来丈夫殴打她的孩子,又骚扰他们14岁的女儿,于是,便雇了杀手装成抢劫犯,在假劫案中杀死了其夫。检查官原起诉她一级谋杀,后来改为二级谋杀,判刑14年。
1991年,在大约400万名妇女被虐待的案子中,有1320件致死案,其中620件是妇女杀死她们的配偶或男伴侣。她们随即成为争论的焦点,社会反映相当激烈,并成为新闻热门的话题。
如今对莉达和伯德这样的女犯,社会上渐渐多了宽恕。佛罗里达的减刑听证会后,州长为莉达及其他因受虐待而犯罪的女犯减了刑。华盛顿州州长为艾丝茵减了刑期。一个重要原因是经过美国妇女20多年的努力,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因不断受到暴力虐待而变得暴力的人,应该被原谅”的观点。虽是宽恕,但不能特赦,只是减刑。例如:密苏里州州长减少了两位自称正当防卫而杀死丈夫的女犯刑期;俄亥俄州州长减轻27位杀害或攻击施虐男性伴侣女犯的刑期。一般女犯上诉后,高一级法庭撤销她们谋杀罪的比例高达40%,而一般谋杀罪的撤销率仅为8。5%。
家庭暴力与“男女战争”
美国的家庭暴力问题日益成为上至总统、下至百姓的迫切问题。
据美国全国城市联盟1995年的统计,美国妇女50%以上受过男性配偶的暴力袭击,被送到急救室的妇女有22%~35%是由于家庭暴力,虽然也有女性施暴,但女性受害者是男性的6倍。更严重的是,连受孕妇女也不能幸免。
根据统计数字,美国妇女,不论贫富,受到男性暴力伤害比车祸、抢劫和强暴加起来还多。有关专家认为,即使妇女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血泪斑斑的受害经过,陪审员却还是认为她本人不对,因为如果伴侣果真如此残暴,她为什么不离去,找寻其他庇护所,报警或向法庭提出诉讼?
新泽西的社会心理专家伯克玛对这个问题作出了一定解释。他指出,受虐者表面看来还有许多选择,但常常为了孩子,因为离去就意味着无法供养他们。有时她们生长在暴力的环境中,不知道会有其他方法解决;有时她们无法找到诸如住处和解决食宿等问题。另外一个受虐妇女不愿离去的原因是她们生怕会遭到更大的生命威胁。执法专家也同意离家出走可能会增加面临更大险境的机会。例如,佛罗里达州的一名失业餐馆工人格斯完全不睬法庭禁止他接近前女友的法令,竟持枪逼迫女友的母亲说出其女儿的藏身地点。
在亚特兰大一个名叫“男人停止暴力”的机构中工作的心理学家霍夫曼表示,男人对女人施暴的历史同婚姻制度本身一样长久,只要丈夫将妻子视为财产的一部分,警察和法庭就无法有效地惩罚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现象。早在1894年,北卡罗来纳州就首开先例,限制丈夫攻击妻子的权力,但立法者也同时立下一个条文:除非女方被打得濒于死亡,“否则最好关好窗户,避开众人的眼光以互相宽恕为好”。直到1970年,第一次法律改革浪潮到来之前,攻击陌生人是犯罪,而伤害配偶却只定为行为不当,绝少能上法庭。这种现象至今仍然存在。据1970年佛罗里达最高法院性别歧视研究显示,警察很少逮捕婚姻施虐者,检察官也普遍存在不愿介入家庭暴力官司的倾向。
警察一向对调解家庭纠纷感到厌恶。据美国反对家庭暴力国家联盟主席阿迪斯的分析,这主要涉及个人感情因素,况且“家庭暴力”不被他们视为一种犯罪。
媒体开始对这种不公正的传统习惯给予关注。
一名叫维娜的女摄影记者在暴露家庭暴力中,做了很有益的工作。维娜介入“家庭暴力”的报道很是偶然。有一次,她为一家杂志作“家庭与爱”的报道,为了全面反映一对事业有成、婚姻幸福的夫妇,她被邀请住进他们的家中。当晚,这对夫妇为了争夺吸食毒品的吸管发生争执,丈夫突然动手打了妻子。维娜意外地拍到丈夫动手的镜头,也留下妻子痛心、屈辱及恐惧交织的哭泣场面。成功者的家庭内亦是充满阴影。原本的采访目的宣告破灭,但维娜却无意发现了自己摄影的新视角,改为专门追踪家庭暴力。经过警方和各种慈善团体人士的帮助,维娜开始接触家庭暴力。不过没有征得被摄影人的签字,她也不能擅自发表这些照片,给人以信任感。
1993年,维娜的一组家庭暴力的照片获得新闻金奖,她的工作也受到各界的注目,例如,《费城报》指名请她到该城采访家庭暴力的问题。当年秋天,维娜把她10年拍的照片编集成册出版,题为《与敌共眠》,真实而形象地把通常人们视作安全避风港的家庭中的战争惨状展示给世人。
丈夫强暴与“生殖器剪案”
正像前面说过的,有人认为目前丈夫和妻子之间暴发着越来越多的“残酷战争”。
人类数千年以来,不论在哪一种文化中,丈夫在房事活动中的性主导地位和作用是“天经地义的”,而妻子对丈夫的性服务则是一种理所当然的义务和职责。在许多不同的文化中,妻子由于从小没有得到应有的性教育和性经验,因而对性一无所知,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性快感”,通常表现为“性冷淡”甚至“性反感”。
随着女权运动的广泛和深入,“丈夫强暴”成了法律上的一项严重罪名。这无疑对于现存的婚姻是一个根本的冲击。
为此,赞成和反对的两边都有自己充分的理由。
赞成的一边认为,这是从根本上改变妇女几千年来不平等地位的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它有效地保障了妇女的权益、尊严和自主性。
反对的一边则认为,用如此极端的措施一蹴而就地解决人类数千年来形成两性婚姻关系的习惯方式,只会产生更多本来不必要的家庭悲剧,从而使男女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张。例如,夫妻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半夜里,由于男人的性生理特征和欲望,突然想有房事,而女方则也许因疲劳、心情不好或其他各种原因并不想做爱,于是可能男方在蒙NFDA1中有了强迫之举,这样一来,便构成“强暴”,女方因此报警,并告到法庭,男方便成了阶下囚。结果是孩子失去父亲,断掉经济来源,一个本来好端端的家庭毁于一旦。
丈夫与妻子之间的“战争”往往采取了各种恶性的手段。
两年前,美国曾发生过一个举世瞩目的“生殖器剪案”。一个妻子因不满其夫“粗暴的”性要求,竟将其生殖器剪掉。于是叫好声和叫坏声此起彼伏,闹得满城风雨。结果,陪审团竟判这位女子无罪。
这一案件发生之后,仿效者接踵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