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2006-4-10李敖系列之10李敖通电集-第3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痈魇褂玫摹⒂械钠降叵缥拊∶袢幢换A舻亍O中蟹钏涔娑ūA舻爻桨獠荒芤谱U匆蚍ɡ聿蛔闱依阎刂兀浞钗薹ㄖ葱小R虼耍苍斐缮桨肫降厝艘烂穹ü娑ń新蚵粽咧冢家虿荒芤谱拔匏腥ǘ疃嗤恋丶吧缁嵛侍狻�
  宪法规定:「中华民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现行的政治制度是:在同一地区内,同种类的土地,政府可以一代又一代赐给部分族群做为耕地,并且无条件给予耕作权及土地所有权。但对另一部份族群用自己勤俭恳耕或以积蓄、借贷购置土地作为耕地以活口者,却不给予耕作权、所有权,反而规定不能移转,而欲予收回。政府的制度显然是国内各民族不平等。
  保留地遍布于面积约占百分之五十的全台山地地区,政府将其规划由三十个山地乡管辖。政府法令规定「山地乡乡长候选人以山地原住民为限」。政府的制度剥削了山地乡平地人民的参政权。政府的施政,明显不公平、不合理。不但违宪,也制造了社会问题及种族纠纷。实例一:省政府对于六十六年以前平地人使用的保留地,曾于七十四年以(七四)府民四字第一五0一九四号函对平地人使用保留地经清查者准予放租。但不知是不是未经送红包或无良好政治关系,遭刁难拖延不予办理者。和平乡至今有二八九六件,均遭政府不予办理承租。其中甚多缴交让渡书正本及有关资料后即无下文。实例二:乡公所对平地人使用保留地租约到期者,不予办理续租、合法继承不予办理过户、缴租金者不予接收等情形,极为普遍,显然是在故意制造解约,以因应原权会提倡之「还我土地」运动。实例三:八十四年办理保留地清查,乡公所及政府单位故意拖延,至今尚未清理完毕。此亦为保留地管理混乱的重要因素之一。实例四:九二一震灾平地人领取赈济品及申请农灾济助,就受到相当的排挤,乡公所平时不给你办理清查、承租,天灾时有关农业灾害补助根本无从申请。因为每次农业灾害补助,平地人均被以无所有权、耕作权而故意排斥。实例五:政府的施政造成原住民将已卖出土地,再予侵占耕作的情形,越来越多。实例六:地政制度不当,百姓无法申请建筑执照,居住又为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山地乡遍地违建。不论公私建物,百分之九十以上均为无照建筑物。以上实例,仅是问题之千分之一而已。小小弹丸之地的台湾,就实施一国两制,严重伤害社会。山地乡平地人怨声载道,积恨随问题恶化,终有引爆的一天。人民无反政府之心,恳请政府勿逼民反。政府的土地及政治制度再不急于改善,势必祸国殃民。
  四、政府一国两制是社会祸害的根源 政府在三十七年首颁山地保留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七条规定:「山地人民因核准移往,迁入平地行政区域居住者,其原有耕种及使用之保留地,由乡公所分配耕地缺乏现住附近山地人民耕种。」、「山地保留地应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营生活能力时解除之」。可见山地保留地明显属于国家为特种用途而保留的土地,并非为特定种族而保留的土地,且应适时废除。山地保留地在经多次修订后,被绑架成「原住民保留地」。种族属性的称谓,现在被认为是为特定种族保留的土地,并且成为所谓「原、汉」种族冲突的根源。
  政府的山地保留地制度及「山地乡乡长候选人以山地原住民为限」政治制度,使属于南岛语族的原住民,认为这是政府同意其自治的领域及统治权。民国七十三年底原权会成立,并自七十七年起,提倡「还我土地」运动,为原住民自治运动热身。八十三年修宪时,因「山胞」名称不雅改称「原住民」。终于以外来数百年的族群,取得「台湾原住民族」的尊称。原住民立委以立法院关键少数为政治要胁,在八十五年底成立「行政院原住民委员会」。因此,又有了南岛语系自治政府的组织架构。八十六年国大修宪时通过增修条文第十条第十项:「国家应依民族意愿,保障原住民之地位及政治参与,并对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卫生医疗、经济土地及社会福利事业予以保障扶助,并促其发展,其办法另以法律定之」。原权会认为,这是具体授权原住民族可依法律规范之程序合法独立。原住民委员会目前又积极进行「原住民保留地开发管理条例」、「原住民族发展法」之立法,以取得「土地自治权」及「行政自治权」之法律确认。所以近年来,原住民及山地乡公所与平地人相互排斥的心态,已逐渐恶化接近到冲突之地步。
  山地乡的平地人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对少数民族的保护应仅及于文化的保障。对于贫困者的照顾应一视同仁,因为各民族中均有贫困及富裕之人。政治制度对弱者的照顾应以贫富差异为标准,不应以民族类别作标准。
  办法:
  一、政府在全台山地地区施行不当的地政制度及政治制度,衍生种族纠纷及复杂的社会问题,为不争之事实。政府不应视若无睹,应承担一切责任,不待百姓抗争,主动废除保留地,回归一般山坡地管理,以求地政制度的统一。取消「山地乡乡长候选人以山地原住民为限」之限制,恢复宪法赋与百姓的参政权。如此,方能消弭数十年未解决的社会问题,与日渐严重的种族冲突及国土的分裂趋势。并能根绝山地乡遍地违建,而政府又无能处理的管理窘境。
  二、九二一震灾之后,政府地政及政治制度未能统一之前,请政府姑念百姓居住生存之权利,对居住于保留地,领有户籍而房屋遭震灾损毁者,提供土地使用同意书,使山地乡民得以申请建筑及办理纾困贷款以维生计。并使山地地区的建筑物循序逐渐进入管理。
  三、政府在山地地政未改善前,应确认平地人现耕保留地之事实,对来源无疑义者,则由山地乡公所发给现耕证明。尔后有关农灾补助申请,在山地乡的保留地部分,平地人与原住民一视同仁,以现耕者为灾损补助申请对象。避免灾损补偿不公,即因灾损补助而加重了山地乡原住民与平地人的隔阂及排斥。
  结果呢?「恳请李院长协助」也白恳请,李远哲又做了什么呢?
  旧译美国人的名著译成「黑奴吁天录」,今天我们看到的有字天书台湾版,不幸正是「原住民吁李录」,吁了半天,李远哲除了做成台湾人的神,又做了什么呢?
  (2000/9/8)


  从「皇民化」的李远哲说起
  一九八六年,「牛顿杂志」得知李远哲以美国人的身分得到诺贝尔化学奖后,即透过关系,深入采访,得到「我的成长历程…李远哲口述」独家,发表在该杂志第四十三期中。李远哲的成长历程里,有两段令人注目的话,他说:
  说起来,我从小和大家是一样的,和一般小孩一样地爱玩耍,并不曾想到立志做学问的事。幼时正逢二次世界大战,全家避难山中,也因此前几年的小学教育并非十分完整。我读的是日本小学,说的是日本语,一直等到日本战败后,日人撤离台湾,才进入一般的公立小学,开始学习国语和台湾话,这也是我第一次体会到我不是日本人,而是道地道地的中国人。
  然而,初转学之际,本地的学生对我这个三脚仔不太和气,他们对外来的小孩也存有极大的排斥感。为此,我曾气愤自己为什么和别人不同,气愤父母为什么把我送进日本人的小学。当时,我因年幼尚无法完全领会父母亲爱护子女的一番苦心,但民族意识却早已在我年幼的心灵中产生极大的冲击。……
  不明台湾历史的人,不会领悟到李远哲这两段话的深层背景。因为,做为亡国奴清国奴的台湾人,是不能「读的是日本小学」、「送进日本人的小学」的,要读日本小学,有先决条件,就是你家的长辈要做「三脚仔」式的做倭奴之奴,古代「水浒传」石秀骂人,说「你这给奴才做奴才的奴才」,现代则是「给倭奴做倭奴的倭奴」,换句话说,你们全家要日本化,向日本百分之百认同,成立所谓「国语(日本话)家庭」。因为以日本语为语,自然就不能说台湾话,所以李远哲说他「一直等到日本战败后」,他才「开始学习国语(中国国语)和台湾话,所以,李远哲说他「从小和大家是一样的」,其实就「哈日」而言,绝不一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