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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金征收苛重,不仅增加了商人和消费者的负担,也严重地摧残了刚刚有所发展的商品经济。在外国商品侵入我国,并通过不平等条约取得免纳厘金税特权的情况下,它进一步削弱了我国商品的竞争能力,而有利于外国商品的侵入。
其次,税制杂乱,地方各自为政。厘金的征收,清廷中央没有制定统一的税则。由各省自定税则,任意征收。收入除以一定数额报效中央外,很大一部分由地方当局自由处置,表现出封建地方割据性。地方所得的厘金税收,不列作正式收入,其中很大一部分被地方官吏假公肥私,变相中饱。清代厘金各省自留部分的数额是很大的,宣统三年,中央在预算编制中对各省财政情况稍加核实,厘金预算数一跃而为四千三百多万两,骤比前一年增一倍,多一增长额只是各省自留厘金总额中一部分,但远不是全部。
再者,厘金主要用于镇压人民。厘金的反动性主要表现在被用于镇压人民、维持封建统治上面。厘金最初用于镇压太平天国革命,以后又大部分用于军费开支。同治十三年,厘金收入用作军费的占百分之七十三点七;光绪元年占百分之十七五点四;光绪十年占百分之七十七点六。在军费中,百分之九十以上为各省军费,主要用于防范和镇压人民起义,只有少数海防经费稍含国防意义。
第六节 赋税管理
清后期的赋税管理具有半封建、半殖民地特征,主要表现一是地方对赋税的管理权增大,形成中央集权其名,地方封建割据其实。二是清政府丧失了赋税管理的独立自主权,旧中国的海关从本期开始为外国侵略者所控制。
一、中央赋税管理机构
鸦片战争以后,中央赋税管理机构仍是户部。光绪三十二年户部改名为度支部。度支部设度支大臣及副大臣各一人,左右丞及左右参议各一人。下设十司。田赋司掌土田财赋,稽核八旗内府庄田地亩;漕仓司掌漕运,核销仓谷委积,及各省兵米数;税课司掌商货统税,较比海关、常关盈绌;管榷司掌盐法、杂课、土药统税等;通阜司掌矿政币制,稽查银行币厂的公文;库藏司掌国库储藏,守卫颜料、缎匹两 ;廉俸司掌核给官禄,审计百司职钱、餐钱;军饷司掌核给军糈,勾稽各省投解协饷;制用司掌核工银经费,京协各饷,兼司杂支例支;会计司掌国用出纳,审计公债外款,编列出入表式。
二、盐政管理
清代中央主管盐政的为盐政院。设盐政大臣一人主其事,下设南盐厅管理淮、浙、闽、粤盐务;北盐厅管理奉、直等地盐务,参事掌拟法制。并仿照明代办法,差御史巡视盐课,各省盐务则由总督或巡抚兼理。宣统元年,因盐为筹款大宗,为整顿盐务,任命度支部尚书载泽为督办盐政大臣,并设立盐政处。产盐、行盐省份,督抚兼会办盐政大臣。宣统二年十一月,又将盐政处改为院,设置专官管理盐政。
三、关税管理
鸦片战争以后,新设海关较多,每设一关,同时设一关道,或以各地方兵备道兼任,以监督关税。1853年,小刀会起义军占领了上海城,清廷办理海关行政的上海道道台吴健彰逃往“租界”,关税无法征收。英、美、法等国遂以协助中国征收关税为名,代替中国海关分令本国商人登记应纳税额。英国领事阿礼国正式向吴健彰提出外国人参与管理海关的主张。1854年2月12日,根据英、美、法三国领事同吴健彰订立的协定,由三国领事指派的英国人威妥玛、美国人卡尔、法国人斯密司组成的关税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外国侵略者控制了上海海关行政权。
外国侵略者把持上海海关后,又开招了控制全国海关的活动1858年,外国侵略者抓住《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第十条中“各口划一办理”一语,要求将上海关的作法推行于全国各海关,由他们“帮办税务”。因之英人李泰国被任命为总税务司。1863年,李泰国去职,英人赫德继任总税务司。他设关三十余处,控制中国海关达四十五年之久。1909年赫德去职,总税务司仍由英国人继任。
海关总税务司虽归清廷的理藩院(1860年改名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管辖,但总税务司所掌事务远远超过了海关的业务范围。总税务司统辖全国各海关,窃取了人事调派权,他们一方面在中国增设海关,一方面安排洋人担任要职。中国不仅丧失了海关行政管理权,还丧失了关税支配权和部分常关税的管理权。辛亥革命发生后,以英国为首的债权国借口中国国内战争发生,所欠外债恐不能按期偿付本息,决定扣留中国关税。由债权国在华银行组成联合委员会,直接保管关税收入现款。从此中国连税收的保管权也丧失了。
四、地方赋税管理
(一)赋税管理
各省赋税主管官员为藩司,也称布政使。藩司为督抚属员,受督抚直接指挥,与户部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清前期为适应君主集权的需要,国家与地方财政税收混合为一,没有划分,全国赋税统由地方经办,地方向中央解款。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内外交困,中央权力下降,地方势力上升,赋税管理权也逐步下移,形成中央集权其名,地方分权其实。从光绪二十五年 批户部清单上看,所有丁漕、盐课、盐厘、常关税、海关税、厘金等,都列作“各省入款”项目,而未列作“中央入款”项目。“中央入款”之数约当“各省出款”中“解京各项”的数额。鉴于国家的重要赋税已为地方管辖,赋税的征收和上解全在地方督抚的指挥之下,中央收入仰赖地方解款,而户部又无权节制、监督各省藩司,中央财政调度不灵,光绪三十二年,御史赵炳麟奏请划分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改设地方财政官吏,直接隶属度支部。光绪三十四年,度支部拟定在京设置清理财政处,各省设清理财政局,并委派财政监理官,清理各省财政。财政税收管理权分散的现象才稍有转变,但清前期中央高度集权的体制已难恢复了。
(二)厘金管理
厘金最初由粮台、军需局、筹饷局等机关经理其事,专门的厘金征管机构设立后,才由厘金局专管其事。厘金管理机构的名称,各地不一,如浙江、安徽、江西、云南、湖北等地称为牙厘局;广西、山东、甘肃、四川、贵州、陕西、河南称为厘金局;广东称为厘务局;直属天津、江苏金陵称为厘捐局;山西称为筹饷局;有的省设几个互不相属的总局。直接隶属于藩司。总局之下,设立各局卡,分布于各府县及各口岸。
厘金税收报解的程序是:分局分卡所收的款按旬或按月上交专局或正局,再由后者汇齐转至省局或总局。每半年须由督抚奏报并向户部报一次。厘金税少的省可一年报一次。各省上解中央的厘金收入,多由商号汇兑。
第七节 太平天国的赋税制度
清王朝的腐败统治和残酷剥削,激起了农民的无数次起义。据清政府不完全统计,从1841…1849年,不到十年时间各族农民起义共达一百一十次之多,最后暴发了席卷半个中国的太平天国革命。
太平天国革命开始于1851年,1853年即占领了南京,改称南京为天京,并在那里建都,接着西征、北伐,革命势力迅速扩展到十七个省。坚持斗争十四年。这次革命斗争虽然被中外反动派联合绞杀。但是,太平天国革命沉重地打击了清王朝和外国干涉者,动摇了清王朝的统治,表现了中国人民反对封建统治和外国侵略的英雄气概,在中国人民革命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太平天国革命的领导者针对封建压迫和剥削以及外国侵略者的掠夺,提出要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钱同用,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天国”。在定都天京之后不久,太平天国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这是一个以解决土地问题为中心,全面进行社会改革的革命纲领。其中“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的原则,是对一切私有制度的否定。在这个原则指导下,指出“普天下皆兄弟,”“凡分田,按人口,不论男妇,算其人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好丑各一半。”这些平均主义思想和原则虽然超出了当时历史条件所许可的范围,不可能实现,但它集中地反映了广大农民渴望得到土地,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的愿望,鼓舞着人民向封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