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五、和 籴
和籴,是唐王朝向农民强制征购粮食的一种措施。开始时政府于时价外,加价收购农民的剩余产品;其后变为政府强制农民贱价出售粮食,或是政府先收粮食,后给钱;最后变为强征。玄宗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因西北边境驻有重兵,地租和营田满足不了军队口粮的需要,于是采用和籴的办法,在关中加价收购粮食。当年因关中大丰收,在东、西畿和籴粟数百万斛。为此,停止运送当年江淮的租谷。政府在关中蓄积了很多粮食。安史之乱后,军费支出浩繁,地方藩镇截留税收,唐朝财政发生困难,乃采取各种办法以增加政府的赋税收入。因此,和籴发生了质的变化,即由和籴变成为强征。
第五工了 隋唐的赋税的管理
一、隋唐时期的财税管理机构
隋唐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中央设立三省六部。国家有关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政府措施的制订,审议和执行,都由三省分别掌管。隋代,管理中央财政税收的机构称为度支部。下设度支、仓部、左户、右户、金部、库部等六部。度支掌管全国各大粮仓帐目的出入;左户掌管全国的户口、户籍;右户掌管对全国的公田和私田所收的田租户调;金部掌管全国的度量衡和珠宝物资的宝藏;库部掌管兵器、仪仗等器用。唐代,管理全国税收的最高机构称为户部,负责掌管全国的土地、人口、钱谷、贡赋,即负责管理全国财政的收支。户部下设有户部、度支部、金部、仓部。户部掌管全国户口、田赋、劳役和贡献的费用;度支部掌管全国租赋的帐目;金部掌管珠宝物资的库藏和度量衡事宜;仓部掌管全国各大粮仓的军储粮、俸禄粮等。唐代在开元以后,为了加强对全国各种赋税的征收,在中央机构中还临时增设户口使、租庸使、盐铁使、转动使等官职。此外,唐代于刑部下设比部,专门负责对全国财政收入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隋唐时期中央于三省之外,还设置了许多官厅,其中与财政税收有关的有太府寺和司农寺。太府寺掌管财货廪藏贸易之事。司农寺下设上林署、太仓署、钩盾署、导官署、京都苑。上林署掌管苑圃、园池。太仓署掌管禀藏之事。钩盾署掌管供应薪炭、鹅给、祭祀、燕飨。导官署掌管导择米麦。京都苑掌管宫苑、内馆、园池之事。太府寺下设两京诸市署、左藏署、右藏署、常平署。两京诸市署掌管财货交易;左藏署掌管库藏钱帛、杂彩、天下赋调;右藏署掌管库藏金玉、珠宝、铜铁之属;常平署掌管仓储米粜。
隋唐的地方行政机构分州、县两级,州设刺史,县设县令。地方州县中的财政税收管理机构有户曹司户参军和仓曹司户参军。户曹司户参军掌管户籍、计帐、道路、蠲符、杂徭、逋负等事;仓曹司户参军掌管公廨、度量、仓库、租赋征收等事。县以下设乡,乡以下设里,里理百户,设里正一人,选勋官六品以下或富户充当。里正负责查核户口,编制办理赋税征收事务,是最基层的催督纳税的人员。唐代后期,藩镇割据,节度使割据一方,他们任意截留应上交中央的赋税,以至“户版不籍于天府,税赋不入于朝廷。”造成管理混乱。
二、隋唐时期的赋税管理制度
(一)国库与国王私库的划分
唐初,天下财赋,统归户部掌管。所有收入都纳入太府寺中的左藏库。太府寺定期将出入数字汇总,报告于尚书,然后由刑部中的比部进行审核。太府寺中的左藏库,即是国库,与国王之私库即大盈库是分开管理的。唐玄宗时,王 为户口负役使,他除将租唐正额纳入国库外,其它杂项收入一律归入百宝大盈库,以供皇室私用。也就是说,唐代从玄宗开始,即把一部分应纳入国库的赋税收入,归入到皇帝的私库中去了。安史之乱以后,京师豪将任意侵吞国库的财物,当时第五琦为度支盐铁使,掌管全国财政,不得不建议将国家租赋及全帛财物收贮于皇帝的大盈内库,由宦官负责管理。自此皇室私财与国家财政收入不分,天下财赋尽为人君私藏。主管财政的官吏,不能掌握全国的财政收入,而宦官趁机从中渔利。德宗建中时,根据杨炎的建议,将财政管理之权,重归财政官吏,宫中所用经费由国家财政按数拨给。“凡财赋绋归左藏库,一用旧式,每岁于数中量进三、五十万入大盈,而度支先以其全数闻。”于是国库与国王私库又分开进行管理。德宗贞元时(公元785—794年),户部侍郎裴延龄为取得皇帝的恩宠,于左藏库中分置别库,另贮赢余,以奉国君。唐代地方藩镇和诸道经常向皇帝进献,所得也皆入于私库。总之,唐代国库和皇帝的私库原则上是分开的,国家财政和皇室财政在一般情况下分开进行管理。但有时公私收入不分,每每将国家财政资财入于皇室,造成财政混乱。
(二)赋税管理
隋唐两代,赋税管理较前代有了加强,隋代因立国时间不长,史籍有关记载很少;现将唐代有关赋税管理情况简述如下:
1赋税管理
唐初,加强了计划管理。武德六年诏令:“每岁一进帐,三年一造籍”。县成于州,州成于省,最后由户部汇部。这里面就包括了赋税征计划。
自安史之乱后,由于军费浩繁,新税不断增加。这样,赋税征收的制度遭到破坏。唐代后期,由于藩镇割据,任意截留税款,使中央财政调度不灵,于是对财政收支作了适当调整,将地方所征收的赋税收入,划分为三部分:地方留下一部分,做为本地支用;其余根据中央朝廷的人命令,一部分解交诸道节度使,做为中央在各道的支出;其余部分直接解交京师,做为中央的财赋。这就是唐代的“上供、送使、留州”制度。
在唐代,对赋税计划的执行,有一套比较严格的审核和管理制度。负责对财税进行监督和审核的机构是刑部中的比部。对全国财政收支的审核,当时称为“勾覆”。审核的内容,包括会计帐上的赋税收入、各种经费开支、百官俸禄、公廨本钱、勋官赏赐、贪赃罚没收入、徭役的课征、各种逋欠之物,以及军用物资、器械、和籴、屯田收入等等。京师各仓库,三个月一汇总;在京城的各主管部门按季汇总,交到尚书省。后一季度汇总上报上一季度的收支情况,年度终了一起汇总上报全年的财政收支情况。地方各州县一年一汇总上报本州县的财物收支情况。对有关财产数字,由各州郡长官初审,然后交比部进行审核。比部的审核工作,即使是在安史之乱时,也未中断过。
2国库的管理和监督
唐代,太仓和左藏是国家的两大金库。唐王朝对金库的监督十分重视,负责监督国库的叫做监察御史,后来又改名叫殿中侍御史。殿中侍御史下设的同知东推是负责审查太仓出纳的;同知西推是负责审查左藏出纳的。文宗太和元年(公元827年),规定了御史入库入仓的日期。御史大夫李固曾讲到:过去殿中侍御史,往往空行文牒,不到仓库,动经累月,莫审盈虚,遂使钱谷之司狡吏得行,至于出入,多有欺隐。以后又重新规定,推官必须定期入库进行检查。还规定:“出纳之时,所推制狱有大者许五日一入仓。如非大狱,许三日入仓。如不是出纳之时,则许一月两入仓检校。”综上所述,国库管理到唐代已日臻完善,不仅有执行机构,还建立了审查和监督机构。
第六节 五代十国的赋税
一、政治经济概况
唐代末期,藩镇割据,内乱不息。封建统治集团日趋腐配没落,不断加重对人民的搜刮和掠夺,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僖宗乾符元年(公元874年),终于爆发了黄巢起义。在唐王朝的残暴镇压下,农民起义遭到失败,但这次起义也动摇了唐王朝的统治基础,加速了唐王朝的灭亡。继唐而起的是五代十国。五代是指当时先后占据中原地区的五个王朝,即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十国是指在江淮以南据地称王的九个小国,即前蜀、后蜀、吴、南唐、吴越、闽、楚、荆南、南汉,外加在太原一带的北汉。五代十国是唐末藩镇割据的延续和发展,这一个时期,是一个大动乱、大分裂的时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十分尖锐。特别是是北方中原地区,争夺十分激烈,使这一地区遭受很大的破坏。五代十国时期,从公元907年朱温建立后梁开始,到公元960年,赵匡胤建立北宋,共延续了五十三年。
五代后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