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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8月30日,警方正式在媒体上发布理查德的照片,并向各单位发布拘捕令。
相信大家看到这里,也一定对理查德·拉米雷斯有了基本的了解了:他的作案手法,属于简单粗暴型的;他的作案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兽欲就是想搞点钱;我们完全可以判定他只是一个低级下流愚蠢而又残暴的野兽,他绝对不是什么高智商罪犯,甚至美国的一些罪案专家根本不屑于将其列为上世纪的连环杀手之一,原因很简单——他没那个智商;
我们单从他落网的经过就可以看出他的智商数值。
被公众认出后,理查德惊慌失措,跑到一个停车场,想偷一辆车跑路;可您倒是看仔细点啊!他偷的那辆车,车主当时就在车底下修车!修着修着——怎么车开啦?
就这样,车在前面开,车主手持一柄大板子嗷嗷怪叫在后面追,没出半分钟就追上了;车主也不知道他是谁,一把把他从车里拖了出来,抡起修车用的大板子,上来就是一顿“超必杀”,围观的人群中有人认出了理查德,于是,群殴又开始了。警察赶到的时候,理查德颤抖着举起双手,请求警方的保护。您这样的一个“狠角色”也能干出这么没羞没臊的事儿啊?
最新卷 第12节
日期:2008…7…24 22:24:00
VII美国噩梦(下)
大快人心事,揪、出、理查德,揪出理查德鹅鹅鹅鹅,揪出理查德!
“暗夜狂魔”落网,这本是件大好事,起码加州的民众不必再夜夜心惊胆战地入眠了,起码对死去的受害人的家属、以及幸存下来的受害人也算有了交待;但随着庭审的深入,美国的民众对本国司法程序的失望情绪愈演愈烈;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洛杉矶地方法院陪审团选定的开审日期是1989年7月22日——这要是在我国,这么一个罪大恶极的狂徒落网这么长时间,早就被枪毙了。可人家是美国,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美国的民主吧。
整个案件的审理一直持续了1年多的时间,在1989年9月20日,陪审团终于做出裁决:理查德·拉米雷斯被控43项罪名成立。同年11月7日,法官判处理查德·拉米雷斯死刑gas chamber。但是,理查德先生到现在也没被处死,活的还挺滋润;1996年还在狱中结婚了,取的还是个老处女——不是处女他不要。实在让外人看了莫名惊诧!
整个案件的庭审,号称美国司法史上审理时间最长、审理过程最艰难的案件之一。候选的陪审团成员多达1600多名;出庭作证的证人也超过了100人;
1988年8月3日,美国洛杉矶时报报道一篇文章,声称据可靠消息,理查德正在计划谋杀检察官;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同月14日,审理被迫中断,因为一位陪审团成员未能按时到庭——她被人开枪射杀了;其余的11名陪审团成员惶恐不已,他们都在猜测是理查德的同伙、或是他的崇拜者干的,一时间人人自危;直到后来证实,该陪审团成员是被她的男友所杀,凶手已经吞枪自尽时,人们的恐惧心理也没有丝毫的减弱。
整个庭审的过程犹如受了查理·曼森案的诅咒一样:(查理·曼森案,昨天有位网友还提到过,以后会简要地介绍一下)几个40多岁的老花痴,身穿黑色长袍,在庭上晃来晃去;她们还不断地给狱中的理查德写信,亲自去探望,给了他莫大的温暖。这些应该算是理查德的粉丝了吧?可我不明白,她们崇拜理查德什么呢?难道是最原始的生殖崇拜?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明白了。毕竟人家可以一个晚上“串两场”,又是杀人奸尸、又是强奸鸡奸、口交什么的,临走时还能顺便打个劫……确实很强悍!
这几个老花痴当中,有一个最生猛的,她名叫多琳·里奥,当时41岁;她到处宣称:俺还是个处女哪!(跟我原来的一个同事一样,办公室里大谈自己是如何“保处”的,汗哪!);俺非理查德不嫁!而且,她还一直言之凿凿地声称:一旦法庭处以理查德死刑,自己马上自杀殉情!您看见了吗,这老娘们在玩“感情”牌,力图博得相关部门“领导”的同情或顾及。
但是在美国,这玩意儿还真管用了!人权机构介入了,民间的妇女保护机构也介入了,动不动还到法院门前游游行,喊喊口号…政府迫于压力,无限期地推迟了理查德的死刑,真不知道美国政府对受害人的同情到哪里去了;写到这个地方,让我感觉美国政府真像是一个被阉割过的太监。
1989年9月20日,理查德·拉米雷斯被判处死刑后,记者问他的感受,理查德轻描淡写地说道:了不起啊!死亡会永远伴随这块国土!然后他微笑着对记者说:咱们迪斯尼乐园见!
随后是漫长的上诉,直到今天。当年那些在理查德魔爪下死里逃生的人,有的已经作古,她们可以说是死不瞑目。逝者已矣,生者当如斯——被害人的家属能做到吗?
1986年10月3日,36岁的理查德和41岁的多琳在监狱成婚。由于美国司法的相关规定,被判死刑的理查德不能和媳妇同房,所以,我可以大胆地猜想一下:今年63岁的多琳应该还是个处女吧?
“我不接受这个所谓文明社会中的那些虚伪的、说教式的教条。”
“你们不了解我,我也不期望你们能了解我,因为你们没有能力去了解我…我早己超越
了善良与邪恶。”
“我热衷杀人。我热衷于看着人们死去……魔鬼隐藏在每个人的心中。”
――理查德·拉米雷斯
最新卷 第13节
日期:2008…7…25 16:24:00
在整理下面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了我国的文圣,孔丘。
孔丘的父亲,身为鲁国武士,一生过的都挺郁闷;虽身有战功,却一生只是一个武士身份;娶妻施氏,却为他连生了9个女儿(在封建社会,这的确是一件挺令人抓狂的事儿);后纳妾,生一子,却是个六根不全之子——腿上有残疾,是个跛子(崩溃!);这个时候我们就要佩服武士的执著了:在64岁高龄又娶了17岁的颜征为妻;可能真的是诚心感动天与地,上天给了他一个儿子;但是,由于孔丘父母年龄差别悬殊,《史记·孔子世家》中将其称之为“野合”,而孔丘本人,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私生子一名了。
今天,我们要讲一个美国私生子的故事,他叫大卫·理查德·博克维兹。提起他的这个名字,可能知道的人不多,但提起他的外号,一些人应该轰雷灌耳:山姆之子。
VIII山姆之子 The Son of Sam
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纽约,出了一个著名的杀手,他一个人将整个纽约搅了个地覆天翻;纽约市警局为了抓捕他,专门成立了一个行动小组——“欧米加行动小组”;该组成员多达200多人,都是从各地抽调的精兵强将;而最终其落网的起因,竟是一张小小的违章停车罚单。这个人,就是本文的男一号,山姆之子。
日期:2008…7…25 17:34:00
VIII山姆之子 The Son of Sam(上)
1953年6月1日,在美国纽约的布鲁克林,一个小生命降生了。他的母亲是个单身妈妈,他的父亲是个有妇之夫。他的生父曾鼓动他的母亲打掉他,但他的母亲还是坚持把他生了下来,取名理查德·大卫·凡尔克——那是他生父的姓。小凡尔克出生不到一周的时间,就被住在纽约布朗克斯区的博克维兹夫妇领养了,他从此有了自己的新名字、新姓氏:大卫·理查德·博克维兹。(美国纽约共有五大区,其中布鲁克林区一度以其高犯罪率闻名。)
博克维兹夫妇非常疼爱这个孩子,甚至有些溺爱了;可是,从大卫知道自己的身世以后,强烈的自卑心理使得他对养父母、对这个家庭非常的排斥。又因为博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