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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摩写过纪念祖母和母亲的诗文,那些感情沉挚的文字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二、志摩与陆小曼的婚事遭到父亲反对,父子间闹过矛盾。另外,习见以为文学家的志趣也很难与实业家相沟通。其实,就这些因素得出上述结论,未免失之皮相。志摩与陆小曼的婚事是在一九二六年,即使他们父子由此反目成仇(事实并非如此),也不等于此前志摩整个青少年时期未曾领受父训。况且,徐申如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实业家。就常理而言,父亲给予子女的影响,并非一定伴有明显的感情色彩,而往往以其性格和处世之行为方式对子女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志摩那种喜欢交结的作风,很难让人相信不是秉受其父的教益。
然而,重要的是,志摩的社会交往亦与其父有着相似的认同。虽说由于志趣的差异,作为文化人的志摩,不可能与实业家的父亲同出一辙,但志摩通过新月俱乐部拉起的那个社交圈子,却差不多就是徐申如的交际网的扩展。那些人多半也是研究系或是接近研究系的各界精英,其中不乏胜朝名流。如,梁启超、林长民、蒋百里、丁文江、任鸿隽、张君劢、胡适、金岳霖、丁西林、张奚若、陈源……,按一般理解,这些人不是旧营垒中的新派人物,便是新营垒中的保守分子,亦或二者兼属。
徐志摩组织这个团体,基本意向是什么?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一九二五年三月,志摩赴欧洲途中给新月同人写过一封信(《致新月》),其中也提出“究竟想做些什么”的问题。以他自己的说法,是要“露棱角”。所谓“露棱角”,恐怕不完全是文学上的抱负,因为当时新月同人中没有几个是搞文学的,倒是不乏政客、报人、银行家,甚至还有军人和科学家。也许,这样一个各路精英汇集的团体,可能会产生推动政局的力量。这是理论上的估算。表面上看,北洋时期的政治运作,一定程度上带有“幕僚政治”的特点。比如,梁启超、汪大燮、林长民、范源濂等研究系成员的一度入阁,似乎表明借助军阀政权推行某种改革也不无可能。徐志摩固然热衷文学,当时却未尝没有政治上的企望。他在《致新月》的信中就特意提到英国社会改革领头人西德尼·维伯夫妇的事迹,以激励同道。而新月的另一组织者胡适,以及与他们相互倚重的梁启超,自然不会由于雅好文艺而卷入其间。当然,新月社事实上一事无成。除了他们自身的原因之外,那就是左右北洋政权的直奉军阀并没有给他们参与的机会。当初研究系元老入阁是一回事,现在则是另一种情形。新月俱乐部成立之前,王宠惠、汤尔和、罗文干等人的“好人政府”已宣告失败。轮到新一代人要“露棱角”的时候,直奉两系军人已经羽翼丰满,不再需要这帮社会贤达来捧场了。说来,从梁启超鼓吹立宪政治,到胡适、徐志摩等人宣扬西方民主,在军人看来都有些碍眼。
然而,徐申如却试图在新旧力量消长之间寻找最佳契合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志摩组织新月俱乐部和新月社,也是徐申如的一个“投资”项目。他还真投入了一大笔钱,新月的开办费就是他和《晨报》的黄子美分摊的。据陈源回忆,徐申如本人也曾跑来北京参加新月的活动。一个实业家如此赞助新月社,想来不会是鼓励儿子大做文学家的白日梦吧。究其动机,大而言之,或许真有一番改革社会的宏愿;小而言之,大约有助志摩跻身北京上流社会,亦谓“露棱角”也。
看来,要研究徐志摩,真是不能忽略了徐申如。而反过来说,徐志摩也是徐申如的一面镜子。作为近代民族实业家的徐申如,其社会理想值得研究。也许,这一课题比研究徐志摩更有价值。
读书献疑
李庆西
“洗头膏”及其他
先有了《中国古代妇女服饰》,又有了两位作者的《中国古代服饰大观》(周汛、高春明,重庆出版社一九九五年版),一为“豪华本”,一为“普及本”,都是让人感兴趣的书。
喜欢,便想尽量读得明白点儿。却发现有一两处不明白——
第105页:“总的来说,要使鬓发薄而不散,松而不乱,都必须掺以胶质。时间一长,妇女的头发就会被凝结。为了使凝结的头发在梳洗时很快解开,古人还发明了一种‘发’,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记:‘妇人头发有时为膏泽所粘,必沐乃解者,谓之’,可见在很早以前,我国妇女就已经使用‘洗发膏’之类的梳妆品了。”
陶宗仪的话,本来很明白,但好像被“误读”了。查陶著,这下面,还有一句:“按《考工记弓人》注云:‘,亦粘也,音职。’则发,正当用此字。”再查,注文所注的《考工记》原文是:“凡昵之类不能方。”翻作白话,便是:“其他的胶(或曰粘合物)都不能和它们相比。”孙诒让《周礼正义》在这一句下边辑各家释“昵”之说,其一云:“今人头发有脂膏者谓之脂,亦粘也。”(乃昵之俗字)这里说的是制作弓箭的技术,可以不去管,但由此可知“发”的确不是“洗发膏之类的梳妆品”,而是像胶一样腻在头发上的粘着物。
那么古人用什么洗头呢?宋周密《齐东野语》中有故事说,九宫山道妪王妙坚,一日游西湖,小憩于西陵桥茶肆,“适其邻有陈生,隶职御酒库,其妻适见之,因扣以妇人头不可梳者,还可禳解否?妪曰:‘此特细事。’命市真麻油半斤,烧竹沥投之,且为持,俾之沐发。盖是时恭圣杨后方诛韩(胄),心有所疑,而发不解,意有物出示(或当为崇),以此遍求禳治之术。会陈妻以油进,用之良验。”王道姑用来解发的秘方,很难亲验其效,不过一个更古老、大约也比较通行的洗头方法,是用淘米水。《左传·哀公十四年》,阚止关押了陈成子,“陈氏方睦,使疾,而遗之潘沐……”。杜预注云:“潘,米汁,可以沐头。”(《说文》:“潘,淅米汁也”;郑玄《礼记》注:“潘,米澜”;当为杜注所本)又,《史记·外戚传》,窦广国自述与窦后相别,“姊去我西时,与我决于传舍中,丐沐沐我,请食饭我乃去。”注云:“沐,米潘也。”不过确切地说,也还不是新鲜的淘米水,而是发了酵的,即“”——《史记·三王世家》:“兰根与白芷,渐之中”;注谓:者,浙米汁也,读如《礼》“溲”之“”,谓洗也。记得小的时候也曾听长辈说起,用淘米水洗头,头发黑而亮,揣想这种惠而不费的方法,易于流传,恐怕流传千百年,也是可能的。其实古人用篦子篦头发(时多称理发)远多于用水洗发(宋曾三异《同话录》云:“古者尚沐……,后世惮数沐而栉用竹以为去垢之具”)。清沈自南在《艺林汇考》中说:“发之或以久病或以懒不时理则然,陶谓膏泽所粘,亦非也。膏泽润发,安得反粘。”倒是合乎常理的。
第90页:“以假发制成的假髻,历来有不同的称呼,最有代表性的名称叫巾帼”。而“巾帼”却并不是用假发制成的,这段话下面征引的《后汉书·舆服志》,已经清楚揭明,制作巾帽的材料,或为丝帛,或为毛织物,可见帼属巾类,又如何会是假发制成的假髻呢?
第94页:“元明时期夫妇女戴假髻的现象也很普遍,时称‘髻’,这种假髻不分贵贱,都可以戴用。”
不过上海古籍版《金瓶梅辞典》释“髻”,却认为它不是假髻,而是当日妇女戴的罩发冠,犹如男子的束发冠。以下并有很详细的考证,极有道理。髻原是从宋代女子所戴的白角、鹿胎、鱼骨、丝帛制的冠子发展而来,至明代,虽然除了用金丝编、银丝编,也不妨在髻里填发团儿,如《金瓶梅》第二回中所形容“头上戴着黑油油头发髻”,但髻与假髻,究竟形制各别,不好概而言之。其时人们对髻和冠儿,倒是时常混称,如西周生《醒世姻缘传》中的“金梁七线髻”(五十四回)、“金线五梁冠子”(七十一回)、“五梁珠髻”(七十二回)、“指顶大珠穿的髻”(七十三回),大概都是形制相近的罩发冠。两位作者编著的《中国历代妇女妆饰》图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