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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的过程中起了因果的作用,而不是诸如公式或者理论的内容的任何世界3客体。除了思维过程,某些物质体现,例如书籍,写的和印刷的论文,还有写出的公式,也起了因果的作用;当然,还有某些大脑过程。但是,纯粹的二元论者会强调,没有必要牵扯任何世界3客体本身。
唯物主义一元论者的论点会很相似,只是他会排除自觉的思维过程,而代之以相应的世界1大脑过程。他会比二元论者更加强调理论的各种不同的物质体现;他会强调这些物质体现而非任何抽象实体(例如理论本身)是在改变我们的物质环境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例如,在建造原子弹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
Ⅹ
在答复二元论者和唯物主义一元论者的过程中,我现在即将到达本次演讲的论证的核心。
我断言,我们能够而且必须截然区分具体的世界2的思维过程及其相关的世界1大脑过程和我们的思想的抽象内容,我们的思想所包括的信息:提供信息的思想内容。思想内容既非心理过程也非物理过程;而是显然属于世界3的客体。
我将试图借助实例解释这种最重要的区分,具体的思维过程和抽象的思想内容的区分。
用下面的陈述作为第一个例子:“莱奥纳尔多「Leonardo]认为能够制造能像鸟一样飞翔的机器。”
这个陈述提到一个人,莱奥纳尔多,提到莱奥纳尔多的一种思想。然而,此处思想是由它的内容来描述的。实际上,我们知道莱奥纳尔多不十分经常想到这个思想内容。因此我们的陈述通过叙述它们共同的抽象的思想内容而间接地涉及他的许多具体的思维过程。一定有过莱奥纳尔多想到这个思想内容的特定时刻,例如他第一次想到它的时候和他最后一次想到它的时候。在这些不同的时刻,他经历了具体的思维过程。在它们发生的每个时刻,这些都无疑是不同的过程。它们所共同具有的正是它们的内容。
如果我们看一下这个例子,似乎思想内容只是具体的世界2思维过程的一种抽象,一个单纯的方面;结果,二元论者似乎是正确的。
现在让我们考虑下面的陈述:
1905年,爱因斯坦创立了狭义相对论。
这个陈述又涉及了一个人和他的世界2思维过程,它提到了特定的时刻——第一次导致这个特定的思想内容即狭义相对论的那些思维过程的出现。
但是,狭义相对论不仅仅是世界2思维过程的一个单纯的方面,如下面的陈述所表明的:
狭义相对论有爱因斯坦1905年不曾想到的许多重要的逻辑结果;这种理论也许有至今无人想到、也许永远不会有人想出的重要的逻辑结果。
若考虑一下这个陈述,你就会看到这个理论不仅是由具体思维过程的抽象,而且是一个客体,很像其他客体。我认为,这是典型的抽象的世界3客体。它是思想内容,但既非一个思维过程的思想内容,又非几个思维过程的思想内容;却有些像某些可能的以及某些实际的思维过程的思想内容。
这种世界3客体的最大特点是,这种客体可以处于彼此的逻辑关系之中。
逻辑关系的例子是:相等、可推断、相容、不相容。这些逻辑关系只能在抽象的世界3内容之间维持,例如猜想或理论;它们从不在具体的世界2思维过程之间维持。即使我们谈论类似的思想,我们通常心中想到的也是思想内容和一种逻辑的相似性。
从另一方面说,可以说如一名作者对另一名作者的影响之类的因果关系在思维过程间维持。
因此如果我们说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James ClerkMaxwell]受到迈克尔·法拉第「Michael Faraday]的影响,我们首先谈到麦克斯韦的思维过程,我们认为这些过程部分是由于阅读法拉第的论文并领会他的思想内容而引起的。然而,我们同时也暗示,出现了法拉第和麦克斯韦的论文的思想内容的逻辑相似性。
相比之下,如果我们说佛陀[Buddha」和基督'Christ'的思想有相似之处,那么我们丝毫没有谈到思维过程,而只谈到思想内容。如果我们说佛陀的某些思想与基督的某些思想不相容,爱因斯坦的某些思想与牛顿的某些思想相抵触,情况亦然。在所有这些例子中,我们都不是谈到事件,谈到思维过程,而是谈到学说,或者理论,或者思想内容:用我的术语说,谈到属于世界3的事物。
我们可以猜想,思想内容是人类语言的产物,而人类语言又是最重要、最基本的世界3客体。但是,语言当然也有物质的方面。而想过或说过的事物的内容却是抽象的事物。可以说,内容是我们在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翻译中打算保留的或保持其不变的东西。(如果这样一种理论是正确的——蜜蜂的舞蹈包含着一种信息,可译为:“在如此如此的距离,在如此如此的方向有食物”——那么蜂舞的语言也具有内容。)
由我在此为之辩解的观点看,从非语言的思想到用语言系统阐述的思想的过渡是最重要的。通过用某种语言系统阐述一种思想,我们使它成为世界3客体;从而我们使它成为可能的批评客体。只要思想仅仅是世界2过程,它就仅仅是我们自身的一部分,它不能成为对我们来说的客体:批评的客体。但是,无论在艺术中还是尤其在科学中,对世界3客体的批评都是最重要的。可以说科学不过是批评的结果——对于猜想、对于思想内容的批评性检验和选择的结果。在科学讨论中,我们所做的是从它们是否可能正确的观点批评互相竞争的那些猜想。
不仅逻辑关系,而且对与错的观念也只适用于思想内容,适用于世界3的猜想或理论。无可否认,我们有时也谈论正确的或错误的信念,而信念通常是世界2客体。例如,如果我们谈论不可动摇的信念或者比如说动摇了的信念,我认为,我们确实不是谈论世界3客体,而是世界2客体。但是如果我们谈论正确的信念或错误的信念,那么我们不仅谈论世界2客体,而且谈论世界3思想内容:与这个特定信念有关的理论内容。
概括一下。我认为我们必须区分世界2思维过程与世界3思想内容。在它们于某些场合出现于某些人物、出现于某个地点某个时间的意义上,思维过程是具体的。我们也有理由猜想,有与这些思维过程密切相关的大脑过程。
相比之下,存在思想内容,它们是抽象的世界3客体。它们可以处于逻辑关系之中。一种理论的逻辑结果尤其是世界3思想内容的特点。我们甚至可以把抽象的思想内容看作这些逻辑结果的集合。
XI
你们仍然会说,只有思维过程和相应的大脑过程存在,只有它们是实在的,思想内容不过是具体思维过程的抽象的方面。但是考虑下面的例子。儿童学习计数,这是一种技巧,一种人为的发明,我们学习这样计数,即我们能为任何特定数字构建接续的数字,没有终止。因此我们终于理解了自然数的无限序列。但是,由于它是无限的,因此没有这个序列的物质表现,没有它的体现。然而它仍是世界3客体,关于它我们可以做出许多发现。于是我们发现一切数字(“一切数字”意味着无限多)或是奇数或是偶数,我们发现某些数字,例如2,3,5,7,11,13,是素数,也就是说是不可除尽的。当然,一切数字或者可除尽或者是素数。我们甚至发现了欧几里得定理[Euclid’stheorem〕,即,尽管随着自然数序列的进展素数越来越稀少,它们却决不完全消失:欧几里得定理说,在自然数序列中有无限多的素数。
所有这些发现都是思维过程的结果或产物,这当然完全正确:我所称的世界3的确是人类心灵产物的世界;即,世界2的产物。但是自然数的无限序列显然是抽象的世界3客体,它是我们可以研究的、我们可以对其做出意外的发现的客体。实际上,关于这个客体有许多未决的问题,数学家们迄今未能解决的数论问题。
我们可以比较一下自然数的无限序列那种世界3客体及与之相关出现的问题,比较一下世界1客体,例如,脱氧核糖核酸「DNA」与和生物化学家们所提出的问题;或者更粗糙一些,我们可以比较一座高峰,例如,额非尔土峰「即珠穆朗玛峰——译者],与这座高峰向登山运动员所提出的问题。
在所有这三个例子中,我们都是被好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