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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 罗素-第1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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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成了太上主宰,最终大权转到内阁。 
 
    在美国,国会和最高法院能够抵制现政府,就这个限度说来目下仍旧存在着约制与 
 
均衡。在德国、意大利、俄国和日本,政府更取得了超过霍布士认为适度的权力。所以 
 
总的说,关于国家权力这一点,世界已经顺着霍布士的心愿走下来了;在这以前先有过 
 
一段很长的自由主义时期,至少从表面上看,世界是朝相反方向发展的。尽管这次大战 
 
的结局如此,看来很明显,国家的职权必定继续扩大,和国家对抗必定变得困难而更困 
 
难。 
 
    霍布士所提出的支持国家的理由,即国家是替代无政府状态的唯一途径,大体上讲 

 
是个妥实的理由。不过国家也可能像1789年的法国和1917年的俄国那样,坏得让人感觉 
 
暂时的无政府状态倒比那样的国家继续下去还好。并且,如果政府对反叛不存几分畏惧, 
 
一切政府倾向暴政的趋势便没办法遏制。霍布士讲的那种顺从屈服的态度假使庶民真普 
 
遍采取了,政府会比现在更糟。在政治范围内是这样:倘若可能,政府要竭力使其个人 
 
地位不可动摇;在经济范围内是这样:政府要竭力假公济私,养肥自己和一派同党;在 
 
知识范围内是这样:政府要压制每一个对政府的权力似乎有威胁的新发现或新学说。我 

 
们所以不仅想到无政府状态的危险,也考虑跟政府的全能化密切连带着的不公平与僵化 
 
的危险,理由正在于此。 
 
    把霍布士和以前的政治理论家们作个对比,他的高明处显露得清楚极了。他完全摆 
 
脱了迷信;他不根据亚当和夏娃堕落人间时的遭遇发议论。他论事清晰而合逻辑;他的 
 
伦理学说对也好错也好,总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东西,里面没使用任何暧昧含混的概念。 
 
除开远比他见识狭隘的马基雅弗利,他是讲政治理论的第一个真正近代的著述家。他若 
 
有错处,错也出于过分简单化,并不是因为他的思想基础不现实、凭空想。为这个缘故, 

 
他仍旧值得一驳。 
 
    撇开霍布士的形而上学或伦理学不去批评,有两点是他的弱点。第一是他总把国民 
 
利益作整体看,不言而喻地假定所有公民的大利害是一致的。马克思把不同阶级之间的 
 
冲突说成是社会变革的主要原因,霍布士并不领会这种冲突的重要性。与此相关的一个 
 
假定是,君主的利益和臣民的利益大致相同。在战时,尤其假若战事激烈,各方的利益 
 
化为一致; 
 
    但是在和平时期,一个阶级的利益与另一阶级的利益之间,冲突可能大得很。在这 
 
种势态下,要说避免无政府状态的上策就是提倡君主的绝对权力,这话决不尽然。在分 

 
享权力方面作某种让步,也许是防止内战的唯一途径。根据当时英国的近期历史,霍布 
 
士本来早该认清这一点了。 
 
    在另外一点上霍布士倡导的主义也过分狭隘,这点涉及不同国家间的关系问题。在 
 
《利维坦》中,除谈到国与国的不时带有间歇期的战争和征服以外,只字未表示国家之 
 
间有任何关系。按他的原理讲,这种事情是由于不存在国际政府而产生的;因为各国间 
 
的关系仍旧处在自然状态即一切人对一切人战争的状态之下。只要国际无政府状态一天 
 
还存在,各个国家的效率提高决不见得就对人类有利益,因为这一来也就提高了战争的 

 
凶暴和破坏性。霍布士所举的支持政府的一切理由假如妥当,支持国际政府也是妥当的。 
 
只要民族国家还存在,而且彼此打仗,唯有效率低下能保全人类。缺乏防止战争的任何 
 
手段却改进各个国家的战斗素质,是一条通往全球毁灭的道路。 

第九章 笛卡尔 
 
      若内·笛卡尔(René;Descartes,1596—1650),通常都把他看成是近代哲 
 
学的始祖,我认为这是对的。他是第一个禀有高超哲学能力、在见解方面受新物理学和 
 
新天文学深刻影响的人。固然,他也保留了经院哲学中许多东西,但是他并不接受前人 
 
奠定的基础,却另起炉灶,努力缔造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这是从亚里士多德以来未曾 
 
有的事,是科学的进展带来的新自信心的标志。他的著作泛发着一股从柏拉图到当时的 
 
任何哲学名家的作品中全找不到的清新气息。从柏拉图到笛卡尔之间,所有的哲学家都 

 
是教师,沾着这行职业素有的职业优越感。笛卡尔不以教师的身分写哲学,而以发现者 
 
和探究者的姿态执笔,渴望把自己的所得传达给人。他的文章笔调平易不迂腐,不是供 
 
学生们念的,而是给一般生活中明白事理的人看的。并且,这还是一种异常出色的文笔。 
 
    近代哲学的开拓者有这样可佩的文学感,对近代哲学来讲是很可庆幸的。直到康德 
 
以前,在欧洲大陆上和在英国,他的后继者们都保持他的非职业资格,其中有几人还保 
 
持几分他的笔风特长。 
 
    笛卡尔的父亲是布列塔尼地方议会的议员,握有一份还相当可观的地产。笛卡尔在 

 
父亲死时继承了遗产,他把地产卖掉,拿钱来投资,得到一笔每年六千或七千法郎的收 
 
入。从1604年到1612年,他在拉夫赖士的耶稣会学校受教育,这学校给他打下的近代数 
 
学根底,比当时在大多数大学里能够获得的根底似乎还强得多。1612年他到巴黎去,感 
 
觉巴黎的社会生活烦腻,于是退避到郊区圣日耳曼的一个隐僻处所,在那里研究几何学。 
 
然而朋友们刺探出他的踪迹,他为了确保更充分的安静,便在荷兰军里入了伍(1617)。 
 
由于那时候荷兰正太平无事,他似乎享受了两年不受干扰的沉思。不过三十年战争一起 

 
来,他加入了巴伐利亚军(1619)。就在1619年到1620年之间的冬天在巴伐利亚,他有 
 
了《方法论》(DisA coursdelaMé;thode)中他所描述的那种体验。因为天气苦 
 
寒,他早晨钻进一个火炉子,整天呆在里面潜思;据他自己述说,当他出来的时候,他 
 
的哲学已经半成。不过这话我们也不必太拘泥字义去理解。苏格拉底惯常在雪地里终日 
 
沉思,但是笛卡尔的头脑只当他身暖时才起作用。 
 
    1621年他结束了战斗生活;访问过意大利之后,1625年定居巴黎。但是朋友们又偏 
 
要在他起身以前拜访他(不到中午,他很少下床),所以在1628年他加入了正围攻余格 

 
诺派要塞拉罗歇尔的军队。当这段插曲终了时,他决定在荷兰居住,大概为逃避迫害的 
 
危险。笛卡尔是个懦弱胆小的人,一个奉行教会仪式的天主教徒,但是他同样犯了伽利 
 
略的那种异端。某些人认为他耳闻到了对伽利略的第一次(秘密)判罪,那是1616年发 
 
生的事。不管是否如此,总之他决心不发表他向来致力写的一部巨著《宇宙论》(LeMo 
 
nde),理由是它里面含有两个异端学说:地球自转和宇宙无限。(这本书从来没有完整 
 
地出版,只有其中若干片断在他死后刊行过。) 
 
    他在荷兰住了二十年(1629—49),除开有少数几次短时到法国和一次到英国访问 

 
不算,那都是为了事务去的。十七世纪时荷兰是唯一有思想自由的国度,它的重要性不 
 
可胜述。 
 
    霍布士只好拿他的书在荷兰刊印;洛克在1688年前英国最险恶的五年反动时期到荷 
 
兰避难;贝勒(《辞典》著者)也迫于必要在荷兰居住;斯宾诺莎假若在任何旁的国家, 
 
恐怕早不许他从事著述了。 
 
    我方才说笛卡尔是懦弱胆小的人,但是说他希望不惹麻烦,好清静无扰地作研究, 
 
这或许还比较温和近情些。他一贯阿谀教士,尤其奉承耶稣会员,不仅当他受制于这些 
 
人的时候如此,移住荷兰以后也如此。他的心理隐晦莫测,不过我总觉得好像是这样: 

 
他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为了他也为教会本身,愿意促使教会不像在伽利略的事例中所 
 
表现的那样敌视近代科学。认为他的正统信仰不过是权宜之计的人也是有的;但是,这 
 
固然是一种可能对的看法,我以为这并不是顶可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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