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19中国通史第十一卷-近代前编(上册)-第15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滩浚∶┕ど滩浚唬�3)增设专管轮船、铁路、邮政的邮传部;(4)内阁、军机处、外务部、吏部、学部以及宗人府、翰林院、钦天监、銮仪卫、内务府、太医院、各旗营、侍卫处、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仓场衙门等照旧不变;(5)准备设海军部、军咨处、资政院、审计院等①。除外务部官员缺照旧外,各部堂均设尚书1 员,侍郎1 员,满汉不分。这种改革,表面上仿照西方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体制,设立内阁(行政)、大理院(司法审判)和准备设立资政院(立法),实际上“大权统一于朝廷”,仍以军机处为“行政总汇”②。
  在这次改革中,还有一个重要变化,即废除了清初三法司制度,实行四级三审制。所谓四级,即城乡■局(初级审判厅)、地方审判厅、高等审判厅、大理院。所谓三审,即犯有笞杖罪、无关人命的徒罪及200 两银价以下民事诉讼案件,由初级审判厅审判,不服,上诉到地方审判厅进行二审,不服,上诉到高等审判厅进行终审;徒、流、死刑由地方审判厅初审,不服,由高等审判厅进行二审,不服,由大理院进行终审判决。高等审判厅不受理初审词讼案件,大理院负责二级终审及办理宗室、官犯国事重大案件和皇帝特旨交审案件。因此,刑部改为法部后,变为管理司法行政;大理寺改为大理院后,变成最高审判机关。同时设立各级审判厅及总检察厅与各级检察厅,都察院不再参预会审和稽察事务。稽察由总检察厅、各级检察厅行使,从而形成较为完整的近代化司法系统。
  在改革中枢政治体制的同时,慈禧太后命奕䜣等续订各省官制,进行地方政治体制改革。奕䜣等拟订的《各省官制通则》,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颁布。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各省按察使改为提法使,并增设巡警、劝业道缺,裁撤分守、分巡各道,酌留兵备道及分设审判厅,增易佐治员”。并由东三省先办,直隶、江苏两省择地试办,其余各省“均由该省督抚体察情形,分年分地请旨办理,统限十五年一律通行”①。
  在省辖区域,按“区划广狭,治理繁简”,将所属地方分为府、直隶州、直隶厅,各省原设直隶厅有属县的,一律改为直隶州。各府所属地方分为州、县,各直隶厅所属地方为县。并将各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所管地方划分若干区,置区官1 人,管理本区巡警事务。同时,将原设的分司巡检,一律裁撤。
  “责任内阁”的成立光绪三十三年(1907)秋,宣布在朝廷筹设资政院,命令地方各省筹设咨议局,同时将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
  宪政编查馆直属军机处,专管调查编定东西各国宪法材料和各省政治情① 《光绪朝东华录》第5 册,总第5579 页。
  ② 《光绪朝东华录》第5 册,总第5579 页。
  ① 光绪三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各直省官制先由东三省开办俟有成效逐渐推广谕》,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 年版,第510 页。况,并负责草拟《议院选举法》、《宪法大纲》等有关法律文件。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一日(1908 年8 月27 日),公布《宪法大纲》。十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11 月14 日、15 日),光绪帝、慈禧太后先后死去。溥仪“入承大统”,以翌年为宣统元年(1909)。以光绪帝之弟、溥仪之父载沣为摄政王监国。载沣执政后,为巩固垂危统治,采取借“预备立宪”以笼络人心,并乘机加紧集中权力于皇族的方针。他一方面通令颁布《厅、州、县自治章程》及《法院编制法》,要求务必在宣统元、二年各省成立咨议局、朝廷成立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另一方面,效法德国皇帝威廉·亨利统治办法,以皇族掌握全国军队统率权,削夺汉族军阀官员的权力,罢斥权势煊赫的袁世凯,自己代理陆海军大元帅,将军政大权掌握在皇族手里,以维持岌岌可危的统治。
  宣统三年四月(1911 年5 月),清廷慑于各方面的压力,不得不颁布《新内阁官制》,撤销军机处这一君主专制的权力中心,设立责任内阁。责任内阁由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各部大臣组成,“辅弼皇帝担负责任”。内阁会议由总理大臣主持,设政事堂为会议场所,规定颁布法律、敕令及有关国务的谕旨,须经总理、协理大臣会同有关部务大臣副署,涉及各部的事务,由全体阁员副署,才能发生效力。
  新内阁体制,在总理、协理大臣之下,设丞1 人,综理各务,所属有承宣厅和制诰、叙官、统计、印铸四局。新内阁设外务、民政、度支、学、陆军、海军、法、农工商、邮传、理藩等十部,各部尚书一律改称大臣。同时,裁撤内阁、会议政务处、宪政编查馆,改礼部为典礼院、监务处为监政院、军咨处为军咨府,增设弼德院等。
  至此,清廷中枢以新官制代替了旧官制。责任内阁的成员是:总理大臣奕䜣,协理大臣那桐、徐世昌,外务大臣梁敦彦,民政大臣善耆,度支大臣载泽,学部大臣唐景崇,陆军大臣■昌,海军大臣载洵,法部大臣绍昌,农工商大臣溥伦,邮传大臣盛宣怀,理藩大臣寿耆。在这些阁员中,满族贵族8 人,蒙古贵族1 人,汉族官员4 人,满族贵族8 人中,皇族又占6 人。因此,它是一个以皇族为中心的内阁,人们称之为“皇族内阁”。
  皇族内阁成立后,遭到各方面的强烈反对,张謇、汤寿潜等人以各省咨议局联合会名义上书说:“以皇族组织内阁,不合君主立宪公例,请另简大员,组织内阁。”资政院也上奏称:“内阁应负责任,国务大臣不任懿亲”等。这时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响应起义。清廷为了摆脱困境,只得取消现行内阁章程,解散奕䜣为首的皇族内阁,任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组织“责任内阁”。清廷军政大权全部落入袁世凯手中。
  袁世凯掌握军政实权后,“一方面挟北方势力,与南方接洽;一方面借南方势力,以胁制北方”①。经过南北双方多次谈判,在革命党人妥协下,达成了协议。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912 年2 月12 日),清帝被迫下诏退位。从此,结束了清朝260 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
  ① 张国淦:《辛亥革命史料》,龙门联合书局1958 年版,第289 页。
  第二节太平天国的政权机构天国中枢职官太平天国最高领导者是天王。天王下设王、侯两等爵位。设军师、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等12级职官。最初职官不分文武,兼理军政。到咸丰三年(1853)定都南京后,职官才进一步健全,开始将军政分开,分军师、丞相、检点、指挥、将军为朝内官,即中央官;分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为守土官,即地方官。朝内官军师至检点既可以在中央政府任职,又可以领军出外作战和处理地方政务。王、侯可以世袭,职官不能世袭。丞相可以升侯,侯可以升王,丞相升侯升王后,地位虽起变化,但职务不变或另授官职。但是,丞相、检点、指挥、将军,只是一种官阶,不是具体职务。职务的大小主要根据所派工作的情况而定。如丞相官虽高,可是在中央政府中没有参加和决定政务的权力,如果奉命出征,则赋予独当一面的军政全权。此外,东王以下的兄弟,都称国宗,后辈称国朝。国宗又有闲散和提督军务之分。国宗的官阶,一般与丞相相等。
  太平天国职官,到咸丰六年(1856)天京事变后,发生了变化。先是王、侯的变化。咸丰六年(1856)天京事变前,太平天国只封了七个王,除南王冯云山、西王萧朝贵在战争中牺牲,豫王胡以晃病死于江西外,东王杨秀清、北王韦昌辉、燕王秦日纲死于天京事变,只剩下翼王石达开。天京事变后,“合朝同举翼王提理政务,众人欢悦”①。但天王对翼王主持政务,并不放心,封长兄洪仁发、次兄洪仁达为安、福二王,“挟制翼王”,使石达开被迫出走,引起朝臣的不满。洪秀全不得已取消长兄、次兄的王爵,到咸丰九年(1859)春再也没有封过王。同年,洪秀全的族弟洪仁搅颂炀坏揭辉拢馕赏酰芾硖旃瘛:槿诗虽是拜上帝会最早创始人之一,但未参加金田起义,未经历战争锻炼,不为朝中功臣所服。洪秀全为了平息功臣们的不满情绪,先后封陈玉成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4)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