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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店情结
豪华的大酒家令人望而却步,与我辈默契的是星星点点散布于街头巷尾的小酒店———这种小小的奢侈还是能够胜任并且值得的。尤其在外地读书那几年,孤独之时,小酒店简直可以作为家来假设了,它热闹,使人温暖。我去过各地不少大学,几乎所有校园里都有它的存在。我们武汉最受人欢迎的是川味酒店,再陪衬以烈性的小黄鹤楼,对于索然无味的日子不失为有效的刺激。
最初是谁得了奖学金,他所在的寝室就全体出动,仿佛八个人都有份;很晚才面红耳赤地回来,在走廊里吼一嗓子“九月九,酿新酒,好酒出在咱的手”,唤起其它房间的嫉妒。后来每隔一段时间便自己给自己找理由出去改善一次,几个好朋友凑份子下酒馆已成了规律,哪怕剩下的大半个月里啃馒头也毫无怨言……
毕业好几年了,我仍能回想起当时每一次聚餐的情景和原因。我们几乎都是带着微笑跨进那道小小门槛的,哪怕是由于烦恼而来,但每个人都能预见到彼此倾诉之后那份轻松。运动场边一溜小酒店都吃遍了,我们以美食家自居,挑剔、评比起老板们掌勺的手艺来。被选定为根据地的是最东头的“周记”,以至毕业时老板还请我们喝过一顿告别酒。
说起毕业的酒宴,几乎每个毕业生都有过难忘的一次。我还记得那个夏天,运动场边一溜小酒店灯火通明,几乎都被即将分手的毕业生们占据了。世界很大,而一张酒桌很小;沉醉的时候很短,而需要保持清醒的时间很长。或许在剩下的一生里,很难再有机会和缘份如此这般地围坐一处,即使还有,每个人身上又将发生几多变化?那段日子校园小酒店里歌声不断,女生为男生唱的是“哥哥你走西口”,男生为女生唱的是“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
工作以后和新朋友们照旧爱去街边的小酒店,次数多了就受到女友干涉:“瞧那种地方多不卫生啊,一双筷子都不知多少人用过了。”我没有反驳的理由,但多想跟她讲讲以前给予过我温情的小酒店,以及曾经共坐一桌而今星散四处的老朋友,还有我们那时的热情,我们那时的话题,如果她愿意听的话。
更直接的是生活很忙,很少有闲情逸致去小酒店泡一泡了。偶尔路过难免感叹:难道我和小酒店的缘份就这么完结了?我常思忖负笈外省那几年,何以偏爱具备某种特殊氛围的小酒店。———除了它可作为假设中的家,可以享受到与亲情相似的友情,还由于小酒店对我们步履匆匆的生活起着驻足小憩的效用。它实质上是我们情绪上的旅馆,相对于那种年龄里才具备的精神的远游而言。
莫斯科餐厅
莫斯科餐厅,位于北京城西的展览馆西侧,五六十年代颇为红火过一阵子。民间称其为“老莫”———就像把苏联喊作老大哥一样,很亲昵。那时候的北京青年(高干子弟居多),把去“老莫”吃西餐视若充满荣耀感的活动,仿佛这不是一次饭局,而接近于礼仪式的朝拜。没去过“老莫”,就像外地人来北京没晋见天安门城楼,别提多遗憾了。“老莫”简直在给北京新兴的青年贵族进行精神上的授勋。
“老莫”的西餐究竟有多好吃,说不清楚,但那时候北京的冬季蔬菜几乎让大白菜独占,主食也不乏棒子面、窝窝头之类粗粮。坐在落地玻璃的欧式穹顶建筑里,胸前围着漂白的餐巾,手持沉甸甸的镀银刀叉,慢条斯理地切割喷香的炸猪排或烤小牛肉,小口嚼着开胃的杜松子酒或伏特加,可真是阳光灿烂的日子。王朔的《动物凶猛》确实写到过在莫斯科餐厅的生日聚会,当年的顽主们喝多了酒,出了门便把吃的炸猪排、奶油烤杂拌儿和黄油果酱面包全慷慨地吐在栅栏旁和草地上。醉后的惟一印象是:栅栏那边的动物园象房内,班达拉奈克夫人送的小象“米杜拉”正在几头高大的非洲公象身后摇着尾巴吃草呢……他另一篇小说(好像是《橡皮人》),似乎还写过在“老莫”冷饮厅吃冰淇淋和果盘,规矩是先吃而最后清点桌上的碟子结帐,顽主们边吃边乘服务员不注意将空碟子塞进胸挎的军用黄书包,或索性悄悄抛进窗外的池塘里……这些都是我读王朔小说模糊的记忆了。不知是否确实在生活中发生过?
总之我在北京,骑车路过莫斯科餐厅半圆穹形的深咖啡色门廊,会有各种各样的联想。我是长安街的外乡人,“老莫”对于我如同另一种在高处门扉虚掩的生活,或另一种生活的密码。一个过客对路畔饱经沧桑的老字号烫金门匾只能留下深深的一瞥———但这一瞥常常也可能穿透时空了。“老莫”容易唤醒尘封的五十年代的感觉,雕花门柱下进出的大多是穿列宁装或布拉吉的男女食客。他们现在都在哪里?甬道旁电线杆上的高音喇叭可能正播送俄语版的《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踏上莫斯科餐厅的大理石台阶有跨越国界的恍惚。哦,遥远的地方,遥远的人与事。据近几年从俄罗斯“串联”回来的熟人介绍,在莫斯科市区也有一家以东北菜和齐鲁风味为主的北京饭店,当地人极垂涎里面色香味俱全的中国菜和红星牌二锅头。莫斯科与北京的关系,是国际关系,是卢布与人民币的关系。在北京的金山上,吃俄罗斯大菜(俗话说叫“开洋荤”),云里雾里,不知自己是主人还是客人。
“老莫”紧靠北京动物园,酒足饭饱后买一张门票去看看动物亲戚,更会增添胜者为王的感觉。或者逛逛尖塔顶端悬挂红星标记的苏式风格的展览馆,里面经常有中西各式家俱展览,热闹非凡。
我刚从南方来北京谋生时,进过一次“老莫”。当时赚了一笔稿费,但鼓足勇气请一位结识不久的女孩。席间我喝了好多黑啤酒,抽了半盒“中南海”,红光满面,说了好多话。对面的女孩一直面带微笑,用小汤匙搅拌煮沸后端上来的奶茶,只是听,只是听。女孩体贴我稿费菲薄,只按会议标准点了四菜一汤———哪几道小菜我怎么也追忆不起来,只记得浇番茄酱的俄罗斯红菜汤很温暖。好多年过去,甚至那女孩的模样也在脑海中淡化了。只记得她辫子上扎着橙红的蝴蝶结,笑吟吟的,只是听,只是听……
莫斯科餐厅,我还能说出更多的什么吗?我和“老莫”还有什么更多的关系吗?仅此而已。这些年“老莫”的霸主地位被逐渐剥夺,北京市面上更流行的是潮汕粤菜、美式快餐和法国大菜。很少听人言必称“老莫”了。甚至“老莫”也在临街的铺面上增设了平民化的快餐兼冷饮厅。
但有时候,我还是觉得时空恍惚,挺想念“老莫”的。
北京的诗歌圈子常聚会,有个叫莫非的,诗好,年稍长,大家都喊他“老莫”。我听着听着:怎么这么耳熟呀。我从来不这样称呼他。我想,我也该给遥远的莫斯科餐厅写一首诗了。写什么呢?
就这些。本文发表后,拿到稿费的话,我会再去拜访“老莫”的,特许此愿。
老家的汤
江苏人是很会煲汤的,在这方面一点不比广东人逊色。广东人喝汤,属于就餐前的节目,每人先喝一盅滋补的热汤,然后再饮酒吃饭———汤的作用相当于西洋的开胃酒。在我的老家江苏,一般饭后再喝汤,一桌酒席如果最后不上一锅汤,仿佛缺少一道压台戏似的。由此可见汤的重要性:简直是给每顿饭画上完满的句号。上汤了,则意味着菜全上齐了———这不仅仅是一种无言的仪式,而且常常掀起一个高湖。喝汤的人,一律满面红光。
常见的有排骨汤和蹄汤。选的都是好骨肉,炖得稀烂,汤也就稠得似乎能粘住饮者的上下嘴唇。如果怕肥腻的话,可以搁几棵腌菜头,调解口味。喝的时候会发现,炖在汤里的菜根,比肉还要好吃———简直吸收了全部精华。这样热腾腾端出来的汤,神仙也爱喝的。每年春节回乡探亲,舅舅家总给我预备这么一大锅汤。菜根是舅母亲手腌制的,据她说现在商店里也卖现成的了,但远不如百姓自家制作的好,当然了,舅母都是一棵棵挑选出上好的青菜,洗净后用粗盐泡在祖传的陶罐里———封口后三个月即可食用。截下菜头炖汤,菜叶也不会浪费,切碎后用香油凉拌———喝粥时当小菜。冬天的菜根汤,是在取暖用的煤炉上炖的,比煤气灶的文火要有效得多。边吃边添———舅母不断地揭开锅盖。端在嘴边的汤永远热乎乎的,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