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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题而举行的征文竞赛。蒲鲁东虽然并不完全同意他的观点,但是和他保持着通信上的关系;蒲鲁东就是通过他的译本而对几位德国哲学家有所了解的。狄索是1840年在第戎和巴黎出版的八开本的《哲学简史》的作者,从1835到1839年,他发表了几部康德著作的译本。在1841年,他发表了《论自杀的风气和反叛精神;它们的原因和救药》。——原编者
我所引证的那位曾在使现代社会动荡不安的反叛精神问题上写出雄辩文章的作家,没有说明他是否反对由这些被放逐的人所发起的暴动。至于我,我敢大声地声明,这种反叛的行为在我看来本是首要的权利和最神圣的义务;今天我期望的就是我的信心的表白能够为人所了解。
社会自趋毁灭:1.由于周期性地用暴力牺牲劳动者;这是我们刚才看到的并且将来还会看到的;2.由于所有权对生产者的消费量所作的部分扣除。这两种自杀的方式起先是同时发生的;但不久之后,第一种就从第二种那里得到了新的力量,与高利贷连在一起的饥荒使劳动变得更加必要和更加稀少。
按照商业和政治经济学原理,要使一个工业企业顺利发展,它的产品必须能供应:1.所用资本的利息;2.这笔资金的维持费;3.全部职工和承包人的工资的总额。此外,还必须实现尽量多的利润。
所有权的金融上的精明和贪得无厌是值得称道的。收益所采用的每一种不同的名称,都使所有人有机会取得收益:1.以利息的形式;2.以利润的形式。因为,它说,资本的利息是生产垫款的一部分。如果在一个工厂中投资十万法郎,如果在提取开支之后在本年度内得到了五千法郎,人们就并没有得到利润,只是得到了资本的利息。要知道,所有人并不是无条件工作的。像寓言里的狮子一样,他根据他的每一种资格去取得报酬,以致在他得到了满足之后,就没有什么东西留给他的伙伴了。
我读过的任何寓言没有比这更美的了。
我是承包人,我拿第一份。
(Egoprimamtollo,nominorquialeo.)
我是劳动者,我拿第二份。
(Secundamquiasumfortistribuetismihi.)
我是资本家,我拿第三份。
(Tumquiaplusvaleo,mesequeturtertia.)
一切都归我,我是所有人。
(Maloadficietur,siquisquartamtetigerit.)
费德尔①用四句诗概括地说明了所有权的一切形式。
①费德尔,公元一世纪初期的古罗马寓言诗人。——译者
我说,这个利息,更不用说这个利润,是不能存在的。
就相互的关系来说,劳动者是什么身分呢?是一个广大的生产社会的各种不同的成员;按照分工和分职的原则,他们每个人各自负担着全部生产过程中的某一部分。首先,让我们假定这个社会只是由三个人组成的:一个是牲畜饲养者,一个是制革匠,一个是制鞋匠。社会的工业是制鞋。如果我问,在这社会产品中每个生产者可以得到怎样的一份,每一个小学生都会答复我说,根据商业或合伙关系的法则,每个生产者的份额是产品的三分之一。但是,在这里,问题不在于平衡那些用协议方式结合起来的劳动者的权利:我们必须证明,我们这三个生产者不问其是否合伙,都不得不像合伙人那样进行活动;不论他们愿意与否,他们被事物的自然之理和数学的必然性结合在一起了。
制造皮鞋需要三种过程:牲畜的饲养、皮革的硝制、剪裁和缝纫。如果从农民的厩舍中生产出来的皮革的价值是一,从制革匠的硝桶中出来的皮革的价值就是二,它从鞋铺里出来的时候价值就等于三。每个生产者都生产了一部分效用;所以把各种效用加起来我们就得到产品的价值。要想得到这种产品的任何一个数量,每一个生产者就必须首先偿付他自己的劳动,其次是偿付其余两个生产者的劳动。这样,如果要得到由十张皮革制成的鞋子,农民就要付出三十张生皮,制革匠则须付出二十张硝好的皮革。因为用十张皮革做成的鞋子的价值由于经过了两道接连的操作过程就等于三十张生皮的价值,同样,二十张硝好的熟皮的价值也就等于三十张生皮的价值。但是,如果制鞋匠在交付他用十张熟皮做成的鞋子时,向农民要求三十三张生皮,向制革匠要求二十二张硝好的熟皮,交易就不会发生;因为,这样做的后果是,农民和制革匠在偿付了制鞋匠用十张皮革做成的鞋子的劳动之后,他们就不得不用十一张皮革买回他们自己所提供的十张皮革的劳动,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可是,每当一个工业家获得任何种类的利益时,无论那种利益叫做所得、地租、利息或利润,就发生上述那种不可能的情况。在我们所说的那个小型社会中,如果制鞋匠为了要购置他业务上所需要的工具、为了要买进皮料并且为了要支付他在收回投资以前一段时间内的生活费用而借进附有利息的款项,那就很明显,他为了偿付这笔利息,不得不从制革匠和农民那里获取利润;但由于这个利润不用诈欺手段是不能到手的,那笔利息就会重新落到这个不幸的鞋匠身上,使他破产。
我采用了一个想像中的、简化得出乎常理的情况作为例子:决不会有缩减到只有三种职业的人类社会。最不文明的社会也包含为数众多的工业;今天,工业方面的职务(我所说的工业方面的职务是指一切有用的职务而说的)的数目也许超过一千种。但是无论职业有多少,经济定律始终是相同的:要使生产者能够维持生活,就必须使他的工资能够买回他的产品。
那些经济学家不能不知道他们所谓科学的这个基本的原则;那么,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固执地保卫所有权、工资的不平等和高利贷的合法性以及利润的公正性呢?这一切事项都是违背那个经济定律并使交易成为不可能的。一个企业家用十万法郎买原料,五万法郎付工资,然后希望从产品中取得二十万法郎的代价,即希望在原料上和雇员的劳力上获取利润;但如果原料的供应者和工人用他们加在一起的工资不能买回他们为企业家所生产的产品,那么他们怎能维持生活呢?我将阐述我的问题;在这里,详加讨论是必要的。
如果工人每天用他的劳动可以得到三法郎的平均工资,如果他的雇主想要在他的薪金之外获得一些利益,即使仅仅是资本的利息的话,那么他在把他的工人的劳动日以商品的形式出卖时,必须从中得到超过三法郎的价值。因此工人就无法买回他给他的雇主所生产的东西。在各行各业都毫无例外地发生着这样的情况:裁缝、制帽工人、木匠、铁匠、制革匠、瓦匠、首饰匠、印刷工人、跑街等等,甚至农民和种葡萄园的都不能买回他们的产品,因为在给一个在某种形式下谋得利润的雇主做工时,他们为了他们自己的劳动必须支出比人们所付给他们的更为昂贵的代价。
在法国,有两千万劳动者分布在科学、艺术和工业的一切部门,他们生产一切有益于人生的东西;他们每年的工资总额假定为二百亿;但是由于所有权以及多种多样的收益金:佣金、什一税、利息、罚款、利润、地租、房租、财产收入、各种各样的利得,他们的产品被所有人和雇主作价为二百五十亿。这说明什么呢?这就是说,那些为了生活而不得不买回这些产品的劳动人民,必须用五个法郎来偿付他们以四个法郎的代价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或者每五天中必须有一天挨饿。
如果在法国,有一个经济学家能够证明这个算法是错误的话,我正式请他说出他的姓名来,我可以答应收回我在攻击所有权时所错误地和恶意地发表的一切言论。
现在让我们看看这种利润的后果。
如果在各行各业中工人的工资是相同的话,那么到处都会同样地感觉到所有人的征收所造成的亏损;但是祸害的原因也就会变得十分明显,以致立刻被觉察出来并被制止。但是,由于从清道夫的工资起直到大臣的薪俸为止,存在着与财产同样的不平等情况,掠夺行为就不断地从强者影响到弱者,因而劳动者在社会等级中所处的地位愈低,所受到的困苦就愈甚,阶层最低的人民简直就被其他阶层的人剥夺得精光,活生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