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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者 彼得[1].+德鲁克-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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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达。弗里德伯格在伦敦一家夜总会与她相遇时,已经将近50岁了,然而他无法自拔地爱上她,立刻跑到后台向她求婚,而不管她是不是有夫之妇。


弗里德伯格的世界(1)



  我的工作生涯,多亏了一座巨大而且丑陋无比的咕咕钟。
  1933年冬,我回维也纳的父母家过圣诞,之后决定留在英国找工作。我早就心里有数,英国的工作不好找,恐怕得花一番工夫。出发前,父亲要求我帮他带一份“小礼物”给一个老朋友的儿子。结果,这份“小礼物”却是一座高达5英尺的咕咕钟,笨重得几乎难以搬动。火车又拥挤不堪,每到一站,有人上下,我就得赶紧移动这座钟,好让人通过。在巴黎上下车时,我还得拖着这座钟,后来还抱着这个庞然大物登上轮船,横渡海峡。我一抵达伦敦的维多利亚车站,立刻打电话给理查德·莫赛尔(RichardMosell),也就是这份“小礼物”的收件人。那时,约是早上10点钟。
  “你就跳进计程车,直接把这座钟送来好了,”他说,“这样你就不必先拿回家。”
  我在前一年偶尔见过莫赛尔几次,只知道他好像在市区从事银行业。把钟送到后,他请我共进午餐,闲聊一下我的背景和将来的计划。然后他说:“我们弗里德伯格公司(Freedberg&Co.)可以雇用你做经济分析员,你也可以帮我们撰写报告,以及做几位合伙人的执行秘书。我们先回到我办公室,如果合伙人没有意见,你随时可以开始上班。”
  我第二天早上就到那家公司工作了,之后一直待在那儿,直到三年后前往纽约为止。在那三年间,那座咕咕钟就在我办公桌的旁边——莫赛尔本人不喜欢那座钟,我也是——每15分钟发出一次讨厌的声音来烦我。
  有人告诉我,我在商业银行界的表现不凡、大有可为。弗里德伯格公司也没有亏待我,他们给我的待遇和薪水都很优厚。最后,我决定离开时,他们使尽全力说服我留下,答应几年后升我做合伙人。见我去意已定,于是给我一份厚礼——安排我和内人搭乘两星期的豪华邮轮头等舱,经地中海到纽约,并聘我做他们驻纽约投资顾问,为期两年。这可是个领干薪的闲差。
  其实,我总觉得自己做得差强人意,因此不是很喜欢要弗里德伯格公司的工作。但是,我每天还是很想到办公室去,因为那儿的人,不管是公司里的人或是他们的客户,都很特别有趣。
  ※
  这家公司是在第一次大战期间,由三个股票经纪人合伙创办的。他们原本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服务,因为身为德国人,因此生来就是“英国之敌”,于是被迫辞职,另行创立公司。他们就是:坎托(MaxCantor)、伯恩海姆(OttoBernheim)和弗里德伯格(ErnestFreedberg)。坎托因为牵涉到一点“丑闻”,所以没待多久就离开了,不过没有人告诉我细节为何。有时,他会到公司来跟弗里德伯格借一笔小钱,每次总是如愿,却未曾偿还。他幻想自己是个“白马王子”,戴着漆黑的假发,长长的胡子上了蜡,还染色,喜欢捏女人的臀部。因为两眼都有白内障,又怕开刀,他几乎看不到了,因此只好拧着沙发椅套“解馋”。
  伯恩海姆现在还是公司的一员,他的办公桌就在合伙人办公室的一角。他虽是创办人里年纪最轻的一位,现在才50多岁,却已经中风多次,走路和说话都有困难,脑部也有损伤。他一星期会来公司一次,每次待两三个小时,总是坐在位子上发呆,有时会有短短的几分钟,神智回复到从前的清明。
  弗里德伯格先生是三个合伙人中最年长的。就在我进入这家公司的几星期前,他刚欢度75岁的生日。他神采奕奕,事实上,可说是“精力过盛”。然而,他并非公司的“首脑人物”,这个角色本来是由伯恩海姆担任的,就在他中风后,弗里德伯格把莫赛尔兄弟,也就是罗伯特和理查德带进来,做思考和决策的工作。但是,弗里德伯格本人一直是公司主要的活力来源。
  弗里德伯格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他那硕大无比的鼻子——又长、又尖,几乎是笔直的,就像迪土尼卡通中的小木偶说了两次谎后的模样。大体而言,他的长相和动作都很像木偶:手、脚和脖子都很长,耳朵也是长长尖尖的,下巴也相当突出;身体每个部位都不断地扭动、摇晃、震颤,像是操纵他这个木偶的人发了狂,同时扯动每一根绳索似的。他那半月形阅读书报的眼镜会一直在那细长的鼻子上向下滑,到了快掉下来的时候,他总把头往后一甩,眼镜于是跃上额头,又继续滑下。
  在他不停地动来动去的同时,他总是握着一支话筒,靠近耳边倾听,前面还有一个电话,用一种特别的架子立起来,同时对着这个电话说话。用两个电话和两个人交谈的同时,他还可以转过身来跟我们说故事、和其他合伙人讨论、与访客交谈,或是和公司里的交易员、经理人谈话。从来没有人看过他坐着不动,也没有人看过他放下电话。
  ※
  弗里德伯格生于德国北部奥尔登堡(Oldenburg)的一个小镇。那时的奥尔登堡还是个独立小公国的首都。弗里德伯格是犹太家族,自17世纪中叶起,代代为朝廷服务,也就是为奥尔登堡大公掌管私人财务。但是,在弗里德伯格——这个大家族最小的孩子——出生12年后,奥尔登堡已被并入俾斯麦的德意志帝国,而弗里德伯格家族也因经济困难,把家族的银行事业卖给了一家以柏林为总部的新兴大银行。弗里德伯格的两个哥哥早就放弃银行业了,有一个成为杰出的解剖学家,另一个则是文学史家。弗里德伯格小时候深为肺结核所苦,还不到17岁就被送到阳光普照、有益健康的南非养病,原本大家都认为他快死了,没想到他却奇迹似地康复了。




弗里德伯格的世界(2)



  一直身处南非的弗里德伯格到了20几岁时,遇见一个同样从阴寒的英国来养病的人——罗兹(CecilRhodes)①,罗兹公司的老板。于是弗里德伯格便开始为急速扩展的罗兹王国做财务管理的工作,并负责召募人员。50年后,在我认识弗里德伯格的时候,他洋洋得意地告诉我,就是因为他,罗兹的合伙人清一色都是犹太裔德国人——奥本海默(Oppenheimer)、拜特(Belt)、巴纳托(Barnato)和阿布(Albu)皆是。要不然,罗兹这个极端的爱国主义者和百分之百的新教徒,哪会找他们来呢?
  1890年代,弗里德伯格完全痊愈了,于是离开南非,回到伦敦,开了一家证券交易公司来处理罗兹公司的财务交易、南非的金矿和钻石矿、罗德西亚(Rhodesia)的铜矿,以及德比尔斯(deBeers)的钻石专卖事业。直到第一次大战时,他不得不离开证券交易所,才不再经营这家公司。之后,他就创办了弗里德伯格公司,当起银行家来。
  弗里德伯格就在合伙人办公室里工作,在他的办公桌旁挂着一幅全身画像,画中是个细致的美人,年纪很轻,身材修长,窈窕动人。她的皮肤雪白,蓝黑色的头发倾泻而下,长及腰部。她带着羞赧的微笑,黑色的眼睛散发着光芒。这就是新婚时的弗里德伯格太太——米兰达。她本来是西班牙吉普赛剧团里的歌女。弗里德伯格在伦敦一家夜总会与她相遇时,已经将近50岁了,然而他无法自拔地爱上她,立刻跑到后台向她求婚,而不管她是不是有夫之妇。他愿意接纳她的吉普赛家人,第二天一早就弄到一纸特别的许可证和她成婚。
  他们的婚姻一直很幸福美满。然而,就在米兰达生了两个女儿后,得了气喘病,不得不离开雾都伦敦,到法国南部养病。据说,她的身边一直是猫和牧师。弗里德伯格对她的爱始终不变,每天早上10点钟左右都会打电话给她,跟她说早安。米兰达很少回伦敦,只有一次,那是在她女儿生小孩的时候。我初次看到她,简直被吓呆了——那画像中的美少女已经变成一个有着三下巴、痴肥的丑老太婆。她那下垂的胸部几乎要蹦出那不知何以名状的黑色罩衫,胸前挂着一个巨大十字架,加上一双满是静脉瘤、肿胀得厉害的腿。她就坐在丈夫的办公桌旁,静静地为刚出生的孙子编织东西,偶尔对丈夫投以深情的微笑,他也向她一笑。过了一两天,她又回法国去了,一直到一年半后,另一个女儿生产才又回来。弗里德伯格的女儿都住在伦敦,她们倒是常常到公司里来,因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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