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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行政大国,传统中国的特征不仅是司法偏弱,而且是行政过强。尤其是1949年以后,由于实行计划经济,行政权力得到空前膨胀,超越了任何法律限制,任意干预和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要使市场经济得以健康发展,首先必须限制和控制行政权力。因此,本书接下来探讨了行政法治对市场经济的意义。近年来,中国已经逐步认识到政府作用的有限性,“有限政府”成为行政法治的重要原则。2004年刚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明确体现了有限政府原则:如果可以通过公民自主决定或市场竞争机制有效调节,就不应该设置行政许可。总之,市场经济职能正成为行政理性化的一个主要推动力。我们在这本书中探讨了中国将在这个进程中遇到的诸多艰难险阻,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除了完善司法控制之外,行政法治最终要受到立法的限制。行政根据什么“法”治理?显然是按照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这是现代民主的题中之义,也是本书的下一个论题。二十世纪早期的经济危机表明,市场经济其实早已不是一个自我维持的神话,而是需要政府的适当干预和保护——当然不是通过行政的任意干预,而是通过议会制定反垄断法、证券交易法、社会保障法、环境和消费者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这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仅保护健康的自由竞争,而且将纠正市场的一些不良社会后果。但是部分由于立法缺失,中国社会目前正承受着市场
竞争不完善和市场消极影响的双重之苦。虽然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也制定了大量的法律,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法律非但没有获得有效实施,而且某些法律规定本身就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因而未能营造出一个完整健全的市场秩序,同时也未能有效纠正市场经济的不良社会后果。贫富差距仍然在不断拉大,社会弱势群体(包括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合法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之所以如此,关键原因在于立法作为一个政治过程还没有充分体现社会利益的普遍需要。在历史上,资本主义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共生过程。市场经济为民主制度准备了物质条件,民主过程则反过来保证市场经济以符合人性的方式发展。因此,我们从欧美经验出发,花费较多笔墨探讨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政治条件以及中国民主宪政的建设方略。
最后,政治和立法过程是多层次的。对于像中国这样幅员辽阔的国家,中央和地方政策都对经济发展产生显著影响。虽然中国一直采取中央集权模式,但如此泱泱大国不可能是一个均衡发展的国家;城乡之间以及沿海与内地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地方差异,因而简单的“一刀切”显然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地方必须有能力通过民主和法治的途径解决自己的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地方权力不受任何控制,那么地方权力的无限膨胀必然导致有害的地区歧视和地方保护主义,进而阻碍全国的经济发展。由于缺乏有效的宪政机制,中国地方一直在立法和人事制度上缺乏足够的自治空间,同时地方保护主义又相当严重,从而构成了难解的连环症结。
本书从另一个视角探讨了中国的中央和地方关系:财政联邦主义,也就是中央和地方在征税权上的分配机制。“税”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字眼:熟悉,是因为几乎每个人都纳税,事实上政府正是靠纳税人养活的;陌生,是因为至今为止我们普通人对自己究竟应该交多少税还没有发言权。如果一个国家的民主机制不完善,则势必会出现繁多的苛捐杂税。关于税的社会冲突正是产生近代民主制度的导火线。在民主国家,“税”是一个直接影响每个人利益的基本问题,也是政府职能及其分配的决定性因素,税权的分配直接决定着中央和地方权力的分配。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国偏离了传统的大一统集权模式,地方获得了有限的税收自主权,但目前关于税的立法权仍然是以中央为主导。为了使地方政府有充分余地通过民主与法治的途径发展地方经济,同时遏制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各种形式的乱收费现象,有必要构建新的财政分权模式。
(《宪政、法治与经济发展》,张千帆等著,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从欧盟宪法看立宪与政体竞争
■ 刘军宁
当1215年英国国王约翰与25位领主签订旨在分割君权的《大宪章》的时候,在中国,1215年成吉思汗灭金占领中都(今北京),忙于用武功建立中央集权帝国。
当1787年北美前殖民地的55位绅士冒着费城盛夏的酷暑达成了世界上最有生命力的宪法时,在中国,乾隆皇帝正忙于审查《四库全书》,寻找诋毁清朝廷的字句,搭建文字狱。
当1946年日本人与美国占领军共同制定日本的第一部民主和平宪法时,在中国,历时八年的抵御外敌之战刚刚结束,内战又全面爆发。
当1949年德国为摆脱纳粹集权统治的后患,制定了堵住纳粹复辟的基本法时,中国的国民党政权在内战失败退守台湾,新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从此建立。
当1958年,法国人为探索一条稳定的宪政民主之路忙于制定第五共和国宪法时,中国人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大跃进”,随之而来的便是夺走数千万性命的“三年自然灾害”。
当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俄国和其他东欧国家终于回归民主之路制定了后冷战时代第一部民主宪法时,中国的许多正统理论家们则忙于总结苏联亡党亡国的教训,教训之一就是苏共修改了宪法中的霸王条款。
2001年12月,设在比利时莱肯的欧盟理事会宣布筹备欧洲未来大会(Con…vention on the Future of Europe),负责起草欧盟宪法。该会议由法国前总统德斯坦任主席,每个成员国议会派两名议员、政府派一名代表参加,欧洲议会派16名议员,欧洲委员会派两名代表组成。正在申请加入欧盟的候选国也按同样的方式派出代表,会议成员总共有105名,同时各方还要准备同样多的候补代表。从此,欧盟的立宪进程正式启动。
以往,中国几乎错过了所有关注人类历史上重大立宪的机会。现在,新的机遇终于来临。自2002年以来,105位欧盟代表面对美国的立宪者们当年面对的那些问题,制定出欧盟宪法草案。有史以来,中国人终于第一次有机会冷静地、认真地旁观人类历史上一次重大的立宪活动,对这一重大立宪实践进行实时的观察和研究。
人类在整体上的进步得益于不同的文明之间相互竞争。而进步的步伐,与每个文明所采行的政治经济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同政治制度之间的竞争是人类文明得以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动力。在这一竞争过程中,野蛮的、专横的制度逐步被淘汰,文明的、自由的制度越来越普及。也正是通过一波波的民主化浪潮,宪政民主政体已经在今天世界上的各种政体中牢牢地占据了主导地位,并对一切反自由反民主的政体构成了强大的压力。以前的立宪,只是发生在国家及其成员体的范围之内。欧盟立宪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大洲为单位的立宪,尤其具有象征意义。欧盟终于把立宪提高到超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