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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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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也曾送十万贯金珠宝贝,来到半路里,不知被谁人打劫了,至今也无捉处。
  这情景颇似民初,在“盗风之盛,甲于各省”的河南,“地方扰害既穷,大家相率为匪”〔1〕的态势:其时政局日非,江河日下,各地匪情,愈演愈烈,竟至于遍全国无一省没有盗匪,一省之中,无一县没有盗匪,而一县之中,又无一乡镇没有盗匪的。
  现在我们可以搞懂了,为什么从未与晁盖谋过面的刘唐,能够一见面就直言不讳“送一套富贵来与保正哥哥”;与晁盖“只闻其名,不曾会面”的公孙胜同样开门见山:“今有十万贯金珠宝贝,专送与保正作见面之礼,未知义士肯纳否﹖
  ”
  须知,晁保正不是名声在外的江洋大盗,他是“本县本乡的富户”,是管几百户村民的村官(按宋《保甲法》规定:十家为一保,有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有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有正副都保正)。他在江湖上的名声不过就是“仗义疏财”、“好广结天下好汉”而已,不是谁都可以随随便便同他商量抢国库抢银行的。如果不是到了“大家相率为匪”的地步,刘唐、公孙胜敢这样做、敢这样说么﹖他们相信晁盖一定会干,尽管他是一个“富户”,是一个“保正”。
  这从吴用同晁盖保持高度的默契也可见一斑:
  吴用问道:“保正,此人是谁﹖”
  晁盖道:“江湖上好汉,此人姓刘名唐……因有一套富贵,特来投奔我……此等不义之财,取之何碍……今早正要求请教授商议……此一件事若何﹖”
  吴用笑道:“小生见刘兄赶得来蹊跷,也猜了七八分了。”
  可以想象,晁盖和吴用平时一定对今上的昏庸、对奸臣的当道、对吏治的腐败、对民间的疾苦发表过不少议论,也一定说过许多“大逆不道”的话。他们都彼此了解对方。因此,说起如此“非同小可的勾当”(吴用语),居然就像请客吃饭,就像做文章那样从容,如同作案累累的惯匪剧盗。
  而事实恰恰相反,上述四人包括后来参与作案的阮氏兄弟和白胜全都没有前科,称得上守法或半守法公民。即便是桀骜不驯的阮氏兄弟,除了“打鱼为生”,也不过“在泊子里”干些“私商勾当”而已。
  何谓“私商”﹖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无证经营,不过是偷点税漏点税,且本小利微,属于轻微违法。
  现在,守法对他们失去了意义。因为守法的成本高,违法的成本却低,甚至不需要成本。就拿梁中书来说,去年搜刮了十万贯,今年又是十万贯,这普天下人尽皆知的贪污受贿所得,朝廷管了吗﹖因此,劫取它并非是没饭吃活不下去了,更多的是因为社会的严重不公和统治阶级的贪得无厌所致。
  没饭吃活不下去了是许多人犯法作乱的导火索却不是惟一的导火索,最起码对晁盖和吴用而言是如此。于是,关于劫取生辰纲,人同此心,情同此理,吴用提纲挈领轻轻吐出一句话:
  此一事却好!
  未来的梁山泊军师一槌定了音。
  “正是搔着了我痒处”
  学究先生低估了阮氏兄弟的“觉悟”,但你非要把阮氏兄弟列为“有强烈犯罪倾向”的对象也未免对他们不公。
  依晁盖的意思,“使人请他们来商议”一下就行了(“请”只是一种谦词,说白了就是“唤”。估计白日鼠白胜就是这样使人唤来就行了,虽然书中没有交代),而吴用却说不可,“着人去请,他如何肯来?”这说明至少在吴用的眼里阮氏兄弟不是轻易就肯干违法犯罪的事的。否则,吴用也不必煞费苦心地“必须自去那里,凭三寸不烂之舌,说他们入伙”了。
  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虽然三阮“不通文墨”,毕竟也“两三年不曾相见”了。在这个“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只要敢违法就发财,老实守法就受穷的社会,人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彻底改变了。严酷的社会现实改变了阮氏兄弟,因此,当说起梁山泊的王伦们——
  阮小五道:“他们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官司,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缎,成瓮喝酒,大块吃肉,如何不快活我弟兄三个空有一身本事,怎地学得他们。”
  阮小七又道:“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我们只管打鱼营生,学得他们过一日也好。”
  纵观梁山泊一百单八排得上座次的头领,真正属于最不稳定因素即只要有诱因就有可能犯罪的算上阮氏兄弟也不过二十余人,仅占两成。问题是如果社会消灭诱因或者说把诱因减少到最少,可能他们就不会犯罪或犯些轻微的罪,这样,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轻一些。如果再积极一些,能够让包括阮氏兄弟在内的全体老百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恐怕就不是什么犯罪不犯罪的问题,而是如何为社会做贡献的问题。招安后他们去打“不替天行道的强盗”(鲁迅语),小二、小五战死沙场。可见通过合理的制度性安排结果就完全不同。
  问题是诱因太多。
  阮小二道:“我们有一年多不去那里打鱼。如今泊子里把住了,绝了我们的衣饭,因此一言难尽!”
  土匪扰民,阮氏兄弟也深受其害。但作为匪患的受害者也盼着落草为寇、去当土匪为害社会,这颇具讽刺意味的一幕,究竟在讽刺谁呢﹖请看书:
  吴用道:“如何官司不来捉他们﹖”
  阮小五道:“如今那官司,一处处动掸便害百姓。但一声下乡村来,倒先把好百姓家养的猪羊鸡鹅,尽都吃了,又要盘缠打发他。如今也好……那捕盗官司的人,哪里敢下乡来。”
  这又应了一句老话:兵即是匪,匪即是兵。在烧杀抢掠欺压百姓方面,兵一点也不亚于匪,有些时候,兵患甚至超过匪患。据《明季北略》载:明末大臣们向崇祯汇报了一件意味深长的事,说“贼”知道百姓恨什么,“贼”对朝廷的“剿匪安民”针锋相对打出“剿兵安民”的旗号,结果百姓望风投降。在这里,老百姓也有个利害算计,如果两者必择其一的话,匪患甚于兵患,老百姓就选择兵;反之,兵患甚于匪患,老百姓就选择匪。所以,“捕盗官司的人,哪里敢下乡来”也好。小七说:
  我虽打不着大鱼,也省了若干科差。
  这岂不就是宋版的“苛政猛于虎”么﹖
  诱因还不止这些。接小七“学他们过一日也好”的话茬,吴用故意道:
  这等人学他做什么﹖他做的勾当,不是笞杖五七十的罪犯,空白把一身虎威都撇下了。倘或被官司拿住了,也是白做的罪。
  阮小二马上反唇相讥:
  如今该管的官司没甚分晓,一片糊突,千万犯了弥天大罪的倒没事。我弟兄不能快活,若是有肯带挈我们的,也去了罢!
  不消说,阮小二说的“该管的官司”和“犯了弥天大罪的”当然不是指王伦们,否则他又何必“学他们”和“也去了罢”。在持草根立场的阮小二看来,当官的贪污受贿成百万上千万的“没甚分晓”、“倒没事”,老百姓凭什么要傻乎乎地奉公守法受苦受穷﹖
  酒已经喝了不少,话说到这个程度,可谓水到渠成了。学究先生开始摊牌:
  “……如今欲请你们去商议,聚几个好汉,向山凹僻静处,取此一套富贵,不义之财,大家图个一世快活……不知你们心意如何﹖”
  一如灌满了炸药的炸药包,就等着这个火星呢。
  小五听了道:“罢、罢!”叫道:“七哥,我和你说甚么来﹖”
  阮小七跳起来道:“一世的指望,今日还了愿心,正是搔着了我痒处。我们几时去﹖”
  真是如闻其声,如见其人。阮氏兄弟是决计不按照宋徽宗规定的游戏规则玩了——国家的恩泽惠及不到他们,机会也不给他们,手上没有任何资源,不占有任何信息……总之,按照这个游戏规则,博弈的结果是他们又苦又穷(顺便说一句,官场博弈的结果是清官被淘汰出局)。而按照江湖的游戏规则,凭着他们的“一身本事”,完全能够过上“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缎,成瓮喝酒,大块吃肉”的“快活”生活。所谓风险成本非常高,无非是一条命亦或是自由。要知道,一贫如洗的穷苦老百姓的命和自由不值钱,他们并不认为这样的成本有多高。即便是当代社会,一些亡命之徒、一些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时,常常会从口中蹦出这样一句话:老子反正这辈子该享受的都享受过了,死了也够本了现在,是否可以这样说,宋徽宗游戏规则的最终博弈结果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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