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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5期-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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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一般认为西方哲学富有逻辑分析的传统,而这一传统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甚至也许更早。逻辑观不同,对于逻辑分析的理解大概也会不同。但是从弗雷格的著作出发,什么是逻辑分析则看得十分清楚。我认为,应该在学科的意义上理解逻辑,因而应该在学科的意义上理解逻辑分析。这样,我们对于西方哲学的逻辑分析传统才会有更加清楚和深刻的认识。近年来我也明确提出了这一看法。我的这种看法,主要是来自我对弗雷格著作的学习和对他的思想的研究,因而得益于弗雷格。我认为,这一看法,对于我国学术界,应该是有益的。 
  本书完成于十几年以前。这次再版只是增加两篇有关文章作为附录。这些年来,曾有人请我再写一本关于弗雷格的书,也曾有人著书约我撰写有关弗雷格的章节,我都没有答应,主要是因为害怕重复。顺便说一下,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国外研究弗雷格的文献又出版了很多。国内弗雷格的研究虽然也有不少,但是专著似乎还不多见。因此这次商务印书馆再版我这本书,我感到十分高兴!我对原书内容不做任何改动和修订,这并不因为我认为它没有问题,不需要修改,而是因为如果修改,我也不知道会改成什么样子,重写则肯定会有很大的重复劳动,这无疑是我最不愿意的。我想,“保持历史原样”大概是一个比较好的借口。如果说这是一种有些“偷懒”的态度,那么还要请读者多多原谅! 
   
  (《弗雷格思想研究》,王路著,商务印书馆即将再版) 
关于《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的增修本
王学泰 
  耗时半载,重装了两次windows,总算完成了《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的修订。这个“增修本”比原书增加了17万字,如果加上修改的文字,“增修本”更动的文字大约在20万左右。原书近40万字,“增修本”近60万字,等于写了一本新书。这是在这个增修本出版以前先要向读者说明的。 
  在修改本书之前,又认真地读了一遍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最近台湾学者龚鹏程在《游的精神文化史论》对“乡土中国”的传统理念表示质疑,认为中国实际上是“居与游互动的社会”,它包含“居民”和“游民”这两种基本类型。游者是中国文化的主要势力之一。但长期以来,存在着“土”对“水”的压迫和蔑视,这实际上是居民社会对流民社会的歧视,显示了居民社会的文化强权。导致这种霸权的建立的原因在于,农业社会需要与土地联姻的固定的农民。他们的生活方式受到皇帝、官僚阶层和乡村宗法制度的坚定支持。龚先生论述的确使人耳目一新,他关注到人们流动起来的时候必然产生与“居民”不同的思想性格,但他忽略了人们的“游”有不同的目的,不同的目的给人们思想带来的改变也是不同的),因为费先生研究的是古代中国的主流社会,这是在研究从主流社会流离出的游民时必须先搞清楚的。古代的主流社会从组织形式上是宗法的,从生产方式上说是自然的小农经济。从其稳固性上来说,费先生称之为“乡土社会”。费先生很重视这个“土”字。他说: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最大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了。我们不妨缩小一些范围来看,三条大河的流域已经全是农业区。而且,据说凡是从这个农业老家里迁移到四围边地上去的子弟,也老是很忠实地守着这直接向土里去讨生活的传统。这表明我们传统上就是农业社会,从黄河、长江到珠江一带的人们都是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之中。从有文字记载以来,我们祖先就是主要依靠农业维持生存和发展,读周族的史诗如《生民》《皇矣》《笃公刘》《绵》等中所写的周族祖先如后稷、公刘、古公直父等都是精于耕作的农业专家、都是善于在“土里刨食”的行家里手。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 
  尽管后来我们有了城市,而且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但土地是命根,一切都仰仗于它,即使城里人也离不开它,因为土地——农业是人的基础。农业是人类第一产业,是最贴近生活和最富于人性的,特别是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业。这样连管理一方的“土地爷”也被人们塑造成最人性化,管理人们家长里短的小神。费先生强调“乡土社会”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不流动,安土重迁。对于乡土中人,固定不变是常态,迁移、流动是变态。 
  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我们很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大旱大水,连年兵乱,可以使一部分农民抛井离乡;即使像抗战这样大事件所引起基层人口的流动,我相信还是微乎其微的。 
  我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口在增加,一块地上只要几代的繁殖,人口就到了饱和点;过剩的人口自得宣泄出外,负起锄头去另辟新地。可是老根是不常动的。这些宣泄出外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运命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 了。我在广西靠近瑶山的区域里还看见过这类从老树上吹出来的种子,拼命在垦地。在云南,我看见过这类种子所长成的小村落,还不过是两三代的事;我在那里也看见过找不着地的那些“孤魂”,以及死了给狗吃的路毙尸体。 
  是什么引起的乡土社会的人们的迁移和流动?费孝通提出了人口的增长,土地不胜负担时,人口的流动发生了。因为即使无灾无害,每一块土地所能养育的人口都有一个饱和度,超过了这个“度”,“分群”迁徙就不可避免。然而,这有个度,即在他所能到达的范围内土地还有余裕。也就是说如果某宗族人口增长了,先是精耕细作,以提高单位面积农作物产量的办法以满足多余人口的需求,直到非得“宣泄”不可时,便产生了有目的和无目的的两种宣泄。由于历代统治者(在宋代以后特别明显)对民众流动的限制,也因为国人内陆居民的性格,这种“宣泄”很难流播到海外。这与欧洲人有很大区别。其实,更大量的是因为天灾人祸、被迫离开乡土社会的人们。另外,除了流播到其他土地上之外,还有大量的人们在城镇中以其他方式谋生。这些人大多是使本书研究的对象——游民。 
  因此,可以说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研究的是古代的中国人在乡土社会中生活状况、思想状况;而本书研究的乃是脱离了乡土社会的人们生活、思想状况。因此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是本书研究的出发点。古代的中国农民当他们有田可种,能够维持半饥半饱生活的时候,他们生活在“乡土中国”中,他们的思想性格正像费先生描写的一样,当他们被乡土中国抛弃、成为游民、堕入江湖,其思想性格必然发生变化,逐渐远离乡土中国,变成像本书所描绘的那样。虽然原书也意识到“乡土中国”是自己思考的出发点,这次修订时这个意识更加自觉了。 
  这次增修主要针对原书的缺憾做了大量补充,其中有以下几点提醒读者们关注: 
  一,游民历代皆有,但形成群体是在宋代。宋代有许多与前代不同的社会特征,这些特点与游民大量产生及群体的形成有极大的关系。如宋代初年的“不立田制,不抑兼并”政策使得土地所有权变更速度加快,土地的所有权的流转过程中必然使许多人离开乡土社会,大量人口脱序,称为游民。另外,两宋大城市的繁荣、特别是北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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