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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沃尔玛学供应链管理-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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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退出的商家之一。
第62节:第8章 沃尔玛在中国面临的供应链挑战及前景展望(18)
  尽管在上海沃尔玛购物广场中,已经有30% 的商品是在上海本地采购。550多家上海供应商几乎包揽了生鲜、土特产类商品的输送,但是沃尔玛现有的采购配送模式仍未能保证上海购物广场的准时补货。
  目前沃尔玛在中国只有深圳和天津两个配送中心,这两个配送中心承担了为全国48个店面进行统一采购和配送的任务,而上海的购物广场统一由深圳配送中心进行采购和配送。
  配送中心都有一个辐射范围,深圳到上海的距离已经超过了配送中心能够辐射的合理距离,这样不仅配送成本上升,补货时间也得不到保证。
  沃尔玛天天平价的背后,其实是出色的物流配送(持续补货)能力。但是,在中国市场上,沃尔玛灵活高效的物流配送受到很大制约。不像在美国,沃尔玛通常设立一个区域性的配送中心,然后在其周围密集建店,利用统一采购和配送降低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再者,从1980年年末开始,沃尔玛就开始在美国强制其供应商与沃尔玛进行信息系统对接,这也是沃尔玛信息系统能在美国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而现阶段,中国的商业环境束缚了沃尔玛这一优势的发挥。国内大多数供应商信息化水平较低,只能和沃尔玛进行简单的数据交换。
  同时,由于受政策的限制,沃尔玛的卫星通信系统在中国无法发挥作用,其全球采购系统、全球物流系统的有效共享在中国市场大打折扣,后台物流系统各环节同样不能做到像在美国那样严丝合缝,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率。跨地区的连锁配送难以实现,极大地影响了沃尔玛低价政策的实施。
  显然,进行简单的事实对比之后就会发现,要将美国的经验复制到中国,沃尔玛缺乏坚实的运营基础。其中门店规模是沃尔玛最大的软肋。
  还有,在中国大量的政府公关和文化融合的工作,更让沃尔玛难以从容应对。在与中国政府以及各种团体打交道的过程中,沃尔玛一直以来都恪守着美国式的商业原则:“在商言商”(Business is business)。殊不知,在中国要做生意,得先学会做人。东方人的关系学、面子学源远流长数千年,不是沃尔玛所能改变的。在中国要成功,还得入乡随俗。
  “在商言商”这种近乎客套式的交往方式,在中国是被用在陌生人之间的。尽管有不少政府官员都会对此表示理解,但在具体的决策上,就会表现出对沃尔玛有意无意的拒绝。
  2003年,沃尔玛计划在位于上海城乡结合部的浦东新区三林乡西林村开店,工商部门放行之后,市政府方面却以“上海市外环线以外都不再批准建大卖场”为由拒绝。此前沃尔玛在上海杨浦、宝山等地寻找店址,也都因为同样的原因遭遇流产。
  事实上,就在三林乡西林村附近,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连锁大卖场“世纪联华”已经动工。而这并不是问题的全部,政策性的博弈是沃尔玛背后更大的紧箍咒。
  (3)如何解决沃尔玛全球采购与中国当地销售的功利性
  反差
  沃尔玛的全球采购与沃尔玛中国公司是并行的两套业务,在中国的采购也并不是单纯看重中国市场。以2000年沃尔玛在中国的全球采购为例, 100亿美元的采购额最终使沃尔玛在全球获得了270亿美元的销售额,其中的增值部分可以与任何一个暴利行业媲美,同时这一金额也足以弥补沃尔玛在中国地区的亏损。
  沃尔玛这种商业逻辑,向外界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它的美国价值观。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放任这一商业逻辑无限放大,带来的都将是多边产业灾难性的后果。显然,中国政府也早已意识到了这一点。
  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和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在2004年签署了《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流通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安排500亿元人民币的专项贷款,以支持20家被称为“零售国家队”的大型流通企业的发展。尽管引发争议,但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任何国家在任何时候都有义务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
第63节:第8章 沃尔玛在中国面临的供应链挑战及前景展望(19)
  另外,根据中国零售商业有关研究表明,作为中国零售商业主体的连锁超市,可能会形成国有商业、私营商业和外资商业三足鼎立、互相制约的局面。对于中国零售企业来说,在全面开放的市场环境中,能够与沃尔玛等外资商业企业巨头对峙其本身就已经是一种胜利。
  2004年底,商务部要求各中心城市及直辖市完成各地区《中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提交商务部备案。对于一些没有按时完成的中等城市,商务部规定必须在制定这个规划之后才能对外资商业企业的进入予以审批。
  有不少业内人士在对这一规定的解读中,认为这一规划更多的是针对沃尔玛这样的国外零售巨头在中国的发展。过去有些地方政府出于相对狭隘的利益原则,为了吸引外资零售企业落户,不惜牺牲本地产业的发展,给予了国外企业“超国民待遇”。比如,沃尔玛进入太原,就事先得到了太原市政府免税10年的允诺,这在商务部看来明显有扰乱市场的嫌疑。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出台后,国外企业先前只要“搞定”地方政府,就能闯入中国市场的现象,将不再有繁衍的土壤。今后,沃尔玛要在中国扩大店面规模,必须面对来自商务部的审查,其中保证中国商业安全是底线。
  另一方面,与直销领域的安利公司一样,作为美国商业的代表性企业,沃尔玛已经不自觉地卷入了中美贸易的纷争之中。这使沃尔玛难以左右其在中国继续发展的方向。这些都促使美国式的沃尔玛在中国陷入了一时难以挣脱的困境。
  看来,沃尔玛要想在中国继续健康发展,还得与中国的商业文化相协调才是。例如,2005年7月,沃尔玛进驻重庆杨家坪九龙广场。作为重庆市“五大商圈”规划重点引进对象,沃尔玛的任务是盘活重庆九龙坡地区这一商圈。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曾强调“这符合重庆市商业网点规划”,在沃尔玛与重庆市外经贸委谈判完成之后,重庆市商委作为沃尔玛在重庆的具体政府接口部门,负责对沃尔玛进行监管。
  接着,在跟沃尔玛的谈判过程中,重庆市商业委员会要求沃尔玛在全球采购中,增加重庆本地的产品份额。毕竟,对于重庆本地制造业来说,沃尔玛是一个很好的出口平台。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还就定期与不定期的商业数据统计问题,要求沃尔玛向它们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数据。重庆市商业委员会相信,沃尔玛在零售业界的经验值得国内商业企业学习,让沃尔玛进来,就必须让它拿出实实在在的东西让国内企业借鉴。
  事实上,当沃尔玛进入一个中国城市时,类似重庆商委的要求已经成为当地政府部门对沃尔玛提出的两个普遍性的现实要求。对中国的制造业而言,沃尔玛提供了一个庞大而纵深的世界性流通平台,这样一个优质渠道也是沃尔玛在中国的最大价值;此外中国商业流通企业的“拿来主义”,普遍需要的是沃尔玛先进的零售技术。
  因此,这两个原因也成为沃尔玛与中国各地政府部门在谈判时的主要博弈点。这被大多数人认为是沃尔玛在中国存在的最大理由。但很显然,沃尔玛是不会仅仅希望自己如此简单地存在于中国的。
  钟浩威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沃尔玛进入中国时,一度想推行其在美国屡试不爽的购物卡制度。这种购物卡在中国被称为储值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则,储值卡促销在中国则属于非法集资,被明令禁止。直到现在,沃尔玛仍然遵守着中国人民银行的这一规则。
  这只是沃尔玛作为“乖孩子”的细节之一。进入中国九年时间以来,沃尔玛在中国几乎是最遵纪守法的跨国公司,在深圳市多次被评为“守法纳税大户”。可是问题在于,与在中国常打“擦边球”的家乐福以及明显有搞商业地产嫌疑的麦德龙相比,沃尔玛在中国却常常处于劣势,这种戏剧性的反差也一直让人唏嘘不已。
  行文至此,我要提出这样一个建议:沃尔玛要想在中国继续发展,应该或者说必须要学会做一个地道的中国企业公民,而不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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