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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完:“这身衣服。”
“…………”
悲愤跳脚怒吼:“就算很难看,也不用这样在伤口上撒盐吧?!”
莞尔,摸了摸她的发心:“这样才比较自然些。”
随苏晗进入厅里,胡悠的郁闷一扫而空。
一切都没变,他既没有惊艳也没有惊悚也没有生气更没有不要她,他还是她的小舅舅,那个疼她宠她偶尔爱捉弄她看她生气抓狂的小舅舅,真好。
“小舅舅,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要瞒着你的。”
“哦,那么是不小心?”
“……不小心了那么多年,我说了你也不信啊……”
“那就换一个我会相信的说法。”
“忘了。”
“这个说法不错,继续。”
“反正我觉得做男孩做女孩都是一样的,没什么区别。既然小舅舅说我是男孩,那我就做男孩好啦!然后久而久之,就忘了。”
“如此说来,倒是我的错喽?”
“可不是你一上来就喊我‘小兄弟’的嘛!”
苏晗习惯性的抬手就想给这个强词夺理胡搅蛮缠的人一个爆栗,却在最后关头收住,握拳,垂下。
胡悠见状,心里一慌,猛地扑过去紧紧抱住他:“我不管我不管,你见面头一晚就扒光了我的衣服,摸遍了我的全身,后来这个举动又重复了无数次。而且,你还跟我同床共枕了那么多年,你要负责,你不能丢下我!”
先是愣怔,旋即傻眼,随后面红耳赤,接着哭笑不得,最后通通化为一声轻叹。
罢了罢了,小家伙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做了什么事情,都丝毫无损那么多年的相依为命。
这个责,自捡到她的那一刻,便负了。
丢下她,从牵着她的小手走出那个山谷的时候,便再也没有想过。
本以为,是上天给他的补偿,将曾经夺去的生命借助另外一个躯体还回来,让他可以陪着其一天天长大,看着其成家立业结婚生子。何曾想,到头来竟会是这般局面。
但,他不后悔,他依然感谢老天,让那段注定要孤身行走的路,有个人相伴,不离不弃。让那些注定要独自面对的凄冷寒夜,有个人相偎,不移不易。
只不过,这样的日子,怕是不多了吧?
心神突然有些莫名的恍惚,手指抚上那轻软顺滑的发端,声音如同梦呓:“悠儿,你明年就要及笄了。”
“噢,是女子的成人礼对吧?怎么了?”
“没什么。”
将她拉离自己的怀抱,板着脸:“既然是姑娘家,就不能再这样没有规矩!要不然,将来找不到婆家,看你怎么办!”
胡悠死死环着他的腰不撒手,大嚷:“我不要找婆家!”
“之前说不要娶媳妇,现在又说不要找婆家,难道,真的准备赖在我这儿吃喝一辈子不成?”
“对!我就要赖在小舅舅的身边,一辈子!”
苏晗无奈失笑:“你呀,不管是小子还是丫头,都是这样蛮不讲理。”
胡悠还带再说,他却转移了话题:“今天又逃课了?”
下意识的便软了下来,乖乖站好,难得有了几分扭捏之色:“嗯。我肚子疼……因为那个……”
很快明了,不自然地轻咳一声:“不舒服也不知道回家,反而到处跑,害我还得大老远跑来找你。”
“你是来找我的?你不是跟凌王还有那个姓白的家伙在一起吗?”
“我是在找你的途中遇到他们的。”没好气坐下:“我见天色陡变,将有暴雨,便去书院给你送伞。得知了你当堂大摇大摆跑出去的光辉事迹,顺便被气还没消的老夫子给骂了个狗血淋头。”
胡悠连忙狗腿地陪着笑给他斟满茶:“劳烦小舅舅代我受过,辛苦了哈~咦不对呀,你既然有伞,那为什么还淋得跟落汤鸡似的?”
苏晗端起茶盏一饮而尽,颇有些愤愤然:“因为我只带了两把伞,本来是打算给凌王一把,我与白朔共用一把。结果凌王坚持不肯独用,后来还说什么‘伞的福既然不能同享,那便共当雨的祸吧!’于是就将两把伞收起,随手一并扔进了山涧。”说着说着,开始痛心疾首起来:“那可是两把新伞!足足一两银子,一两呀!!”
赶紧给他拍拍胸口顺顺气:“不心疼不心疼,人家这么做,也是为了表示一下做老板的与小弟们同甘共苦的决心嘛!对了,他就是你曾经提起过的那个去澧国做质子的凌王爷吧?”
苏晗微微一愣,没想到多年前的那番话她竟还有印象,遂正色道:“悠儿,你千万要记住,我与凌王全无半点关联。我就出生在‘郑家村’,此前从未踏足京城半步。你是同村的一个孤儿,因为我认了你母亲为干姐姐,所以后来便收养了你,自小把你带在身边当男孩子养大。”
胡悠被绕得有些晕:“为什么?”
“为了解释你是如何一夜之间从男变女的啊!”
大脑打结:“……是么……这其中的关系……”
无比严肃认真:“是啊!你以为,更改户籍资料是这么容易的吗?不编一套说辞,怎么糊弄得过去?糊弄不过去的话,可是欺君大罪,我们就要坐牢杀头的!”
被唬得一愣一愣,反正知道决不能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连累苏晗坐牢杀头:“哦哦哦,记住了!”
满意点点头,又啜饮一口茶,状似随意的问了句:“你之前说,沈棠欺负你了?”
眨眨眼,咧嘴贼笑:“对的!”
“嗯,我知道了。”
是夜,雨不止,路难行,凌王一行三人并胡悠便留宿于山庄之内。
设宴,行酒令,沈棠大输,烂醉,狂吐三天,萎靡半月有余。
酒至半酣,白朔兴致高涨拍案大笑,不料竟恰恰拍在几片写酒令且侧放的竹简之上,双手皆被竹篾倒刺所伤,红肿数日。
酒后,凌王跟胡悠玩一新游戏名曰‘两只小蜜蜂’,输掉扇坠一个,价值纹银百两。
翌日,苏晗下山时,脚步甚为轻快……
作者有话要说:就像没有人是天生的腹黑一样,也没有人会毫无缘由的对另外一个人好或者坏,至少在最开始的时候,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因素左右着人们的情感。比如那个人的身上有一种感觉很熟悉,或者那个人可以勾起心中某些潜藏的往事。
苏晗不是普渡众生的如来佛,之所以当初会对毫无关系的胡悠那么好,其实是有原因滴~
要不然,他就真的是圣父鸟~~
当然,后来在相处过程中所建立的感情又是另一回事鸟~~
第二十章 绯闻女主角
接连几场暴雨将最后一波暑气消解得所剩无几,随着渐起的凉意一起弥漫于京城的还有一个传言。
话说某年某月某日,凌王爷外出游玩时,于山中偶救一落水少年,同行的白家二公子白朔见其生得极为俊俏遂起了爱慕之心,少年迫于无奈只得说出自己乃是女儿身,无福消受白二少的厚爱。孰料,在斩断了白少主情根的同时,却激起了凌王爷的怜惜之意。不仅亲自送其回家,还隔三岔五差人送来绫罗绸缎胭脂水粉以及各种各样姑娘家喜欢的小玩意儿,甚至还特地派来了王府中的两位嬷嬷,为其梳妆打扮悉心伺候。
须知,现年二十有四的凌王爷,文武双全品貌风流,却严于律己不近女色至今尚未册立王妃。坊间对此私下里免不了有些议论,其中最为人们所认可的一种说法就是,他和白二少一样,不爱红颜爱须眉。更说不定,这两个常常同进同出交情匪浅的人,就是一对……
而如今,这种说法不攻自破。
人家凌王爷明明就是因为没有碰到心仪的女子所以才守身如玉这么多年哒!人家凌王爷和白二少明明就是除了最纯洁的哥们友谊之外再没有什么别的乱七八糟的男男感情哒!总而言之,人家凌王爷的性取向是正常哒!!
于是,京城的姑娘们芳心萌动鸟。于是,京城的小伙们春心荡漾鸟。
姑娘们就算不敢奢望能被凌王爷看中而飞上枝头变凤凰,却也可以关起门来发发春梦自我满足一下。
小伙们就算不敢光明正大跟凌王爷抢女人而现身求爱登门求亲,却也可以混迹茶馆打听那名女子的容貌如何性情怎样然后闭上眼睛YY一把。
一时间,曾经跟那女子同窗求学的书生们成了全京城最炙手可热的角色,发展到最后,想要从他们的口中挖出一丁点儿有关女子的琐事,都要奉上真金白银甚至现场竞拍。反正,不少跟着那女子逃课胡闹的小子们,这回算是发了笔横财赚了个盆满钵满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