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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这从睡虎地秦简与张家山汉简的有关内容,也可以得到证明。
二、秦律中的伦常秩序
睡虎地秦简所保存的秦律,远非秦律之全部,史籍中对秦律的记载也极其有限,因此,我们不可能对秦律中的伦常秩序做全面讨论,只能就现有材料对其中的某些方面加以分析。
1.父家长的权力
秦律中的〃父〃在家庭中享有很多特权。秦律规定:
父盗子,不为盗。
在父子同居的情况下,自然由父亲掌管、支配全家的财产,不应该存在〃盗子〃的问题,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早在商鞅变法时就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也就是说,秦国早已通行小家庭制度,存在着儿子与父亲〃别居〃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别居的儿子理应有自己的财产权。可是这里的〃父盗子,不为盗〃显然把〃别居〃的儿子也包括在内了,这实际上承认了父亲对别居之子的财产仍有部分支配权。
家长可以以〃不孝〃等罪名请求官府惩罚敢于违背自己意愿的儿子。秦律对〃不孝〃罪惩罚非常严厉。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之二十一:〃律曰:……教人不孝,次不孝之律。不孝者弃市,弃市之次,黥为城旦舂。当黥公士、公士妻以上,完之。〃这份《奏谳书》属于秦或汉初,尚未定论 。我认为,这份文书中有〃黥城旦舂〃、〃黥隶臣妾〃等刑名,即使其时代属于汉初也只能在文帝改革刑制以前,而文帝改革刑制以前的法律基本承袭了秦律。上面所引律文与秦简中的相关内容是一致的,如《封诊式》:〃甲亲子同里士五(伍)丙不孝,谒杀,敢告。〃 《法律答问》:〃免老告人以为不孝,谒杀,当三环之否?不当环,亟执勿失。〃〃三环〃据整理小组注释:〃环,读为原,宽宥从轻。〃 〃不当环,亟执勿失〃说明秦律对〃不孝〃的惩罚毫不留情。
秦律对父家长不经官府允准而擅自刑、杀子及奴婢的行为,也要给予惩处,然而其惩罚的程度则轻于普通的杀、伤罪。《法律答问》:〃擅杀子,黥为城旦舂。其子新生而有怪物其身及不全而杀之,勿罪。今生子,子身全殹(也),毋(无)怪物,直以多子故,不欲其生,即弗举而杀之,可(何)论?为杀子。〃 仅仅因为孩子大多而杀死无辜的婴儿,只处以黥城旦之刑;如果家长能找到其他理由的话,恐怕惩罚还可减轻或免除。《法律答问》中还有一条:〃擅杀、刑、髡其后子,谳之。〃 所谓〃后子〃也就是作为嫡嗣的长子,由于后子的地位比较特殊,所以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然而既然要议罪,实际上仍然为父家长减免罪责留有很大的余地。因此,总的来说,秦律是偏向于保护父家长一方的。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父亲对亲子发生侵害行为时,秦律才偏重于保护父家长一方;而在养父对养子发生侵害行为时,秦律基本按普通犯罪处理,至少就目前所见到的材料看是这样。如《法律答问》:
父盗子,不为盗,今叚(假)父盗叚(假)子,可(何)论?当为盗。
这是关于盗罪的规定,意即父亲盗窃亲生儿子的财物是法律所允许的,不属于犯罪行为,而养父盗窃养子的财物,则要按普通盗窃罪论处。又:
士五(伍)甲毋(无)子,其弟子以为后,与同居,而擅杀之,当弃市。
擅杀亲子,要黥为城旦;即使擅杀亲生〃后子〃,也需议罪处理,而擅杀非亲生〃后子〃,却径判弃市,连〃谳之〃的机会都没有,这与后来的法律是有很大不同的。《唐律?名例》〃称期亲祖父母〃条规定:
其嫡、继、慈母,若养者,与亲同。(《疏议》:〃若养者,谓无儿,养同宗之子者。〃)
也就是说,在唐律中,收养同宗之子与亲子同样对待。《唐律?户婚》〃养子舍去〃条又规定:
其遗弃小儿年三岁以下,虽异姓,听收养,即从其姓。
唐律禁止收养三岁以上异姓男为子,而收养三岁以下被遗弃的婴儿,虽为异姓,仍与亲子同样对待。从秦律到唐律的这一转变大概开始于汉代的〃经义决狱〃,《通典》卷六十九引用的两个案例,即反映了由秦到汉的这一变化。其一:
甲无子,拾道旁弃儿乙养之以为子。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匿乙,甲当何论?仲舒断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诗》云:'螟岭有子,蜾蠃负之。'《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甲宜匿乙。〃
在这里,养子与亲子的法律地位是等同的。又例二:
甲有子乙以乞丙,乙后长大而丙所成育。甲因酒色谓之曰:〃汝是吾子。〃乙怒,杖甲二十。甲以乙本是其子,不胜其忿,自告县宫。仲舒断之曰:〃甲生乙,不能长育以乞丙,于义已绝矣,虽杖甲,不应坐。〃
也就是说,如果生父对儿子未尽抚养的义务,就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父子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亲子对生父的冒犯,就可以不依照父子关系的法律规定去审理。关于养子的地位问题,即使在汉代以后,仍有很多争论 。然而在秦律中,养子是不同于亲子的,父家长对亲子的许多特权,是不能用之于养子的。
2.妻的地位
从秦律看,妻在家庭中的地位,较后世为高。首先,相对于家庭中的子女、奴婢言,夫、妻同处于〃主〃(家长)的地位。他们擅自杀、刑、髡其子及奴婢,均为〃非公室告〃。如果子及奴婢控告的内容属于〃非公室告〃,则秦律规定不予受理:
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
其次,在秦律中,丈夫有罪,妻子告发,这不仅是她的权利,而且也是她的责任。《法律答问》:
夫有罪,妻先告,不收。妻模簦┏兼⒁缕鞯笔詹坏保坎坏笔铡�
秦律鼓励告奸,妻子如果隐瞒丈夫的罪行,将被连坐问罪;相反,妻子如果告发丈夫的罪行,不仅不被连坐,而且还可保住属于自己的陪嫁奴婢、衣服、器具等财产。家长(父母)有〃非公室告〃之罪,官府不受理子女及奴婢的告发,却不禁止妻对夫告发,说明在秦律中妻的地位要高于子。
汉宣帝地节四年〃亲亲得相首匿〃的诏令颁布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诏书的内容是这样的:
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在这一诏令中;妻与子、孙同列,夫与父母、祖父母同列,区别对待。唐、宋律中,妻告夫与卑幼告期亲尊长同罪,而夫告妻则按尊长告期亲卑幼的规定论处 。因此从这方面而言,秦律中妻的法律地位似较后世为高。第三,秦律夫殴伤妻与普通斗伤罪同样治罪。《法律答问》:〃妻悍,夫殴治之,夬(决)其耳,若折支(肢)指、茫觯ㄌ澹史蚩桑ê危┞郏康蹦汀!ā≌馐枪赜诜蚺股似薜姆伞N颐窃倏雌胀ǘ飞俗铮骸稍唬憾穳ň觯┤硕汀ā。弧ɑ蚨罚龆先吮侨舳糁溉舸剑鄹骺桑ê危。ㄒ玻恳榻缘蹦汀ā K得髡煞蛏薄⑸似拮硬皇粲凇ǚ枪腋妗ǚ矫娴姆缸铮煞蛟谡夥矫娌幌碛腥缤改钢谧优⑴灸茄奶厝āL啤⑺温啥苑蚺蛊薏扇〖跣陶撸鳌⑶迓筛砣荨O喾矗缭谀铣跛问逼诰投云夼狗蚣又爻头#以降胶罄凑庵智魇圃窖现亍 T谡夥矫妫芈捎牒笫婪上啾龋耘拥钠缡映潭人坪跻帷�
前面已经提到,妻子告发丈夫的罪行,可以保证自己的陪嫁奴婢、衣服、器具等不被没收。然而妻子对这些财产的所有权是不完全的。如《法律答问》:〃妻有罪以收,妻模簦┏兼缕鞯笔眨翌颍款颉!ā∠喾矗煞蛴凶铮词埂ㄆ尴雀妗ǎ驳貌坏秸煞蛩乒艿募也F拮尤绻芟碛心承┓ǘㄌ厝ǎㄈ缂酢⒚庑谭#┑幕埃且彩怯烧煞虻墓僦扔刖粑凰龆ǖ模纭斗纱鹞省罚骸ㄘ姆虿灰怨傥拢约槲拢劭桑ê危。ㄒ玻康兵猓ㄇǎx猓ㄇǎ┱咂薜卑坏保坎坏卑!ā∮捎谡煞蚬傥姆颍缸锉磺ㄡ悖拮泳涂擅庥谒嫱デㄡ阒亍T偃缯偶疑胶杭颉蹲嘹菔椤分唬骸ǖ摈艄俊⒐科抟陨希曛!ā≌煞蚓粑辉诠恳陨希拮臃缸锏贝粜蹋梢员3稚硖逋旰茫环叫獭S捎谧柿喜蛔悖颐俏薹ǘ郧芈芍衅拮拥牡匚蛔龈咛宓姆治觯旅娴慕崧鄞筇迨悄芄怀闪⒌模杭丛谇芈芍校薜姆傻匚唤虾笫缆愿撸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