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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郊外,以前这里是个乱坟岗,在学校的围墙外面还有不少的无名坟,据说是文化大革命时被批斗被枪毙的人都埋在那里,一般是没有人去乱坟岗的。乱坟岗夜里常闹鬼,就曾有一名女生好端端的在学校里,可两天没见她人影,后来才知道她早已死在乱坟岗,死前还被刀割了阴部,大人们说肯定是得罪鬼了,才被鬼们喊到阴间地府里作伴。
可是她却迷上了乱坟岗,她时常一个人去那里乱转,从乱坟岗可以看见学校小小的教学楼,可以听见学生们的吵闹声。
迷上乱坟岗的不仅是她一个人,还有孔可,他们经常可以在乱坟岗碰面,两个人从来不会在那里说话,只是默默地走着。后来她发现乱坟岗的坟都是那么的矮小,且没有墓碑,好象这里真的从来没有人来过,没有人为那些死人们扫过墓,更没有花圈之类的。
她还是很兴奋的发现了一个秘密,乱坟岗所有的坟头都长着许多的兰花草,和孔可种的兰花草不相上下,孔可开玩笑说她的兰花草都来源于乱坟岗,她信了,但她不会去动乱坟岗兰花草的主意,她怕吵醒了死人们,孔可说过死人是有灵魂的。
她还发现了孔可和乱坟岗的另一个秘密,干旱不下雨时孔可会提水到乱坟岗去给死人们的兰花草浇水,那些兰花草是不是孔可种的?他为什么要种那些兰花草在乱坟岗里?
她没有问孔可,孔可还是她最要好的朋友,只是每次想到孔可的同时她总会想起那些兰花草。
林森不得不承认,直到现在她还是无法全部的读懂孔可,孔可是那种瘦小的男人,没有高大英俊的身材,但是她那张平静的脸却让你能看出他是那么地与众不同。
孔可爱喝酒,喝了酒的孔可脸上总会泛起红晕,但他从来没有醉过,他是那种很会控制自己的男人,什么时候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
如果孔可也下海经商会是什么样的情景呢?她时常一个人呆呆地想,但是孔可是不会下海经商的,她深信这一点。
很多个不眠夜,她想的最多的是现在孔可正在做什么呢?没有人告诉她,孔可也没有出现过,更多的是她一点一点的想像孔可的改变。
林森曾经在一次和毕扬一起去和客户谈业务时,无意中说过:“如果孔可在深圳,他一定会喜欢‘山海人家’的房子。”
“孔可是谁?”毕扬不知道孔可,林森把毕扬当作朋友,但她知道他从来没有走进她的心灵深处的。
“一个朋友。”林森不想和他谈孔可,他不会明白。
“你的朋友是不是都兴傍大款?”毕扬开玩笑地说。
“你什么意思?”林森有点不高兴这种玩笑。
“没什么意思,知道不?你那个白玉兰现在也傍了大款了,不过好像没有王梅那么好运气。”毕扬若无其事的说。
“你说什么?开什么玩笑,我和她是多年的好朋友了,我还不了解她,你才去傍富婆呢。”林森打了一下毕扬。
“你不信?昨天我去和客户见面时,就是她陪着我的客户的,很亲密的样子,不是傍大款是什么?”毕扬捉住林森的手说。
“不可能,最多也只是陪陪客人嘛,她在夜总会上班,这有可能,但你可别把她和那种女孩子一样看,我懂她。”林森挣扎着她的双手。
毕扬放了她,笑着看她。
“有什么好笑的?可恶!”林森又想打他。
“你有时候真的可爱,像个小女孩。”毕扬又笑了。
“哎,孔可是谁?是不是也要买房子,那这个月你不就超标了吗?得请客。”毕扬说。
林森没有再和他谈这个放题,她觉得他不能理解孔可,也不能理解他在她心中占的份量。
第六章
王梅给林森打电话时,林森正在想白玉兰的事,白玉兰越来越神秘了,她的打扮也越来越时髦,她觉得她真的有点不认识她了,这不能不让她往那方面想。
难道毕扬那天说的是真的吗?她真的做了大款的情妇不成?不会的,她还是不想相信这个结论,她很想问问她,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王梅约林森到她住的“山海人家”玩,林森笑着问:“方便吗?”
“他不在,我一个人闷死了,想找个人聊聊。”王梅在电话里的声音还是那么的动听。
听说王梅的老板李家义要在南山买一栋楼做写字楼,正好她们公司新推出的楼房里有合适的,可是听说他已经联系了另一家房地产了,她正为此事愁着哩,现在王梅找她,也许她可以帮帮忙。
这么想着林森就过去了。
“山海人家”绿绿葱葱,小桥流水,配套完善,游泳池、健身房、高档的会所应有尽有,门前的保安很有礼貌地让林森“入门登记”。
王梅的房子装修得很豪华,木地板,红木家私,一台54寸的LG彩电很眩眼,还配套着系列名牌的DVD等音响,最为惹眼的是林森一直想买而吝吝不舍的最新潮流液晶电脑,不过让她失望的是这台电脑无时无刻在放着“三维飞行物”的屏幕保护图像,似乎女主人忽略了电脑的其他功能,只是把它当作一种潮流的装饰物罢了。三房二厅,一百多平方米,很宽敞,现在又经过专业的装修之后显得更加明亮。林森的印象是豪华而又有点庸俗。
林森坐在客厅的真皮沙发上,王梅笑着问她要喝什么,酒呢还是饮料?
林森看了一眼客厅里那个专门放酒和饮料的柜子说:“饮料吧。”
“梅子,你这里真漂亮,配上你这个国色天香没有冤枉,背靠南山,面对大海,不错。”林森由衷的说。
“是啊,这里的环境真的不错,让我想起我的家乡。”王梅递给她一瓶可乐说。
“我记得以前读书时和你去过你家,那时我们还只是初三,你家前面有一条小河,后面是山,我们还上山去摘了好多野果吃。”
林森喝了一口可乐说。
“是啊,可是我们那里太穷了,”王梅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现在已经是改革开放了,不会那么落后了吧?”林森问。
王梅上高二时就是因为家里兄弟姐妹太多,家里没有钱再送她读书而退学南下广东打工的,一晃已经过了十年。
“我已经五年没有回家了,最后一次回家是因为我娘过世,哎,五年了。”王梅晃晃手中的酒杯,眼里露出一丝异样,呷了一口酒说。
“你娘不在了?”林森记得王梅的母亲是一个神经病人,时傻时疯,王梅在学校时曾为此抬不起头来,王梅出来打工有一半是因为她娘。
“我一个人在外面辛辛苦苦的打工赚钱,每个月都一分不剩地寄回家,就希望他们能给我娘治病。”
王梅的眼睛红了,她苦笑的又喝了一口酒。王梅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母亲在生王梅时不知好端端的为什么会疯了,时好时坏,父亲因此酗酒成命脾气非常的不暴燥。
家里人因为听信了巫婆的话说王梅是克命鬼,说有了她,她母亲的灵魂就被鬼拿走了一半,于是,王梅从小在家里就总被哥姐们欺负,王梅在学校时学习特别好,可是最终还是无缘把高中读完。她辍学那阵子林森曾替她难过了好久。
“可是那些没良心的,竟然连饭都不给她吃,让她住在猪窝里,她是在一个冬夜里活活饿死冷死的,连给自己母亲办后事的钱都不舍得出,我真的恨他们。”
“前几年我打工的钱全进了我哥我嫂的腰包了,一个人在外面苦苦的漂泊,省吃俭用的到最后自己倒还欠了不少的债。”王梅说起这些往事时还是那么地激动。
林森能想象得出梅子的内心感受,她看了看还是那么漂亮的梅子,在心里叹了口气。
“给我母亲办完后事之后,我再回厂时,人家已经不要我了。”林森知道一般的工厂都是这样对待打工妹的,你可以没完没了的为他加班赶货,加班费少得可怜不说,有些甚至没有加班费,但只要你有事请几天假,等你回来时你的位已经有人顶了。
“那时在我打工的那个电子厂我谈了一个男朋友,口口声声说爱我,可是我回来时他却又跟了另一个女孩。我没有问为什么,我知道我身上还背着的一笔债,也不想拖累他,分了就分了吧。”初恋往往是最令人伤心的,更何况在她那种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