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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经济和财政金融的几点不同凡响的学术贡献”,全文抄自我为《中国现代社会科学家传略》第五辑(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7月版)撰写的《章乃器传略》,共计近四千字,只是将我原文中的称父亲为“先生”而不名的地方,全部改为“章乃器”而已。明眼人将两个版本对照一下,即可看出“改头换面”的“文抄公”是哪一位。
当今学界这类先生侵略学生、前辈掠夺后生的事,我早已见怪不怪。但“抄手”自己还要狂喊“捉抄”,不免有失长者风度。从维护知识产权和名誉权的角度,我是完全有证据起诉林先生侵权的。
“千古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像林先生这样不注明出处,全章照抄他人原文的,就属于“不会抄”的一类。这种抄尚属“文抄”,比起公然剽窃全书的“武抄”来,不过小巫见大巫。有位自称“武学大师”的江湖人物吴兴刚,自1999年开始在《武魂》杂志上刊登广告,高价函授“卢氏结构”拳法,并发表一系列文章宣传自己的学说。据拳友们在互联网上揭露:吴某所编写的“卢氏结构”教材(全 名《中国拳法运动训练教程》)全书共7章,其中1…4章为理论部分,全部窃自章乃器的《科学的内功拳》一书。我找来吴某的“著作”一看,父亲那本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风行一时的小册子,除序言和第一章外,其余章节被他一口鲸吞,盗为已有。惟一的变化,是将原书中所有“内功拳法”字样,全部改为“卢氏结构”。
林先生在他的文章中,还斤斤计较某人的某篇短文中,使用他书稿中某一点内容的事。老实说,我是司空见惯他人(包括林先生在内)把我的文字组合成新的文章。况且历史著作不同于小说,史料一旦公诸于世,便非独得之秘,任何人都可引用,无专利保护可言。奉劝林先生不必如此愤愤不平,你抄了我的,别人再抄你的,辗转抄录,只要不怕炒冷饭,抄得符合史实,又有何妨?对于传播历史真相的人,不管他的目的与手段如何,我都存着一分感谢。
在此我也要请林先生接受我的感谢,感谢他迫使我说出了事实的真相。
究竟是谁歪曲历史?
■ 张小曼
1995年6月是先父张西曼教授(1895…1949)诞辰百周年,为配合纪念活动,我将花费26年心血搜集的资料整理成书,由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了《张西曼纪念文集》,书中收录了从1949年到1995年各界的纪念文章,还辑入先父部分生前著作。文集出版后,我收到许多读者的热情来信鼓励。
但是,湖南的朱正在看到《张西曼纪念文集》后,从1996年开始在《人民政协报》点名攻击先父张西曼教授,我当即予以驳斥。1998年以来,朱正又连续发表了《怎样的天火》、《解读一篇宣言》等多篇文章,对先父的人格大加讽刺挖苦,山西的马斗全等人也跟着附和。
2002年1月,我的一位老友向我介绍蓝英年先生,说他曾为我主持公道。然而,2002年7月6日香港《大公报》上有一篇专门指责我的文章《谁歪曲历史》,作者的署名竟然就是“蓝英年”。(此文后来又发表在《博览群书》2002年第9期)
我在《不能歪曲历史》一文中谈的是1945年的事,而蓝英年先生文中所涉及的内容,时间跨度很大。我在该文中主要驳斥的是马斗全,而蓝先生则是在为朱正辩护,文章貌似有理,却经不起认真推敲。我发觉,好几处一年前我已经批驳过的朱正违背历史真实写错了的观点,竟然又被蓝英年先生照抄不误地引用过来。看来我也很有必要与蓝先生一起温习温习历史。
一、关于1941年《苏日中立条约》问题
蓝英年先生在《谁歪曲历史》一文中,指责我的文章中有关《苏日中立条约》的内容“却未提到张西曼对这份条约与众不同的态度……可张女士既没讲明条约的内容,也没写出张西曼对该条约的态度。我不得不替她讲清楚。”
我认为蓝先生的这个指责是没有道理的。我在2001年《中国经济时报》上发表《也谈“怎样的天火”》一文时,不但说明了先父张西曼教授的态度,而且全面驳斥了朱正的观点,更说明先父的观点与毛泽东、周恩来的态度是完全一致的。在文中我也早已讲明了《苏日中立条约》的主要内容和我的看法,只不过蓝英年先生没有看到。
一年前我就公开发表文章讲清楚了的问题,何须蓝先生“不得不”替我“讲清楚”呢?更何况蓝先生是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解释的,又怎么可能“讲清楚”我的观点呢?以下是我在2001年8月《中国经济时报》连载发表的《也谈“怎样的天火”》一文的片断,看看究竟是谁歪曲历史?
朱正在文章中只引用了国民党的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宠惠以及救国会出于一时的爱国激情但缺乏历史远见的抗议声明,但却不敢引用以下材料:在1941年4月13日《苏日中立条约》签定的当天,苏联外长莫洛托夫曾约见中国驻苏大使邵力子,表示:苏日条约之签定,“苏联将毫无变更地继续援助中国”。4月14日,毛泽东就苏日中立条约等事致电周恩来,指出“日苏条约使苏联彻底解除被攻威胁,对国际对中国发言权增高,使英、美利用三国同盟(指德、意、日三个法西斯国家)为反苏工具之幻想最后破产,对制止中国投降与反共危险有积极作用。” 4月16日,中共中央就《苏日中立条约》发表声明,认为“苏日条约没有限制苏联援助中国进行独立的正义的对日抗战”,“苏日条约之后,中国必须坚持抗战、团结、进步三大方针”(参看《中华民国大事记》第四册699…702页)。事实证明,苏联在战胜德寇三个月以后,就应同盟国要求,于1945年8月8日对日宣战,派出百万红军挥戈东向,敲响了日本法西斯最后灭亡的丧钟。斯大林一生中犯过不少严重错误,但是他领导的苏联红军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无疑是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的。《苏日中立条约》是1945年4月5日被苏联政府单方面宣布废止的;中国的东北最后是被苏联红军解放的;伪“满洲国”最终是被苏联红军推翻的;“满洲国”的皇帝溥仪是被苏军俘虏以后引渡给中国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战史研究部刘庭华研究员告诉我,苏联红军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东北提供了很多帮助。事实充分证明先父张西曼对苏联问题的观点很多都是正确的。今天看来,我们对1941年苏联在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迫不得已签定《苏日中立条约》的行动还有什么不可理解的呢?由于历史的局限,先父的个别观点也 难免会有所失误,但我相信一生坚持正义、追求真理的张西曼教授今天倘若在世,是一定会及时加以纠正的。
二、所谓沈钧儒等救国会领袖抗议《苏日中立条约》问题
蓝先生在《谁歪曲历史》一文中特别点到救国会几位领袖对《苏日中立条约》的批评态度,他说:“中国救国会的几位领袖发表了一封《致斯大林元帅的公开信》,指出了条约损害了中国领土完整。在这封由王造时执笔拟稿的公开信上签名的有沈钧儒、章乃器、史良、李公朴和沙千里等知名人士。”
我认为蓝先生这里说的也不符合事实,我手头恰好有一本沈人骅先生赠送给我的《沈钧儒年谱》,请看236页有关《苏日中立条约》的内容:
1941年
……
4月19日王造时提出一纸声明,对《苏日中立条约》表示反对。先生基
于单纯爱国主义思想,亦签了名。周恩来得悉后,将当时国内外形势及该声明
在客观上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告知先生;萨空了和李公朴亦同访先生和沙千
里,提出当时发表这样的声明有不妥之处,不利于国际上的统一战线。先生听
后,认为意见很对,当即表示撤销签名。事后,还多次就此事躬身自责。
再请看《沈钧儒纪念集》一书中钱俊瑞同志的回忆文章《爱国主义的伟大旗手》中记载的关于《苏日中立条约》签订后沈钧儒的态度的转变:
沈衡老能非常虚心地接受党对他的某些批评。当1941年4月,苏联政府出于应付形势的必要,曾与日本帝国主义签订了中立协定。中国有些人起来反对,衡老由于了解情况不够,也附和签了名。后来,恩来同志找他谈,把当时国内外形势详细讲清楚,对他参加签名提出了批评。沈衡老立即表示:“我一时糊涂,错了。”并说:“我立即撤销我的签名,当众认错,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