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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外宾科的护士们可炸了窝了。
“咱们会被传染上吗?”
“我昨天还给他输过血呢。”
有人甚至跺着脚大哭起来:“我怎么这么倒霉呀!”
也有人自己壮胆说:“我听说,只有同性恋才会传染爱滋病,我又不是同性恋,我才不怕呢!”
几个小时后病人的呼吸停止了。两位护士处理完尸体,通知太平间推走,竟遭拒绝。她们只好又自己推去。随后的是整个病房大消毒。
福尔马林整整熏蒸了24个小时,病人的所有衣物及两个护士的工作服被彻底销毁,病人用过的所有医疗用品也被付之一炬。能烧的都烧了,剩下的只有恐慌。直至有专家来作报告,告知大家爱滋病只有三条传染途径;在三个月和五年后,所有当时接触过那个爱滋病人的护士均顺利通过了HIV抗体检测时,那恐慌的阴影才渐渐散去。至今,已经有10名爱滋病人在北京协和医院走完了他们的生命之路,在最后的时日里,他们得到了较好的护理。
1990年2月7日
中国卫生部防疫司负责人披露:在对中国云南西部边境的部分吸毒人群进行血清监测中,发现146名HIV感染者。全国已累计报告HIV感染者194例,疫情涉及全国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就在这年的10月,卫生部再次公布,我国大陆居民中首次发现两例爱滋病人且均已死亡,发现446例HIV携带者。直至此时,“爱滋病”这个词才真正闯人普通百姓的警觉之中。
各大医院都有人来问,蚊子能传染爱滋病吗?握手、抚摸,接吻、共用餐具能传染爱滋病吗?空气能传染爱滋病吗?
没有人打听什么是同性恋,没有人知道吸毒和共用注射器的严重性,更没有人询问什么是安全性行为。似乎这些并不重要,似乎这些离我们十分遥远。
1990年,正当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开始宣传警惕爱滋病时,在我国某边界省份的一些地方,静脉吸毒竟成为一种社会时尚。数千年轻人混迹其中,大多数人都共用注射器。这些吸毒的年轻人,为了一时之快,拿自己的生命做抵押,他们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HIV,怎么会传染爱滋病。按说,吸毒在任何国家都是被禁止的,属于隐私性行为,但是由于毒瘾发作时难以忍受,急于找到毒品,他们通常以团伙形式活动。找不到干净的注射器,就大家共用一支,找不到干净的水稀释毒品,就用污水,甚至用小便。他们认为,团伙行动既安全又经济。甚至还可以分享气氛。更为严重的是,为了节约毒品和获得更大的快感,有人想出了更加危险的吸毒办法,每次注射毒品时,只注射1/3,经回血后再注射。不少年轻人出于好奇,陷入了困境。一些吸毒妇女为了获得足够买毒品的钱,自愿去卖淫。有关部门1992年对吸毒人群较集中的几个地方进行检测,在依靠静脉吸毒的282人中HIV的感染率高达49%。他们的配偶中也发现了有人HIV抗体阳性。那里是我国的旅游地,如果吸毒不被禁绝,谁将是下一个被感染者?
与吸毒者同处于危险边缘的是鲜为人知的中国的同性恋人群。
男性同性恋是世界首推的爱滋病高危人群。在美国疾病控制中心1981年关于爱滋病的报告中,首批发现的5名卡氏肺囊虫肺炎和其后发现的26名卡波济氏肉瘤患者全是男同性恋者。在加利福尼亚,爱滋病患者的90%。是男同性恋者。在西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爱滋病的主要传播方式也是男性之间的性交往。他们的某些性行为,为HIV的感染打开了方便之门。
我国迄今发现的HIV感染者中,男同性恋者的比例很小,但这并不能说明这个人群在我国HIV的传播中失去其重要性。因为,爱滋病是一种潜伏期可达5~10年甚至更长的传染病,中国发现的时间较短,而且,同性恋在中国是一个极特殊的人群。
自北京爱滋病求助热线(4266958)开办后,咨询员们接到过不少同性恋者的电话:“同性恋为什么是爱滋病的高危人群?”“哪些行为是不安全的性行为?”在热线到公园举办的咨询活动上,也不断有人来问:“你们了解同性恋吗?你们对他们怎么看?”
作为一个特殊人群,作为一个确实存在、不可被忽视又不被承认的人群,我理解他们那种想探询周围人的态度的心情,他们不愿把自己与爱滋病这种世纪绝症联系起来,从而使自己本来就十分不利的地位更加不利。但是,男同性恋的确是高危人群,因为他们多数人喜欢选用某种不安全的性活动方式。
我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中年人,因多年与多个同性发生性关系而感染了肛周梅毒,不得已到医院看病。医生告诉他,最好去做个爱滋病检测,却把他吓得以为自己已经得病。从此,他上班不敢随便走动,不给人警烟倒茶,不让别人用他的物品,却又忍不住要到特定场所与其他同性发生性活动。尤其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影响下,我国的许多同性恋者都是要结婚、要生孩子的,这就更增加了他们感染继而传播爱滋病毒的机会。
当然,不安全的性行为不仅仅属于男性同性恋。有资料显示,“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妇女感染上爱滋病病毒的比率正在接近、甚至正在超过男人。”
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估计,泰国的性行为“从业人员”达80万,已有15~20%的妓女染上了爱滋病毒。对于视逛妓院为平常事的泰国来说,到本世纪末,现有的20~40万HIV感染者,或许会有16万人发展为爱滋病人而死亡,这意味着将有1/3的葬礼是为爱滋病人举行的。
随着国门的打开,匿迹中国大陆近四十年的妓女卖淫又死灰复燃。尽管公安部门时常四处出兵,穷迫不舍,但商品经济的冲出和短时间高额的收入,使大中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的暗娼屡禁不绝。据悉,北京某区的一名张姓女青年,由于接待了几次嫖客,而她自己也染上了严重的性病。据调查,卖淫者们很少使用或不懂得使用避孕套来保护自己,从而使他们极易感染上性病。根据专家经验,大量的病例或因为医务人员缺乏经验而漏诊,或因病人怕暴露不敢就医,或请江湖医生治疗而没有报告。而性病患者感染HIV的概率要大大超出普通人。
有了吸毒者,有了卖淫者,有了那些不安全的性活动,谁能保证在中国不会出现因母体而感染HIV的婴儿呢?
1987年6月
美国的一名游客在我国云南发病,被送进某人民医院后,住院病人闻讯而逃,医生护士自动离岗。美国驻成都总领事多方奔走,企图为其包租飞机回国,但没有一个国家的民航愿意合作,包括美方的飞机。
某省一名外院的学生,留学非洲时发现感染了爱滋病,被遣送回国。到达首都机场时,不论防疫站同志如何说服,校方就是不许该学生和其行李上车,说怕传染。后来将该生遣送原籍后,当地卫生部门竟然拒收。连统计人口都不把他算在内。可他还没有发病,还不知何时会死!
某大城市的一名女青年在婚前检查时发现HIV抗体阳性,她决心与医生合作,开展治疗。谁知第二天,一群戴防毒面具、穿防护衣和长统靴、戴橡皮手套的检疫人员包围了她的住宅,每人身上还背着消毒喷雾器。她只能出逃。可她还想活下去,再次求助医生,但旧戏重演,她再次逃走,从此销声匿迹。
和其他传染病一样,普通公众害怕会传染上HIV,这是正常的心理反应。但因为爱滋病几乎和死亡等值,人们对它的恐惧就达到极点。
对爱滋病人和HIV感染者始而恐惧、继而歧视的事情不仅在我们中国有,几乎在所有发现爱滋病的国家都有。在美国的旧金山,有450人爱滋病人无家可归,在纽约则达到900人。这个问题多年以来引起了国际预防爱滋病组织的高度重视。
毋庸讳言,尽管医学已如此发达,但是,不仅在我国,就是在世界也几乎没有哪个国家可以杜绝偶发性的医源性感染。谁敢保证HIV不会在某次意外的医疗事故中降临到我们的身上!美国著名的黑人网球明星阿什,不就是在进行外科手术时不幸感染了爱滋病而最终去世的吗?在轰动世界的法国血液案中,许多无辜的病人因输入被污染的血液而血染绝症。那些因为对爱滋病的巩惧,因为爱滋病与性有关因而对爱滋病人产生歧视的想法和行为是愚蠢的,是一种偏见。同是地球生灵,我们怎么能因为惧怕自己被生命抛弃就歧视爱滋病人?我们有什么权利为保护我们的生而剥夺了爱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