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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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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看看我们最新的电子感应冲水设备。你要底想要什么。没什麽,没什麽。我只是看看。
  原来开一间酒吧不比七次方程式函数简单。明明说好二十日完工的,装修师傅第十八日便失了踪,翌日黄玫瑰在隔壁德纪笠街看到替她工作的装修工人在一间日本饭馆钉木窗。黄玫瑰一气,也不顾仪态身世,竟然冲口而出:你老母呀,你班仆街有有谱,你地系度做乜七野?装修师傅好整以暇:你那儿不做好了吗,不过差点地板天花电工未完工。你等等吧,这里是大生意。你等不及就找别的人吧,你那儿的尾数,我不要了,便宜了你了。害得黄玫瑰自己落手落脚和几个小工在洗、擦、钉、捶,每天收工指甲间都是油污,黄玫瑰和小工一样,用牙擦和天拿水洗,浑身散发天拿水的香气。牛仔裤愈穿愈烂,白T恤都是油漆,三点三她和工人去喝下午茶,也会叫一瓶大啤。装修好了消防处来查,走火通道不够阔,要重新改装。她想一锤打爆消防督察的头。待改好走火通道,酒牌迟迟未发。无牌卖酒吧,人人都这样做。第一天开业时楼上那八婆打电话报警,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消息,报她无牌卖酒,警员来了要票控她,日後免不了要上法庭。警员走了便来了黑社会。陀地呀。她不会听,问.什么。那几个青年道:陀地呀。她摇摇头。刚买的十打啤酒杯十箱红酒就砰砰碰碰的报了销,那几个客人早已鸡飞狗走。她在玻璃红酒满地的酒吧缓缓坐下来。小酒保在穿衣服,说:我不干了。你根本不会做生意。我不想天天见警察和黑社会。只有她一人。破碎无人之处,只有她一个人。黑幽幽的深河,只有她一个人。
  她侧了侧头。「和谐。」好像有谁在她耳边说话。「美丽。」那是一个女子的声音。「敏感。」她以为她是什麽,有人说这样的话,口气可真大。「优雅。」她登的一声站起来,随手将桌上的烟灰缸扫到地上。
  「你会记得我吗?」「我的脸孔。」
  她脱了外衣,将长发用橡皮筋一束,除下耳环戒指,在酒吧下找来扫把,垃圾铲,胶手套,蹲下来,在玻璃堆里找寻完好的玻璃杯。红酒也不要浪费,来价都一千元一箱,她将破瓶里的红酒倒在冷水瓶里。
  明儿晚上,照旧开门。
  再站直身子来,膝盖一阵刺痛。她扶著桌面,缓缓的坐下。从一张桌到另一张桌,扶著,她一跛一跛的跛到酒吧洗手盘上,拿个烟灰缸,又一跛一跛的跛到外面,坐下,点一支烟。抬头看钟,已经是凌晨四时半。
  她坐在落地窗前看天亮。兰桂坊的清晨,十分宁静,刚刚有两个女子,一个只穿一只高跟鞋,一个手执假发,在她面前经过,还给她挥手打招呼。市政处的工人来收垃圾,隆隆的结垃圾车抛进了一条狗尸。黄玫瑰看到自己的影子,在窗前,与个外淡蓝的景色重叠,成为景色,淡蓝淡蓝,而至於灰,至黑。
  天大亮的时候,黄玫瑰伏在窗前睡觉。
  一个人侍酒,一个人调酒倒酒,一个人收银,一个人洗酒杯,一个人收银。只得黄玫瑰一个人,幸好客人不多,黄玫瑰说,请坐,要点什麽,黄玫瑰说,加冰还是净饮,黄玫瑰说,谢谢一百三十三块五,黄玫瑰说,下次再来,黄玫瑰说,是呀,刚开,有空多点来坐。这一个晚上,黄玫瑰关了大门,自己在数钞票。一张一千,一张五百,十六张一百,六张五十,二十九张二十,四十五个十元硬币,七十三个五元,四十八个两元,八十八个一元硬币,没有五角硬币。黄玫瑰对著这一堆钞票硬币,很想很想喝一点酒,便给自己倒了一点蓝芝华土。一口喝下去,登时温暖宜人,清香扑鼻。膝盖刺痛,双臂累得抬不起来,合上双眼,流下了两行炽热的泪水。「……」再也没有声音。黄玫瑰可以什么都不想。一片空白。「我记得。黄玫瑰嘛。她。」流苏说。
  「她很像我。」流苏说。
  「下大雪的晚上,她来找我,手里提著两大箱行李。我有一点为难。我也是刚结的婚,才没几个月已经闹离婚,她这个时候来得真坏。我站在门口,没让她进来,只塞给她两百块美金。她接过去,转过身便走了,连再见没说。丈夫问我是谁,我说,是来推销的。他便说,可真勤力,这大冷天气,推销些什麽。我想不到有什麽好推搪,便说,我也不知道呀,不知道她想要什么。这年头,能够照顾自己已经不错了。」流苏说。「这这是我最後」次看见她。」流苏说。「听说她回香港去了。」流苏说。
  「黄玫瑰是个怎样的人。这很难说。」流苏说。「她想自己的事情比较多。」流苏说。
  「她是个怎样的人,我实在不大清楚。」流苏说。明瑞要离开前几个晚上,上酒吧找过黄玫瑰一次。星期五晚,酒吧都站满了人。明瑞好容易才在一堆洋人之间找到了她。明瑞远远的看著地,看著她说话,看著她笑,看著她喝酒,看著她凑著洋男子的耳朵说话。她瘦了点,双眼却非常亮,近乎贼亮,亮得好比饿死的人的眼睛。她看过来,看到明瑞,目光在明瑞身上流连,又溜了开去。明瑞向她挥挥手,黄玫瑰转过身去,为洋女倒尽瓶中的啤酒。「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我。我也等不及。」明瑞说。「後来她还给我挂过一个长途电话。她应该还在香港。她问我借钱,借一万美元。我倒抽一口冷气,我那来这麽多的钱。她说她的官司输了,要赔偿十万美元。我说,我只有五千,你要不要。」流苏说。
  「我无法再联络她。」流苏说。
  「明瑞去了澳洲。」佩佩说。
  记忆中的黄玫瑰,她的脸孔,总是黄金色的,或许跟日子有关,那时候,从课室望开去,可以见到熟秋的稻田,可可写。
  那时候的黄玫瑰,和今日的我,有什么关联呢。她还打著辫子,打饭的时候,饭粒捎在辫子上。她胃口可真大,吃过清光,铁汤匙的的当当的敲在搪瓷盅上,我还记得,那雨滴般的声响,佩佩写。
  人的记忆有多清晰有多远。可可和佩佩写。我无法忘怀她的专注。她在桥牌桌前,苦思对策,眉微蹙,好像思索什么人类无法解答的困惑一样。她无论做什麽事情都很专注。可可写。我们在北海公园看日落。隆冬时分,天气清凉。我们呵著气,将手掏进黄玫瑰的怀里取暖。她的心。跳得很慢,很规律,很强壮,像永远不会停一样跳著。我简直可以像捧著一条鱼一样捧著她噗噗的心。佩佩写。
  为什么那样远的事,我们记得这样清楚。时间不是一直展延的吗,可可和佩佩问。上一次见她,是什麽时候。哎,好像是在大学,她要回去收拾。不是不是,她来我家吃饭。对了,是在中环,见到她的背影,错不了,一定是她,黄金色的,大概是黄昏。我拚命跑上去追她。可可。我还听到铁汤匙的的当当的响。佩佩。其实不过下了雨。「走到她的酒吧想见见她。酒吧已经关了门,铁问上贴著执达吏的告示,租客黄玫瑰,欠租六个月共三十万元,现已入禀法院追讨,现址使用权现为业主所有。」可可说。「魂归来夸。鬼魂就是人身以外的记忆。」佩佩说。……我们以为我们的生命……我们以为知道时间……我们以为我们的时间之外的……就不存在……但玫瑰,我怎能怪你呢。
  母亲的心永不会受伤害……不计较的就从不言伤害……你从来没令我难堪……但你才十岁,不肯让我拖著你的手过马路……从此你没让我碰过你……你关在屋子里埋首数式推理……我不过是毫无用处的老妈子,是吗……你以为你有多聪明……你的聪明不过为我血肉所生,在极短的日子里,将归於无,正如我的肉身……
  你的聪明甚至比你的肉身更为短暂……
  我看著你…….看著你沈迷不返。我可以说什么。我无话可说,以致背上长满蛆虫……你这样和谐、美丽、敏感、优雅;思想飞跃响亮;你知道眼目不能见的红外线紫外光域质子的运动;你研究原子弹时发明了电子计算机;你甚至计算出冥王星的存在,你思索你存在的状态与因由,但如果你心中没有好……
  如果你心中没有好……
  个人的聪明才智能有多大呢,玫瑰,我的女儿。你离开方励以後,傻孩子死也不肯回杭州的疗养院,天天到我们家里坐,要等你回来。我说,她不会回来了,她去香港了。他说,不要紧,我可以等。他双颊微红,非常火热而瘦的在我们家等。一天我下班回来,见他在我们家门口晕倒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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