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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实的玛丽莲·梦露-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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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玛,你的皮肤很好看,可是太亮了。来,我给你擦点粉吧。”说着,院长就把诺玛拉过来,把自己的香粉扑在小诺玛的脸上。    
    “这样就更好看了,孩子。你真像个明星!”院长高兴地说。    
    但是,尽管诺玛受到这样的“优待”,她还是想家,想妈妈。“我们偷偷地逃出去吧!”她和其他孩子商量。他们定好了日子,一起逃出了孤儿院的大门。可是,刚穿过孤儿院前面的草地没几百米,便被抓回来了。    
    “别—别—别告诉院—院长。”诺玛祈求道。    
    之所以说不出连贯的句子,一是因为紧张,二是因为在孤儿院生活的这段时间里,诺玛得了口吃的毛病。因为“孤儿”这两个字,诺玛感到深深的自卑,她觉得自己是没人要的“弃儿”,再也不会有幸福的家庭,不能在爸妈的怀里撒娇,像一个正常的儿童一样生活。本来就性格沉静,现在,她变得更加沉默寡言,性格孤僻,喜欢一个人独处。有人问她话,她回答起来也期期艾艾,说不流畅。时间一长,诺玛口吃的毛病就落下了。    
    在诺玛离开孤儿院以后,口吃的毛病渐渐地改了过来。但是她长大成人以后,遇到心情激动的时候,仍然常常口吃。在一次拍电影的时候,梦露突然犯了口吃的毛病,结结巴巴地,台词怎么也说不好,急得导演大步流星地冲过来,冲她大声喊:    
    “怎么搞的?你不是不口吃了吗?!”    
    梦露当时羞愧难当。    
    


第一部分第一章 童年(4)

    四、成长    
    在孤儿院的时候,每逢星期日———不上课的日子,诺玛都会兴奋地等待着格雷斯来孤儿院接她出去玩。有时格雷斯带她去看电影,有时带她去做头发。每次,诺玛都央求她带她离开孤儿院。格雷斯没有答应诺玛的请求,直到诺玛11岁时,她才开始再次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将诺玛从孤儿院里接了出来。    
    但是就在诺玛回到格雷斯家不久后的一天夜里,已经酗酒成性的戈达德喝得醉醺醺地回家之后,突然走到熟睡的诺玛的床边,脱掉衣服,按住诺玛,企图向她施暴。惊醒的诺玛吓坏了,本能地高声尖叫,奋力挣扎。她的喊声惊醒了全家人,才使戈达德的目的没有达到,悻悻地回到他和格雷斯的房间。    
    这件事也吓坏了格雷斯,第二天,她赶紧将诺玛送到她的亲戚家。于是,1937年11月到1938年8月,诺玛又重新变成了“行李儿童”,再次像一只行李一样,从一家被拎到另一家,有些是格雷斯的亲戚,有些则是陌生人。有的人家甚至仅仅领养她三四个星期。但是,经历了孤儿院生活的她,对这样的生活感到满足,尽管领养她的家庭有时会让她干很辛苦的活计。    
    这个时候,在格雷斯的申请下,诺玛的生活费由州政府承担———每月20美元。但是这样靠救济金生活让诺玛感到自尊心被伤害了。因为她在学校时常常会碰到这样的事情:一个不相识的女人,飞快走向她,对她说:“瞧瞧你这可怜的样子啊,抬起脚来。”她比量着诺玛的脚,在本子上记下来,“鞋子一双,”接着她问道,“有绒衫么?”或者干脆自顾自地在本子上写着:“我想这小姑娘需要两件外衣,一件上学时穿,另外一件星期日在家里穿好了。”每到这个时候,诺玛都会感到非常尴尬。    
    送给她的绒衫,是用棉纱布裁制而成的,样式简单而且常常不合身,穿在身上就像穿了一条麻袋。而鞋子的尺码也很大,样式呆板,诺玛赌气干脆不穿。12岁的她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变得留心自己的外表、装束了。在这方面她很有灵气,能够将简单廉价的衣饰搭配起来,显得自己非常漂亮。    
    无论诺玛被领养到什么样的家庭,从来都不挑食。领养过她的家庭都说:    
    “真没见过这样不挑食的女孩子!”    
    这是因为她对领养她的家庭都心存感激。她很善良,对人很有礼貌。因为时常沉默寡言,便得了个绰号叫做“小老鼠”。偶尔她也会和小伙伴们在一起快乐地玩耍,但更多的时候,她爱自己呆在一隅,想些事情。    
    玛丽莲·梦露后来曾对别人说:    
    “或许,我那个时候真的和别的孩子不一样。记得,别的孩子都不爱睡觉,可我不,相反地,我会发自内心地对自己说‘我该去睡觉了。’……我想,那时的我喜欢的其实是这样一种感觉:当房间里静谧的时候,那张属于我的床可以把我带进一个能令人忘却烦恼的梦乡,或许,在睡梦里,我还会看见我的———妈妈。”    
    辗转了很多家庭之后,诺玛被格雷斯送到她的姨妈安娜·罗娃家。六十多岁的安娜独身一人,十分富有,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她真正关心、疼爱诺玛,在她的身边,诺玛度过了一段宁静的时光。    
    这个时候,她已经上中学了。生性腼腆的诺玛在学校里寡言少语,很难与同学们融在一起,因此也很少有朋友。    
    天生丽质、性情柔媚的她每天有一项让她十分着迷的事情,那就是装扮自己。对此,诺玛仿佛有天生的灵气,无师自通!    
    每天早晨,她都对着镜子里漂亮的女孩端详一番,想想自己今天改换什么衣服。她不喜欢每天都穿同一种颜色的衣服,那太千篇一律了!虽然她没有钱,没有什么好衣服穿,但她总会突发奇想,“标新立异”。有时他会买条廉价的男式长裤穿在身上,有时会把毛衣反过来穿,有时自己还加一些小小的装饰,恰到好处地让她显得自然、秀气,而又充满活力、与众不同。她时常从同班男孩子眼睛里看到闪烁的欢喜和欣赏,这令她暗暗得意。但她对身边的男孩子却不欣赏,很是“瞧不上”。    
    此时的她,最崇拜的三个人是美国内战时期解放黑奴的总统林肯、物理学家爱因斯坦、赤道非洲的传教医师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施韦策。成年后的玛丽莲·梦露曾经特地找到林肯传记的作者卡尔·桑德伯格,并成为他的好朋友。直到她去世之前,每到一处,她都会在住处挂上林肯的肖像,并常常将林肯在盖提斯堡的演讲文章带在身边。这也许也是因为她缺少父爱,这就是一种精神寄托。    
    1940年,安娜姨妈心脏病复发,病情久久没有得到好转。无奈之下,梦露不得不考虑重新回到格雷斯家。自1941年9月起,她又和格雷斯一起住了。不久,格雷斯夫妇准备搬到东海岸的西弗吉尼亚州去,但是他们不能带着诺玛一起去。因为若是诺玛呆在洛杉矶,她每个月可以从州政府领取那20美元的救济金———诺玛的生活费。诺玛要是跟他们一起走,救济金就不会再有。而格雷斯一家也不宽裕,他们无力抚养诺玛。如今,对于16岁的诺玛·简·贝克来说,摆在她前面的有两条路:回到孤儿院或者———结婚。    
    总的来说,梦露的童年生活颠沛流离,没有幸福可言。对于童年的悲惨遭遇,甚至是骇人听闻的故事,梦露非但毫不避讳,还经常向亲友甚至是初次接触的人倾诉。比如说,她曾经向人倾诉,说她在幼年时曾经受到恶棍的欺凌。当他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就遭到一个警察的强暴。她还亲口告诉她后来的女仆,自己在少女时代曾经生了一个婴儿,在监护人的逼迫下才把孩子送给了别人……    
    然而人们往往发现这些故事在时间和地点等方面漏洞百出、相互矛盾,有的故事甚至与最初的描述大相径庭。    
    就说梦露自己说的她被非礼甚至强暴,并生下一个婴儿的说法,人们很难相信这是实情。因为她曾对一个朋友称,她是在14岁左右生的那个孩子,而对另一个朋友,则又说是她在跟第一个丈夫多尔蒂离婚以后才分娩的。其实梦露非常清楚自己家族的精神病史,她曾经向她的密友倾吐过自己心中的秘密,她说“把一个孩子带到世上对这个孩子来说是不公平的”。而她对女仆讲述的那一段14岁怀孕产子的故事时,正是她与第三任丈夫阿瑟·米勒结婚后第二次流产之时。也许,她不过是为了表明自己是有生育能力的:“瞧啊,莉娜,我能怀上孩子!”因为此时,她已经多次流产,不能生育了。    
    梦露的心理医生格林森认为,她有一种“受虐待的幻觉”。曾于1954年为梦露代笔撰写自传的作家本·赫克特也说:“很难搞清楚梦露什么时候在编故事,什么时候在说真话……我倒并不认为她是在故意欺骗我,她实在是个幻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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